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子稱遭女主播以戀愛為名誘導打賞百萬元,報案材料已轉刑警大隊走法定程序
近日,“陌陌”用戶羅林林(化名)向澎湃新聞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自己在婚戀交友過程中,遭遇青島星悅互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多名主播欺騙,誘導打賞逾百萬元。
羅林林自稱,2020年10月起,他通過“陌陌”平臺先后與青島星悅互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三名主播建立戀愛關系。這些主播先后以單身未婚的身份跟他接觸確認戀愛關系后,便以各種方式要求他進直播間進行打賞,幫助完成“任務”。羅林林稱,在累計花費100多萬元后發現,有主播存在隱瞞婚姻狀況等行為,他認為自己遭遇欺詐,希望曝光前述直播套路。

因未按照“喜喜兒”要求打賞,羅林林被拉黑
事實上,羅林林的遭遇并非個例,另一名用戶王陽(化名)表示,因為和星悅互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旗下主播交往,自己累計充值了50多萬元。羅林林稱,2023年12月,自己聯合王陽在內的四人向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報案。據該局出具的專門程序處理告知書顯示,報案材料目前已轉送刑警大隊按照法定程序處理。
接到投訴后,澎湃新聞聯系了青島星悅互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羅林林等人所述情況均為主播私事,公司并不知情,且部分主播已經離職,公司無法出面處理。
男子自稱接連與三位女主播戀愛,累計打賞逾百萬元
羅林林介紹,2020年10月,他在“陌陌”平臺直播間結識了主播“大甜同學”,聊天過程中,對方透露自己家庭不幸,羅林林出于對她的同情而逐漸心生好感,兩人于當年11月中旬確立戀愛關系。戀愛期間,“大甜同學”多次要求羅林林去她直播間打賞,“不到一個月就花了10來萬”。羅林林回憶,第一次大額打賞大約在2020年11月20日,“大甜同學”突然和網名為 “妲妮小己己”的主播打PK,“那會兒我不懂,后來我才知道她們只要認識了‘大哥’就會故意找同公司的主播相互打PK刺激刷禮物。”羅林林說,那一次他為“大甜同學”刷了2萬多元,也認識了“妲妮小己己”。
在與“大甜同學”交往的兩個多月里,對方多次要求羅林林進直播間幫其刷禮物完成“任務”,羅林林說,他因感覺“大甜同學”并非真心戀愛,便在2020年12月底與她分手。分手后,2021年1月,“妲妮小己己”開始主動和羅林林接觸并兩次表白。2021年2月底,兩人確定了戀愛關系。

羅林林四個賬號在“喜喜兒”直播間的星光數據
羅林林稱,讓他沒想到的是,在與“妲妮小己己”相處過程中,對方同樣不斷要求自己去直播間刷禮物,在相處的半年多時間里,他先后在直播間給“妲妮小己己”打賞了四十多萬元。2021年10月 與“妲妮小己己”分手后,羅林林情緒一度十分消沉,“她們公司的人就來安慰我,我就是在這時候認識了第三個女主播‘喜喜兒’。”
“喜喜兒”與其他兩位女主播不太一樣,羅林林說,對方總是時不時給他發幾個小紅包,還曾在他生意不好時轉賬過1萬元,這讓他很感動。羅林林自稱,2022年3月,兩人確立了戀愛關系。羅林林說,在一起后,“喜喜兒”就通過拉黑刪除等方式多次逼迫自己給她打賞,“相處這一年多有兩百天是被拉黑刪除的,除非我主動花錢才能和好”。羅林林還稱,“喜喜兒”在交往期間與多人保持曖昧關系,并主動向他人示愛。
“更過分的是,后來我才發現她已婚有孩子!”羅林林說,2023年8月,他與“喜喜兒”分手,回想這幾年的遭遇,他懷疑自己被青島星悅互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女主播套路,“報警后,從警察那聽說‘喜喜兒’早已結婚有孩子了” 。

