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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未成年人“觸屏”立法,你支持嗎?
據媒體報道,法國政府于2024年年底推出了新版兒童健康手冊,“建議禁止3歲以下幼兒接觸屏幕”,以防范兒童過早、過多地接觸電子產品。
關于幼兒接觸電子屏幕的問題,世界衛生組織早在2019年便發布了建議報告,建議2歲以下幼兒不要接觸任何電子屏幕,2~5歲兒童每天接觸電子屏幕的時間不超過1小時。
如今,我國也有專家呼吁對兒童接觸電子產品進行立法。
01
支持!兒童過早過多地接觸屏幕類電子產品危害極大。
——趙先生,38歲,公務員
我堅決支持就未成年人“觸屏”問題立法,限制甚至禁止未成年人“觸屏”。我的理由是,電子產品對孩子的影響實在太大了,以至于經常有人感慨:很多孩子被電子產品毀掉了。

我有個鄰居家的小孩,從坐嬰兒車開始就經常抱著手機看動畫片。上幼兒園后,他奶奶接他回家的路上,他也是一路看手機。
上小學后,他依然沉迷手機,經常因玩手機不寫作業被家長教訓,他就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左鄰右舍都深受影響。
有一次在電梯里,他奶奶奪過他的手機不讓他玩,說萬一回到家被媽媽見了又會吵他,結果他當場發飆,對奶奶拳腳相加,還發出憤怒的嘶吼聲,簡直像瘋了一樣。
平時刷手機視頻,我屢屢看到有的孩子因玩手機等電子產品而“走火入魔”。
記得2024年9月份前后,網上有段視頻,山東某市有個男孩,因為跟媽媽要手機玩,媽媽不給,他當街追著媽媽拳打腳踢,即便保安、警察勸阻,他也沒有住手,試圖掙脫控制追打媽媽。警察無奈,只好對其采取了強制措施。
說句難聽的,這樣的孩子,不就廢了嗎?
正因為早早認識到了電子產品對孩子的危害,所以我家是堅決不允許孩子玩手機的。我和妻子在家也從來不玩,手機上沒有下載任何游戲。
孩子從小也沒接觸過,所以也從來不玩。認識我們的人都說,如今像我們家這種不玩手機的孩子太少了,太難得了。
而遠離電子產品的好處也在我家孩子身上有著明顯的體現:
首先,保護了視力。我家孩子今年14歲了,盡管學習任務繁重,但視力正常。
其次,孩子有了更多的閱讀時間,并養成了良好的閱讀習慣,每天都會自覺主動地看書,從來不用我們督促。
最后,因為沒有被電子產品誘惑,孩子有機會拓展更多的興趣愛好,我家孩子學會了下各種棋,喜歡好多種運動。
在我家,從來沒有一家人各抱一部手機互不理睬的現象,我們和孩子之間有很多親密相處和有效互動的時間,經常一起做游戲、聊天、嬉戲,親子關系特別好。我覺得這都跟孩子遠離電子產品有直接關系。所以,我堅決支持禁止未成年人“觸屏”。
02
反對!類似立法可能導致下一代跟不上時代發展。
——柳女士,33歲,二孩全職媽媽
首先我承認,現在確實有很多孩子因為沉迷手機等電子產品,而令家長苦惱。但若要因此禁止未成年人“觸屏”,我認為有因噎廢食之嫌。畢竟,屏幕類電子產品有其兩面性,用不好有害,但用好了也有利,大可不必當成洪水猛獸。
而且我覺得,即使出臺禁止未成年人“觸屏”的相關法律,真正執行起來也很難。怎么個禁止法?家長如何有效監管孩子?如果孩子違反了如何處罰?這些都很難操作。
因為手機等電子產品現在已是我們日常生活離不開的必需品,幾乎每個人每天都要用到,比如支付、打車、娛樂。現在幼兒園的有些作業,也要用手機來完成。所以,基本不可能讓孩子與手機隔絕。這是我反對的第一個原因。
我反對的第二個原因是,現在是網絡時代、信息時代,正朝著智能時代發展。而屏幕類電子產品是信息的重要載體,如果從小不讓孩子接觸這些東西,將來孩子無法跟上時代發展。
我反對的第三個原因是,如果大部分孩子都接觸電子產品,而你家孩子完全不懂,會影響孩子的人際交往,導致孩子難以融入群體,甚至被孤立。
比如當某個手機游戲火爆成為眾多孩子交流的話題時,不接觸手機的孩子就可能因此被嘲笑、孤立。
我反對的第四個原因是對將來的擔憂。如果在孩子很小的時候禁止他“觸屏”,等孩子長大了,脫離了父母的視線,有了手機,就可能出于補償心理狠命地玩,更容易成癮。雖然不可能每個孩子都這樣,但肯定會有這樣的孩子。
最后還有個原因,就是屏幕類電子產品用好了,也可以成為陪伴孩子成長、幫助孩子學習的工具。

