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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楊徐邱上訴案開庭:當事人稱曾接受過兩次測謊測試
4月22日上午9時,備受外界關注的云南大理楊徐邱故意殺人、強奸再審上訴一案在大理州中院開庭審理。

云南大理楊徐邱故意殺人、強奸再審上訴一案在大理州中院開庭審理。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去年9月4日,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發回再審的楊徐邱案再審一審宣判,認定入獄服刑27年的楊徐邱故意殺人罪名不成立,維持了其強奸罪罪名。楊徐邱不服該判決,繼續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2日,楊徐邱的兒子、親友辯護人邱云波介紹,庭審中除進行了質證程序之外,辯護律師還向法庭提出,要求檢方提供案件再審期間檢方兩次到楊徐邱家中對其進行測謊檢測的結果,并將其作為可能證明楊徐邱無罪的材料進行審查,但法庭當庭并未回應相關申請。
當事人楊徐邱告訴澎湃新聞,在案件再審一審期間以及2024年12月,當地檢方曾兩次委托不同的機構在其永平家中,對他進行測謊測試,“沒有告訴我結果,我覺得這個能夠證實我到底犯罪沒有,我不怕這結果不好。”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作為楊徐邱的辯護人之一,參與了今天進行的再審上訴庭審。他表示案件因涉及個人隱私,屬于不公開審理案件,其無法透露案件具體信息,但預計案件很快將會有最終結果,“殺人罪一審取消之后,今天的庭審的焦點更加集中、辯論更加深刻,楊徐邱的訴訟權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邱云波還稱,自己和父親都對于本次二審結果不抱有改判的希望,父親已經76歲了,現在只希望案件盡快告一段落,讓父親早日拿到應有的國家賠償。
邱云波認為,該案的難點在于最高法2017年的再審裁定沒有直言強奸罪有問題,而云南兩級法院可能就以此為由沒有改判,“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再審裁定中,只指出了我父親涉及的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沒有提及楊徐邱所涉及的強奸事實,而這可能也是一審法院只對故意殺人事實進行改判的原因,對于同樣的證據故意殺人里面認定是不能信,但是到了強奸里面又正確無比了,哪能這樣分開看,沒有只改一半的道理。”
澎湃新聞此前在永平縣當地走訪中得知,楊徐邱周圍鄰居、案件知情人對于楊徐邱早年的生活評價不高,稱楊徐邱有一些生活作風上的傳聞,楊徐邱對此也并未否認。
胡磊從辯護人的角度表示,本案是一起不公開審理的刑事案件,對于楊徐邱犯有強奸罪的證據只有一審判決中采信的證據,楊徐邱早年私生活如何并不能作為定罪依據,“楊徐邱可能不是公眾眼中的完美受害人,他學歷高、人長的帥,當年特定歷史條件下確實是封閉農村里的風云人物,但楊徐邱是否犯罪,只能通過依法搜集的證據來認定,緋聞始終都只是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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