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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16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意見和對口地段表陸續公布!
家里有娃準備幼升小、小升初的爸爸媽媽注意啦!繼《202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3月27日公布后,今天本市16個區正陸續公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實施意見和學校對口地段表!
想了解各區小學、初中實施意見,只要點擊小布微信市政大廳中的“入學信息查詢”功能即可查詢。
注:目前,黃浦、楊浦、寶山、崇明的實施意見和學校對口地段表已公布,其他各區的信息也將持續更新。今年各區幼兒園的入學信息暫時還未公布,請耐心等候哦。

如何查詢入學信息?
待報名系統開通后,家長可登錄“隨申辦市民云”APP,點擊首頁的“入學信息查詢”服務,點擊“幼升小報名信息查詢”,即可在線查詢孩子的入學報名信息。
【以下圖片,來源于往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查詢服務頁面截圖】

2025年松江區公辦小學對口范圍




說明
1.以上公辦小學一年級學區范圍是依據本區教育資源、生源分布等基本情況,按“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進行劃分。
2.具體安置辦法詳見《2025年松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細則》。
2025年松江區公辦初中對口范圍




說明
1.以上公辦初中六年級學區范圍是依據本區教育資源、生源分布等基本情況,按“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進行劃分。
2.具體安置辦法詳見《2025年松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實施細則》。
如何查詢當前上海市民辦學校信息?
登錄“隨申辦市民云”APP→首頁輸入關鍵字“中小學”→點擊“民辦教育機構查詢”查詢相關信息

2025年金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發布
根據國家和本市義務教育相關政策法規,促進依法辦學,現就2025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招生工作原則
(一)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根據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先對“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劃片安排對口入學,再對其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時,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自購房年限及入戶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超出計劃部分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招生班額控制在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指標范圍之內。
(二)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的各項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與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妥善安排入學。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二、招生工作實施
(一)小學階段
1.招生對象。小學招生對象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
2.信息登記。在本市公辦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家長可通過就讀幼兒園登記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在本區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由指定的公辦幼兒園完成審核登記;4月8日至4月18日期間,不在本市幼兒園就讀且就讀意愿在本區的適齡兒童可通過鏈接https://form.wjx.top/vm/YRSgxM6.aspx在線上預約信息登記,區教育局將于4月19日、4月20日在區指定登記點集中受理。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時間為4月14日至4月27日。4月27日為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
錯過統一登記的適齡兒童,可通過上述鏈接地址在6月20日至8月7日期間線上預約信息補登記,區教育局將于7月8日、8月8日在區教育發展信息和考試中心(石化二村289號北樓,東門進)集中受理,并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就讀。
3.入學報名。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
4.信息驗證。5月17日至5月20日,開展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送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報名民辦小學但未被錄取的,進入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5月24日至5月25日。各報名驗證點主要通過集中調取“一網通辦”有關信息,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及其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隨申辦”或“一網通辦”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同等效力)。
(二)初中階段
1.信息核對。4月14日至4月25日,各小學組織五年級學生家長憑有效證件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關鍵信息進行現場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4月25日為初中入學信息登記、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截止日。
2.回戶籍(居住)地就讀。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畢業后可在學籍所在地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或居住地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核對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3.隨遷子女入學。本區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等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4月8日至4月18日期間,非本市學籍符合條件的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可通過指定鏈接地址https://form.wjx.top/vm/OadbBdi.aspx預約信息登記,區教育局將于4月19日、4月20日在區指定登記點集中受理。
4.信息補登記。錯過統一登記的學生,可通過上述鏈接在6月20日至8月7日期間線上預約信息補登記,區教育局將于7月8日、8月8日在區教育發展信息和考試中心(石化二村289號北樓,東門進)集中受理,并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初中就讀。
(三)民辦學校
1.公布招生簡章。各民辦學校提交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計劃、范圍的申請,須經區教育局核準。學校制定年度招生簡章及公告,報區教育局備案,并通過學校網站、“校園開放日”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2.規范錄取程序。4月14日至4月25日,組織本區民辦一貫制學校征求本校學生直升意愿。5月6日,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工作。5月7日至5月9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填報1所民辦小學。5月12日至5月14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填報1所民辦初中。報名民辦小學、初中的適齡兒童、學生均可填報1個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修改或放棄。5月19日至5月20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21日驗證,5月22日調劑志愿錄取。
民辦學校應在區核準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內招生。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在電腦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負責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就讀意愿為本區且未被民辦中小學校錄取的,根據公辦學校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安排入學。小學畢業生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入學戶籍(居住)地,由就讀意愿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3.發放入學告知。5月21日起,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如何快捷辦理“人戶分離居住登記”?
市民通過“隨申辦市民云”APP即可“足不出戶、網上操作”輕松辦理“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登記或注銷”。操作步驟:
登錄“隨申辦市民云”APP→首頁搜索框中輸入關鍵字“人戶分離”→點擊“戶籍人員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受理”進入服務頁面;