比如我家,有時我陪大寶學習就陪不了二寶,若二寶鬧人,我會用平板放一些益智類動畫片讓她看;再比如,我每晚會用手機給大寶放英語音頻,這能幫助她英語啟蒙;還有,孩子們平時能通過網絡教程學習一些技能,比如做手工。
因此我認為,不能對未成年人“觸屏”一禁了之。最好的辦法,是重視未成年人“觸屏”的危害,并對未成年人“觸屏”合理管控。
03
“觸屏”對孩子的影響,主要取決于家長。
——秦老師,42歲,家庭教育指導師
作為一名家庭教育指導師,最近幾年我接觸過太多因孩子沉迷手機等屏幕類電子產品而搞得整個家庭雞犬不寧、家庭關系劍拔弩張的案例。有的孩子甚至為此走極端,媽媽因此而抑郁,讓人看了很痛心。
關于禁止未成年人“觸屏”,近幾年已有多個國家出臺相關法律,如澳大利亞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荷蘭各地小學課堂禁用手機、智能手表和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美國佛羅里達州的法案規定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不得開設社交媒體賬號,等等。
咱們國內也有專家呼吁在這方面立法。其實這些都釋放出了同一個信號:兒童長時間沉迷屏幕類電子產品的現象已非常普遍,危害日漸呈現。同時也是提醒家長們,這個問題應該引起重視了。
以我個人的看法,我支持立法,以便全局性地管控未成年人“觸屏”。它如果成為一項法律,就會成為全民關注的一件事,各方共同努力,可能收效更佳。
另外,這也符合我國法律關于年齡與民事行為能力的關系。法律規定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未成年人對“觸屏”行為危害性的認識顯然是不成熟的。
因此,未成年人“觸屏”,作為監護人的家長理應予以監督、指導。
但不管立不立法,家長作為教育孩子的第一責任人,都應肩負起監督與管控的責任,在這方面主動做些工作。而且,孩子手里的電子產品大多來自父母,因此父母要守住這個門戶。
孩子長期“觸屏”的危害大家都知道,可以說是對身心的雙重摧殘。
第一,它會危害身體健康。比如損傷視力,導致近視;因沉迷手機缺乏運動,影響肢體協調發展;輻射可能不利于幼兒大腦發育。
第二,會危害心理健康。比如孩子沉迷電子產品,會阻礙面對面交流,親子溝通少,影響家庭親密關系,還會導致孩子的情感體驗不足,讓孩子變得冷漠、孤僻。
另外,網上難免有一些不健康的信息,也會危害孩子的心理健康。比如有的孩子因為看恐怖片,帶來難以消除的恐懼感;有的孩子模仿網絡上的不當言行,對孩子成長也是不利的。

那么,家長應該怎么做呢?
應根據孩子不同的年齡給予不同的“觸屏”管理。
我個人建議,3歲以下幼兒最好嚴禁“觸屏”,具體做法可參考法國衛生總局向父母推出的新版兒童健康手冊的要求:即便兒童沒有直視屏幕,也不要在任何有屏幕的房間內逗留;出門在外,父母應為孩子準備好玩具或書籍,而不是給他們玩手機;睡覺前1小時應關閉所有電子產品屏幕。
3~8歲的兒童,可在家長有效指導下短時間地接觸屏幕類電子產品,比如限定玩的時長一次不超過半小時,并嚴格限定內容,保證孩子觀看的內容是家長篩選過的。而對于8歲以上兒童,應提前約定使用規則,比如關于時長限制、使用時間段、使用禁忌、違反規則的懲罰等。
家長應將手機設置成“未成年人模式”。
國家網信辦發布的《移動互聯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要求,移動設備、應用程序和應用程序商店需設置“未成年人模式”,將用戶每日的屏幕時間限制在最多2小時內。
家長要利用好這一模式,為孩子健康“觸屏”增加一道屏障。不同手機品牌的設置開啟方式大同小異,比如?華為手機是打開“設置”,點擊“健康使用手機”,然后點擊頁面底部的“開啟”按鈕,選擇“使用者”為“孩子使用”,并根據需求設置“時間”和“內容訪問限制”等功能。
開啟?“未成年人模式”便于時間管理,可限制孩子每天使用手機的時長、時段,防止過度使用;還可以過濾?內容?,屏蔽不適當的內容,確保未成年人接觸到的信息健康安全。
家長應以身作則,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多陪伴孩子,培養孩子的廣泛興趣。
與孩子在一起時,家長不應看手機,而應專心陪孩子,多跟孩子互動。
另外,多培養孩子的興趣,引導孩子尋找自己更多的愛好點,用其他健康的娛樂方式充實生活,減少孩子對電子產品的依賴。
總之,關于未成年人“觸屏”,無論立不立法,禁止都是很難的。想要消除屏幕類電子產品對孩子的危害,關鍵還是家長的有效管控。家長在這方面做的工作越多、越細,孩子受到屏幕危害的程度就會越低,受益也會越多。
作者:胡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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