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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建議取消“家長校門口站崗”,深圳多區教育局回應:自愿參與
近日,多位深圳家長在網絡留言板上留言,建議取消家長在校門口站崗執勤的義務。對此,深圳多區教育部門作出回應,強調該制度遵循自愿原則,旨在保障學生交通安全。

寶安區一位家長提出,現代家長面臨多重壓力:既要應對職場挑戰,又要承擔家庭責任,包括輔導功課、照顧老人等。雙職工家庭尤其難以抽出時間參與站崗執勤。該家長建議:
1. 增加專業交通管理人員在上下學時段的值守
2. 完善學校周邊交通設施,如設置智能信號燈、清晰標識等
龍華區一家長則建議,可將義務站崗改為有償服務,由家長自愿選擇參與方式。他指出,許多參與站崗的家長是老年人,實際效果有限。如果將有償的費用進行分攤,既不用耽誤家長的上班時間,也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官方回應:自愿參與,持續優化
對此,寶安區教育局回應稱:
家校警義工隊是2017年由市交警支隊、交通局和教育局聯合發文組建,要求中小學必須建立,有條件的幼兒園參照建立。現在我區所有的學校和大部分幼兒園已建立,每天有一大批學生家長參與護航活動,有力保障學生上下學安全。
此前,我局已組織表彰了一批優秀家長義工。根據上級通知要求,此項工作由家長自愿參與,不得強制。今后在工作中,我們將繼續督促各轄區各學校幼兒園,嚴格落實上級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
后續回應中,寶安區教育局表示已督促學校嚴格落實上級文件要求。此項工作由家長自愿參與,不得強制。

龍華區教育局回應表示:
經核實,學校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的家校警執勤重要舉措,現就您關心的問題說明:
當前優化措施學校將啟動以下改進:
1.自愿執勤制:家長自愿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執勤(如雙職工、孕婦、殘疾等),可告知班級家委主任,不安排站崗。
2.數字化管理:本月將在志愿深圳小程序上開設我們學校的志愿者服務工時業務,支持自主預約時段、掃碼簽到、服務時長存檔。

此外,龍華區教育局還答復了關于法律與經費的說明:
1.根據《志愿服務條例》第六、二十一和三十七條等說明,開展志愿服務,是旨在開展志愿服務的非營利性組織,但可為需要者開具志愿者工時證明。
2.學校年度安全專項經費已采購義工馬甲、反光背心、交通指揮棒等裝備,保障執勤安全。
(原標題:《網友建議取消“家長校門口站崗”,深圳多區教育局回應:自愿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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