以辦理“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舉例:
點擊“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受理”→查看辦理須知,點擊“我已知曉,立即受理”→信息填報處,確認辦理方式和住所種類后,點擊“下一步”;

信息填報,確認后點擊“下一步”→選擇取件方式,完成。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
1.制訂《2025年金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報區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2.公布《金山區公辦民辦小學初中學校校舍、場地和后勤設施基本條件》和《金山區公辦民辦小學初中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師資配置基本情況》。公布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班招生范圍、招生名額、招生方式。民辦學校公布教師隊伍中退休返聘教師的人數和比例、寄宿設施情況等。
3.公布公辦學校對口招生的區域范圍、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等。
4.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情況、招生承諾、辦學特色等。
5.區教育局招生信息公開的網站為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政務公開-部門/街鎮信息-區教育局-教育業務-入學招生”欄目(https://www.jinshan.gov.cn/zhengwu/jyj-rxzs/index.html)。學校通過本單位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公開招生相關信息。
(二)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
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須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等,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三)發放入學通知
8月15日前陸續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8月31日前完成學生入學信息對接到“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
(四)推進注冊制度
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四、加強監督管理
(一)完善監察機制
完善監督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主動接受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依法查處學校在招生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督查結果作為公辦學校辦學水平評估、民辦學校辦學等級評估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落實問責制度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由區教育局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學校年終考評予以扣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三)實施核減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的,錄取時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家長進行測評、調研等活動,擅自在計劃外招收等違規招生行為的,由區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五、加強組織管理
(一)成立工作專班
區教育局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招生入學工作。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組織實施,咨詢電話:57932039(小學)、57931825(中學)。區教育發展信息和考試中心負責具體操作,咨詢電話:57930151。
(二)加強過程管理
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與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及時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平穩有序進行。區教育局招生監督電話:57932530。
2025年金山區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4月
4月7日,公布《2025年金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2025年金山區濱海地區、朱涇鎮、高新區等小學和初中對口招生入學劃片方案》《2025年金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招生入學工作細則》《2025年金山區公辦學校對口招生入學范圍和計劃》《2025年金山區民辦學校招生分類計劃及學費情況》以及中小學校資源信息等。
4月8日至13日,校(園)召開宣講會,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告知適齡兒童家長幼升小信息登記和小升初信息核對所需提供的相關證件、辦理的時間和方式方法等。
4月11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開通。
4月12日至13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
4月14日至25日,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相關信息核對、更正;民辦一貫制學校征求學生直升意愿;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
4月14日至27日,適齡兒童幼升小入學信息登記。
5月
5月6日,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
5月7日至9日,民辦小學網上報名。
5月7日至11日,公辦小學網上報名。
5月12日,公辦派位的學校搖號(報名數超計劃數時)。
5月12日至14日,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5月17日至20日,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
5月19日至20日,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報名數超計劃數時)。
