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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的《又呈吳郎》看似淺顯易懂,其實很容易誤讀

棗樹
杜甫的《又呈吳郎》這首詩,無論是思想內容還是語言藝術都別具一格,在杜集中是一首引人注目的佳作。遺憾的是,學界對此詩的注解,不當不精之處較多,至今還沒有一種令人滿意的全面的解釋。此詩看似淺顯易懂,其實很容易誤讀。為此,筆者針對此詩注解中的不當及不精之處,談談自己的淺見。
一、在何處插籬?何人插籬?
《又呈吳郎》詩云:
堂前撲棗任西鄰,無食無兒一婦人。
不為困窮寧有此?只緣恐懼轉須親。
即防遠客雖多事,便插疏籬卻甚真。
已訴征求貧到骨,正思戎馬淚盈巾。
這首詩的立意是希望吳郎體恤鄰婦,學界對此沒有異議。但是對此詩頸聯的解釋,學界卻頗有分歧。主流觀點認為:西鄰打棗,不必因吳郎搬來而心存顧忌;吳郎插籬,有防西鄰打棗之嫌。另有學者(如清人朱鶴齡,今人曹慕樊)認為插籬者是西鄰。
筆者認為,主流觀點是對的,但是還不夠精,因為持主流觀點的學者,對插籬的位置語焉不詳。為什么語焉不詳?可能是他們覺得,插籬,當然是插在草堂的周圍,所以沒有必要說。在我看來,弄清插籬的位置,還是很有必要的,這是我們討論有關問題的立足點。
其實,吳郎所住的草堂,本來就有完好的籬笆院墻。大歷二年(767年)三月,杜甫由赤甲移居瀼西草堂。瀼西草堂一帶經常有虎出沒。為防虎患,此地的居民都筑有籬笆之類的院墻。杜甫的草堂本來也有籬笆院墻,但是年久失修。這年夏天,杜甫安排家里的幾個仆人伐來竹木,修補加固了籬笆院墻。杜甫的《課伐木》一詩說的就是這樣一件事。當年八月,杜甫一家又搬到東屯。不久,杜甫把瀼西草堂借給從忠州遷來的晚輩親戚吳郎居住。吳郎搬來的時候,草堂的籬笆院墻好好的,吳郎不可能再去插籬作院墻。
既然吳郎的院子原來就有籬笆墻,那么他插籬的位置只能是棗樹的周圍,當然,棗樹在籬笆院墻之外。棗樹在草堂的正前方,無論墻里墻外,都可以理解為“堂前”。
“堂前撲棗任西鄰”,“只緣恐懼轉須親”,揣摩這兩句詩的潛臺詞,杜甫并沒有邀請西鄰來打棗,是西鄰自己忐忑而來。西鄰打棗不希望被人看見,但是一道籬笆墻,是不能完全遮住人家的視線的,還是被杜甫看見了。杜甫“窮年憂黎元,嘆息腸內熱”,再說,他已在瀼西草堂居住了五六個月,在與西鄰的交談中,早就了解到西鄰“無食無兒”、因征求而“貧到骨”的生活處境,所以他不但沒有阻止,而且鼓勵西鄰打棗,態度又是那樣和藹可親。只有把棗樹定位于草堂正前方的籬笆墻之外,才能把這兩句詩解釋通。假如棗樹在籬笆墻里邊,杜家又沒有邀請,西鄰怎么敢去人家院子里打棗呢?
插籬的位置在棗樹的周圍,這是可以肯定的,那么插籬者是不是西鄰呢?不是西鄰。棗樹雖然沒有圈到籬笆墻里邊,但西鄰也認為棗樹歸草堂的主人所有,不然的話,她來打棗何必恐懼呢?“堂前撲棗任西鄰”,只有棗樹的主人才會這樣說。假如插籬者是西鄰,豈不是把人家的棗樹據為己有了?由此看來,插籬者只能是吳郎或吳郎的家人,否則,杜甫又何必寫這首詩呢?
也有注家說吳郎插籬是為了避嫌,問題是吳郎插籬是圍棗樹而不是作院墻,“避嫌”的說法沒有依據。
二、西鄰不一定是寡婦、老婦
有些當代學者,認為西鄰是一位寡婦,其中還有人認為西鄰是一位老婦。這些看法都是可以商榷的。
這位西鄰,可能是個寡婦,也可能是個年老的寡婦,但僅僅是“可能”,而不是“一定”。雖然杜甫在《白帝》那首詩里說過“哀哀寡婦誅求盡”,但是如果據此認為“西鄰”就是一位寡婦,理由是不充分的。涉及到這位西鄰的原始資料,只有杜甫的《又呈吳郎》這首詩(《秋野五首》其一中的“棗熟從人打”可以忽略不計)。《又呈吳郎》關于西鄰身份的描述,僅“無食無兒一婦人”七字,我們既無法確定西鄰是一位寡婦,又無法確定西鄰是一位老婦。
也許在某些論者的潛意識里,只有把西鄰看作寡婦、老婦,才能凸顯其生活處境之悲、官府征求之苛。私意以為,講解杜詩,貴在不失原意。既然杜甫詩中提供的“西鄰”的信息非常有限,那么還是讓“西鄰”的身份模糊一點兒比較好。
值得注意的是,歷代的注家在提到這位“西鄰”時,普遍稱之為“鄰婦”“此婦”和“婦人”,只有個別注家稱“西鄰”為寡婦。
三、《又呈吳郎》很可能作于吳郎借住的瀼西草堂
《又呈吳郎》是杜甫在東屯居住期間的詩作,然而實際寫作地點很可能是吳郎借住的瀼西草堂。
根據《簡吳郎司法》《又呈吳郎》這兩首詩,我們可以推想一下當時的情景。杜甫移居東屯以后的某一天,回瀼西草堂看看(瀼西草堂這邊還有杜甫的果園和菜地),遇見了過去的西鄰,于是知道了西鄰打棗防遠客和吳家插籬圍棗樹的事情。當時吳郎不在家,如果吳郎在家,杜甫與他當面交談的時候,就可以把《又呈吳郎》要表達的意思告訴他了,沒有必要再寫詩。
吳郎不在家,吳郎的家眷應該在家。其實插籬的可能不是吳郎,而是吳郎的妻子。然而杜甫不便跟吳郎的妻子談這件事,只能跟吳郎談。既然吳郎不在家,那就給他留下一首詩吧。于是,杜甫在吳郎家里,寫下了這首《又呈吳郎》。詩的題目為什么不是《又簡吳郎》而是《又呈吳郎》?因為“簡”有對方在彼處的意思,“呈”有對方在此處的意思。
可以認為《又呈吳郎》是以詩代柬,不過此柬不是通過郵寄、捎帶、專送等方式到達收信人手里的,而是直接留在收信人的家里,實際上相當于一個留言條。詩中一個典故也沒有用,并且除了最后兩句外,前邊六句都接近口語。這種語言風格,與此詩的“留言條”性質很匹配。當然,此詩不是普通的“留言條”,它是以七言律詩的形式寫成的“留言條”,看似簡單,實則精致,正所謂“絢爛之極,歸于平淡”。
總之,作為今天的讀者,我們很難把杜甫當時寫作《又呈吳郎》的語境完全弄清楚,但是透過此詩的蛛絲馬跡,還是可以大致還原當時的情景的,這將有助于我們加深對《又呈吳郎》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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