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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丨航班拒載孤獨癥旅客,需要一個說法
據媒體報道,4月1日,兩位母親各陪同22歲的孤獨癥孩子乘坐東方航空航班,準備從大理飛往西安,卻遭到“拒載”。在大理機場,她們出示了醫院開給孩子的孤獨癥證明,希望得到幫助,以便申請綠色通道。臨近登機時,工作人員展示內部信息,稱“機組通知影響客艙其他旅客乘機,拒載。”
巧合的是,這件事就發生在世界孤獨癥日前一天。每年4月2日是世界孤獨癥日,今年的主題口號是“落實關愛行動實施方案,促進孤獨癥群體全面發展”。在這一背景下,航班拒載有家長陪伴的孤獨癥旅客的行為,無疑令人感到遺憾。
在一架正常運行的民航客機上,機組是否可以拒載孤獨癥旅客?在東航的《旅客、行李運輸條件》中未有明確規定,只是寫明了為了保證飛行安全,東航有權拒絕承運相關類型旅客,比如說“旅客的行為、年齡、精神或身體狀況,包括受酒精或藥物的影響,不適合航空旅行,或對其自身或其他人員或財產可能造成任何威脅或危害”的情況。
上述“條件”的制定依據之一,是交通運輸部于2021年起施行的《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其中也明確,“旅客的行為有可能危及飛行安全或者公共秩序的,承運人有權拒絕運輸。”因此,從程序上講,當班機組的相關決定是有所依據的。
然而問題在于,孤獨癥旅客真的可能危及飛行安全或公共秩序嗎?當班機組是以何種理由拒絕相關旅客的?
孤獨癥患者固然存在社會交往障礙和行為異常等表現,但只有部分人會在某些環境下存在攻擊和暴力行為。這些情況只存在發生概率,而并非普遍性行為,這意味著孤獨癥患者其實大部分時間是和正常人一樣的。特別是孤獨癥孩子有直系親屬陪同照料,一定程度上能夠舒緩他們的緊張情緒,抑或在特殊情況下照料和安撫他們。家長也稱,他們和孩子乘機經歷豐富,這是首次因孤獨癥被拒載。
在2020年春運期間,東航曾表示,其服務一名自閉癥少年和親屬搭乘民航航班回家過年,乘務組全程密切關注,雖然孩子撕了十幾本雜志,但情緒穩定,其他旅客也未受影響。這一次,當事旅客最終也是搭乘民航航班回家。這其實也表明了,航空公司是有能力應對孤獨癥旅客的乘機需求,那么為何還會出現拒載情形呢?
根據《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承運人拒絕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提供航空運輸時,應向其說明拒絕的法律依據。所以,涉事航司拒載孤獨癥旅客的行為,還是要明確給社會公眾一個說法。
2024年,多部委聯合印發《孤獨癥兒童關愛促進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8年)》,強調構建完善的全生命周期支持體系,其中也包括引導社會公眾和相關服務機構正確認識、積極接納孤獨癥兒童。《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也指出,除另有規定外,承運人不得因殘疾人的殘疾造成其外表或非自愿的舉止可能對機組或其他旅客造成冒犯、煩擾或不便而拒絕運輸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
因此,除了明確說明此次拒載的正當性外,還應借此機會,由民航局介入,加強各航空公司相關服務規范,形成一套程序應對措施。如此,才能確保再次遇到孤獨癥旅客等情形時,能夠正確認識、妥善處理,盡可能保障和服務好他們,讓他們感受到社會的接納和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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