5月21日,民辦學校錄取驗證。
5月21日起,陸續發放公辦學校入學告知信息及民辦學校錄取告知信息。
5月22日,民辦學校調劑志愿錄取。
5月24日至25日,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
7月
7月底起,陸續發放公辦初中入學告知信息。
8月
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
2025年金山區濱海地區、朱涇鎮、高新區等
小學和初中對口招生入學劃片方案
小學對口招生入學劃片
濱海地區
1.教院附小
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六村、七村、八村、九村、十村、十一村、十二村、十三村、十五村、西區、隨塘河、衛二路集體戶等。
2.石化一小
海棠新村、東泉新村、玲桂花苑、海滸新村、臨潮新村、梅州新村、合生海景、鳳凰城等。
3.石化五小
橋英公寓、新金山公寓、園中苑、歐洲城、金浦苑、東門苑、萬壽新村、濱海新村、御景龍庭、北區等。
4.第二實驗小學
山龍新村、書香門第、衛龍小區、世紀城、紫薇苑、東礁新村、紫藤苑、振陽新村、辰凱花苑、山鑫公寓、東嶺豪苑、三島龍洲苑、棕櫚灣、山鑫陽光城等。
5.海棠小學
金海岸、金天地、金瀚園、藍堡公館、藍堡愛琴海、海濱新城、山鑫康城、山鑫聯城花苑、金山豪庭、藍色收獲、海上明珠園、華府海景、寶華海灣城、金荷雅苑、華江小區、現代御墅等。
6.前京小學
清風別墅、君逸公館、水韻紫城、水韻悅城、金悅華庭、海上納緹、金玥灣、星愉灣、觀唐府等。
7.金山小學
紅樹林、海趣馨苑、龍澤園、香頌灣、萬盛金邸、萬達華府、金域蔚藍、紅星紫郡、鉑翠廷等。
8.龍航小學
龍灣一號、海尚馨苑、海辰馨苑、新城旭輝府、御龍景苑、御龍名邸、碧海云居、宏陽小區、國宸府等。
9.山陽小學
海皓馨園、海悅馨苑、海欣家園、光明金山府、光明藝樹家、海芙金邸及山陽鎮衛東村、楊家村和東方村等。
10.龍泉學校(小學部)
山陽鎮(漁業村、新江村、九龍村、向陽村、中興村、華新村、長興村及三新居委所轄小區等)。
11.學府小學
金山衛鎮原金衛地區北部(綠地小區、金山名邸、正榮御首府、古城新苑、明衛佳苑、衛通村、農建村、橫浦村等)。
12.金衛小學
金山衛鎮原金衛地區南部(龍軒路以南,含金康花苑、山康花苑、衛康花苑、萬和家園、金旭花園及八一村、八二村、永久村、永聯村、金衛村、衛城村等)。
13.華二金山實驗學校(小學部)
2025年面向濱海地區招生(搖號派位)。
朱涇鎮
1.新農學校:掘石港以東。
2.朱涇小學:亭楓公路以南,羅星南路以西(含金來苑及民主村、待涇村、新涇村、大茫村等)。
3.朱涇第二小學:亭楓公路以北,掘石港以西(含萬聯村、秀州村等)。
4.第一實驗小學:亭楓公路以南,掘石港以西,羅星南路以東,金南街以北。
備注:亭楓公路以北,掘石港以西,羅星路以東以及秀州村、金來苑的人戶一致適齡兒童,可依申請經核準后安排到第一實驗小學就讀(2025年延續執行一年)。
高新區
1.朱行小學:高新區(金山工業區大道以北,時代大道以東等)。
2.金水湖實驗學校(小學部):高新區(金山工業區大道以南且時代大道以西等)。
初中對口招生入學劃片
濱海地區
1.教院附中
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六村、七村、八村、九村、十村、十一村、十二村、十三村、十五村、梅州新村、海滸新村、海棠新村、臨潮新村、隨塘河、西區等。
2.金山實驗中學
東礁新村、紫藤苑、園中苑、東門苑、橋英公寓、新金山公寓、辰凱花苑、山鑫公寓、東嶺豪苑、振陽新村、山龍新村、書香門第、衛龍小區、紫薇苑、世紀城、歐洲城、金浦苑、御景龍庭、濱海新村、萬壽新村、北區等。
3.蒙山中學
山鑫陽光城、東泉新村、玲桂花苑、棕櫚灣、金天地、合生海景等。
4.同凱中學
華府海景、海上明珠園、金海岸、藍堡愛琴海、藍堡公館、海濱新城、金山豪庭、寶華海灣城、金瀚園、三島龍洲苑、山鑫康城、山鑫聯城花苑、藍色收獲、金荷雅苑、現代御墅、華江小區、國宸府、鳳凰城等。
5.金山初級中學
龍澤園、香頌灣、萬盛金邸、萬達華府、紅星紫郡、金域蔚藍、龍灣一號、新城旭輝府、海尚馨苑、海辰馨苑、御龍景苑、御龍名邸、碧海云居、宏陽小區、鉑翠廷等。
6.前京中學
紅樹林、海趣馨苑、海上納緹、金悅華庭、水韻紫城、水韻悅城、君逸公館、清風別墅、金旭花園、金玥灣、星愉灣、觀唐府等。
7.山陽中學
海悅馨苑、海皓馨園、海欣家園、光明金山府、光明藝樹家、海芙金邸及山陽鎮衛東村、楊家村和東方村等。
8.龍泉學校(初中部)
山陽鎮(漁業村、新江村、九龍村、向陽村、中興村、華新村、長興村及三新居委所轄小區等)。
9.金衛中學
金山衛鎮原金衛地區等。
10.華二金山實驗學校(初中部)
2025年面向濱海地區招生(搖號派位)。
朱涇鎮
1.新農學校:掘石港以東。
2.羅星中學:掘石港以西,亭楓公路以北,東風路、人民路以東,水尚華庭。
3.西林中學:亭楓公路以北,東風路、人民路以西及亭楓公路以南(含民主村、待涇村、新涇村、大茫村等)。
高新區
1.朱行中學:高新區(金山工業區大道以北,時代大道以東等)。
2.金水湖實驗學校(初中部):高新區(金山工業區大道以南且時代大道以西等)。
預告:濱海地區和朱涇地區明年根據新建小區的入住現狀、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的變化情況以及本地區教育資源的配置狀況,按義務教育招生原則可能對部分區域劃片作適當微調。
2025年閔行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發布
家有幼升小、小升初學生的家長看過來!《2025年閔行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發布啦!
家長最關心的“小學階段招生、初中階段招生、民辦學校招生”信息,以及各個階段時間節點都在這里!
一起來看看詳細情況吧↓↓↓
小學階段招生
招生入學對象:
2025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咨詢,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本市戶籍兒童,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入學信息登記:
2025年,根據本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相關部門、學校(幼兒園)要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應的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工作順利進行。適齡兒童家長可憑“一網通辦”或“隨申辦”實名賬號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入學信息,進行在線報名。
4月14日—4月27日,為“幼升小”信息登記時間。入學信息登記有兩種方式:
1、在園適齡兒童:
家長可通過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并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選擇并確定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的意愿,一旦確認不可修改。
2、未入園適齡兒童:
家長可前往區級指定地點登記孩子入學信息(詳見下圖),并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
2025年閔行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招生入學區級指定登記點信息