梁燦燦寫給王陽的借條
羅林林提供的陌陌平臺消費賬單顯示,他曾在2020年11月、12月共充值消費200499.1元,2021年消費468621.21元,2022年至2023年7月消費412600.98元,四年總計在該平臺消費1081721.29元。羅林林稱,上述費用除零零散散向其他主播在直播間送過一些禮物之外,大部分是被與他戀愛的三位女主播誘導或逼迫進行的消費。其中,和“大甜同學”戀愛期間他打賞了12萬余元;和“妲你小己己”戀愛期間花費45萬余元;和“喜喜兒”戀愛期間則花費43萬余元,總消費額已逾百萬元。
女主播否認“談戀愛”,公司稱屬于主播私事
然而,羅林林的經歷并非個例。另一名消費者王陽向澎湃新聞稱,他同樣在網絡上結識了星悅互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主播梁燦燦(化名),兩人交往期間,他充值了50余萬元在直播間為其打賞。
王陽說,自己只是一名普通上班族,父親長期癱瘓在床,母親現在癌癥晚期擴散,急需用錢。懷疑被騙后,他曾去公司找過梁燦燦,“她說因為公司有抽成,她從我這只賺了二十多萬,近期只能還十萬,還給我打了借條。”王陽還提供了借條的照片。王陽說,從2022年打下欠條至今,梁燦燦借條里的十萬元一分未還。
羅林林表示,除了自己和王陽外,還有其他兩名受害者王青(化名)及張三(化名),兩人分別被騙100余萬元和60余萬元。大家是在維權過程中相互結識的,提及打賞一事均是又悔又恨。
接到羅林林投訴后,記者以羅林林家屬身份聯系了主播“喜喜兒”。對方表示,她與羅林林只是娛樂性質的主播和玩家的關系,并非男女朋友。她說,“直播面對的是大眾,別人打賞也得維護。”當被問及是否和羅林林提及過“談戀愛”或“男女朋友”等相關字眼時,“喜喜兒”表示“不記得了”,并否認了羅林林所稱的她曾結婚有孩子一事。
但羅林林提供的聊天截圖顯示,“喜喜兒”在與他的聊天中多次稱其為“老公”,兩人也曾多次提及“戀愛”相關事宜。另一份羅林林與星悅互動文化公司運營人員的聊天錄音顯示,對方稱“‘喜喜兒’結婚是100% 肯定的,但也有可能離婚了”。
隨后,澎湃新聞聯系了青島星悅互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一名自稱為公司負責人的女子表示,羅林林一行人反映的情況屬于主播的私事,公司并不了解。該負責人稱,主播“喜喜兒”及“妲妮小己己”目前已經離職了,不再是公司旗下的主播,公司無法出面處理。
當事人已報警,律師表示或構成詐騙
澎湃新聞在陌陌直播間檢索發現,目前“妲妮小己己”賬號在該平臺已搜索不到。“大甜同學”“喜喜兒”和梁燦燦的賬號均能被搜索到。羅林林稱,“妲妮小己己”的舊號已注銷,換了新號;“喜喜兒”仍在正常直播,而“大甜同學”則是播兩年休息幾個月,剛停播。
羅林林說,目前他已與王陽、王青、張三四人一同向星悅互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在地的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提交了報案材料。2024年11月14日,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向羅林林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羅林林等人提出刑事復議申請,2025年1月18日,公安市北分局出具了刑事復議決定書,其中顯示“撤銷原決定”。據公安市北分局出具的程序處理告知書顯示,案件已轉送刑警大隊按照法定程序處理。

青島市北分局先后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和“刑事復議決定書”
4月7日,澎湃新聞聯系了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敦化路派出所詢問案情進展,負責本案的一名于姓副所長表示,目前尚不方便透露。
對此,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涉事女主播隱瞞已婚事實、虛構婚姻狀態以獲取他人信任,以“談戀愛”“結婚”等話術持續誘導高額打賞,核心目的是通過虛構事實騙取財物(如禮物、打賞款),而非真實建立戀愛關系,該行為涉嫌詐騙。

青島市北分局2025年3月出具的“專門程序處理告知書”
“當詐騙金額達到3000元時,即可構成詐騙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當詐騙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時,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趙良善說。《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以詐騙罪論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另外,據《“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萬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