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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稱簽約的珍愛網一門店關閉、服務被轉線上,回應:優化升級
近日,廣東佛山的消費者李琳(化名)向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去年7月,她與珍愛網(佛山祖廟門店)簽訂了價值為3.44萬元的一年期會員服務合同。
李琳稱,簽約后,該店的“紅娘”為她安排了多次相親,但大部分相親對象都未達到此前承諾的標準。今年3月,她前往門店發現,該店在未提前告知的情況下已關閉,她此前購買的會員服務被轉為線上。她擔心后續的服務質量。
今年3月25日,李琳向珍愛網總部提出退還剩余116天約1.09萬元的服務費,被拒絕。
4月10日,珍愛網的客服人員回應稱,佛山祖廟門店的服務正在優化升級,目前尚未接到店鋪何時開門的通知。
今年3月,曾有媒體報道,珍愛網多地線下付費會員反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有服務合同的門店突然閉店,服務中斷、紅娘失聯或離職,會員陷入退費難的困境。
消費者稱門店關閉,線下服務變線上
近日,李琳告訴澎湃新聞,去年七月,她在珍愛網(佛山祖廟門店)支付了3.44萬元,簽訂了為期一年的會員服務合同。簽約時,“紅娘”口頭承諾她,此后三位“紅娘”同時為她提供服務,直到她結婚,并為她尋找29歲-39歲、有穩定高收入的相親對象。
李琳介紹,自2023年起至今,除了上述的一年會員服務費3.44萬元外,她還購買了1.2萬元的形象提升6節課、5040元的三個月會員服務、6000元的電話心理咨詢課以及2萬元的情感咨詢課,共支付了77440元。
簽約后,珍愛網(佛山祖廟門店)為她安排了多次線下相親約見。但據她介紹,該店安排的相親對象中,有離異人士,也有年齡超過50歲的,這與她的擇偶標準存在較大差距,也不符合簽約時的承諾。
去年12月,在該店的推薦下,李琳與一名相親對象建立了戀愛關系,但后來分手了。
李琳稱,今年2月,一直與她對接的佛山門店“紅娘”稱要離職,隨后把她的服務轉至總部的“紅娘”團隊。2月22日起,新“紅娘”僅通過微信或電話與她線上溝通,雙方未進行過線下見面。
直到3月22日,李琳與相親對象見面時,對方提到該店已關閉,她才察覺到,她的會員服務已由線下變為了線上。次日,她實地走訪發現,該門店確實已關閉,招牌也已拆除。此前她添加的門店的“紅娘”、店長及廣州門店對接人的微信均顯示“已離職”,服務群也被解散。
李琳提供的一段3月25日的錄音顯示,她在電話中向總部“紅娘”指出,門店關閉未告知她,且原本的線下服務現在卻變為了線上。她要求退還剩余116天的服務費約1.09萬元。對方稱,線上和線下,只是形式不同,珍愛網后臺優質資源充足,小程序每天都有新匹配。
而李琳則表示,以前可以線下與“紅娘”面對面溝通,交流相親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和應對方法,現在只能線上和“紅娘”聯系,和相親對象也只能約在咖啡館等場所。
李琳提供的4月1日的錄音顯示,珍愛網工作人員以“服務已交付”為由拒絕退款,對方還稱李琳在服務期內曾建立戀愛關系(已分手),認定服務已完成交付,堅稱無法退款,但表示可延長服務期。
企業回應稱“服務在優化升級”
李琳介紹,4月10日,珍愛網工作人員再次聯系她稱,之前已將其退款訴求反饋至公司相關部門,目前公司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延長服務時間,無法退款。
4月10日,澎湃新聞致電珍愛網(佛山祖廟門店),一直無人接聽。
10日下午,澎湃新聞致電珍愛網客服電話,一名工作人員稱,佛山該門店的服務在優化升級,暫未接到開店時間的通知。該客服人員稱,對于已簽訂合同的會員,后續服務時需提供會員姓名與手機號,后續會安排專人聯系處理。
記者注意到,今年3月至今,在黑貓投訴平臺,有消費者投訴安徽合肥、深圳、福建福州等多地珍愛網“不予退款”、“未履行合同”等。
據上游新聞今年3月21日報道,珍愛網多地線下付費會員反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有服務合同的門店突然閉店,服務中斷、紅娘失聯或離職,總部客服僅回應已反饋,但后續并無任何進展,會員陷入退費難的困境。

珍愛網3月24日在微博上發布的官方聲明
在這之后的3月24日,珍愛網在其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任何門店關閉均屬公司正常業務優化,目前一切業務均正常有序展開。珍愛網還在聲明中承諾,確保所有已簽署的婚戀服務協議得到完整履行。
記者注意到,李琳與珍愛網簽訂的合同顯示,“若甲方與乙方平臺推薦的會員確定戀愛關系、相親成功、結婚登記等致使甲方處于非單身狀態的,則乙方將暫停為甲方提供紅娘服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無須因此承擔任何退款或違約責任。”
4月14日,湖南金州律所高級合伙人、律師邢鑫表示,根據雙方簽的合同發現,雙方沒有約定具體的服務以及對應次數,珍愛網主張其已經交付服務,則需要證明,雙方曾約定只提供一次戀愛成功的介紹服務。且合同中僅僅約定若當事人與珍愛網平臺推薦的會員戀愛成功則暫停服務而非終止服務,以交付服務為理由拒絕退款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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