備注:各類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至上述區級指定登記點進行入學信息登記。登記時間為4月14日—4月27日。
全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為4月27日,所登記的入學信息不再更改。
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
符合入學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5月11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5月9日。
公辦小學入學安排方法:
公辦小學應根據區教育局確定的對口招生入學范圍和招生計劃,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入學。
對于閔行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嚴格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
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有效期內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截止日為4月27日)。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加強對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審核。
2025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閔行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辦妥本市靈活就業登記。
公辦小學驗證:
按市教委規定,5月17日-5月20日為全市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全區公辦小學通過集中調取“一網通辦”有關信息,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隨申辦”或“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戶籍的兒童
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須提供有效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
非本市戶籍的兒童
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各驗證點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送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5月24日—5月25日。
初中階段招生
小學畢業信息核對:
4月14日—4月25日,區教育考試中心組織本市戶籍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學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通過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同時組織民辦一貫制學校征求本校學生直升意愿。4月25日為本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按照閔行區“小升初”的相關要求,請學生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材料,完成小升初信息登記表的填寫、核對和確認等工作。
回戶籍(居住)地就讀:
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小學畢業,畢業后可在學籍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所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4月25日。
公辦初中入學方式:
九年一貫制公辦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讀。
閔行區公辦初中學校以“人戶一致優先”原則,對于閔行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學生,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嚴格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在完成上述安排尚有招生計劃情況下,采取居住地段對口等方式統籌安排學生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符合當年招生相關規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區教育考試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至閔行區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并在入學前簽訂《閔行區非上海戶籍初中學生就讀告知書》。
來滬就讀六年級:
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符合閔行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條件的學生,如需在閔行區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到區指定登記地點(詳見附件2)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并獲取《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由區教育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2025年閔行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初中)招生入學區級指定登記點信息


備注:來滬就讀六年級的五年級學生,學生家長可按居住地街鎮就近至上述區級指定登記點進行入學信息登記。登記時間為4月14日—4月25日。
民辦學校招生
招生簡章與要求:
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在4月2日前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并在規定時間通過學校網站等平臺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民辦學校應嚴格按照公布的簡章及公告實施招生工作。
網上報名與志愿:
本市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
5月7日—5月9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志愿。
5月12日—5月14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錄取程序與時間:
規范民辦學校招生錄取程序。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5月6日,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工作。5月19日-5月20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在電腦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并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公布,并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對于需家長確認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的計劃,其電腦隨機錄取產生結果為預錄取,教育行政部門可組織對預錄取學生進行驗證,驗證時間為5月21日。5月22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入學告知與其他:
5月21日起全市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第一批公辦中小學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小學畢業生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2025年閔行區一年級招生入學
工作日程安排


2025年閔行區六年級招生入學
工作日程安排


2025年閔行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
咨詢單位、電話一覽表

2025年長寧區義務教育階段(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5〕11號)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初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入學工作,結合區域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㈠ 堅持政府對公辦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合理設點布局,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公辦學校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保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初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部門、學校與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交流。通過部門和學校網絡平臺、“校園開放日”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細則。推廣應用“一網通辦”電子證照。
㈢ 各學校要認真貫徹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的精神,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各項要求,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5〕11號)的要求,依法開展招生工作,確保2025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各學校必須建立2025年招生領導小組、招生監察小組,具體負責招生工作。
㈣ 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各學校必須根據區教育局規定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嚴禁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學校不得擅自擴大班級規模,突破班額數。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
㈤ 各學校必須嚴格根據區教育局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展信息公示、招生報名等工作。各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實施均衡分班,嚴禁舉辦或變相舉辦各類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學生;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統籌安排入學。
二、公辦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根據區內中小學設點布局的實際情況,相對就近均衡配置生源,實行部分劃片電腦派位和部分對口入學相結合的初中入學辦法。其他符合長寧區初中招生條件的學生,將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三、民辦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㈠公布招生簡章
加強對民辦初中招生工作指導與管理,根據區域和學校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將各民辦初中的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區政府網站教育頻道上公布。嚴禁民辦初中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初中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初中應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經區教育局審定,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初中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民辦初中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民辦一貫制學校一般應設置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民辦初中按政策規定,承接聯合辦學單位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民辦初中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區教育局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學校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向區教育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民辦初中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
㈡實施網上報名
民辦初中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5月12日至5月14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㈢規范錄取程序
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6日,開展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工作。5月19日至5月20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區教育局在電腦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一同參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負責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5月21日組織驗證。5月22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㈣入學告知
5月21日起,本市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初中招生工作完成后,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實施公民辦初中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小學畢業生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四、具體工作要求
㈠ 成立區招生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規劃管理、統籌實施本區初中階段的招生入學工作。主動協調招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并處理違規招生事件,對違規招生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
㈡ 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公開內容,完善本區初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告知制度和招生政策信息公開制度。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5〕11號),在4月7日向社會公開或上網公示以下信息:
1. 長寧區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具體事項,含本區招生信息,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區域范圍、操作辦法等。
2. 各類學校的辦學規模與設施等基本情況,包括:在校學生人數、學校占地面積、校舍建筑面積、運動場地面積和教學設施設備等。
3. 各類學校教職工人數、專職教師人數和師生比、中高級職稱教師比例等。民辦初中還須公布學校教師隊伍中退休返聘教師的人數和比例。
4. 民辦初中的招生計劃、收費情況、招生承諾、辦學特色等。
5. 區教育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在線咨詢方式、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及時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㈢ 發揮督導、監察等部門的作用,加強初中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區教育局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加強對本區初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并將招生入學情況作為評定學校工作、創建文明單位、評選先進、校長職級評審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和民辦初中等級評估的重要內容之一。
㈣ 公辦初中在招生過程中,凡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快慢班等,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接收本學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由區教育局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㈤ 民辦初中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對報名的學生家長組織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由區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㈥ 4月12日至4月13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等,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五、具體操作辦法
㈠ 長寧區公辦初中招生按照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原則,招生方式為電腦派位/對口入學和統籌安排
01、電腦派位/對口入學操作辦法
⑴ 本市戶籍并在本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根據其所在小學的對口情況,通過電腦派位或對口入學。
⑵ 本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中,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準分值的人員子女,根據其所在小學的對口情況,通過電腦派位或對口入學。
⑶ 本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中,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B證”的外籍人員(留學人員)子女,根據其所在小學的對口情況,通過電腦派位或對口入學。
⑷ 本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的香港、澳門、臺灣學生及華僑子女,根據其所在小學的對口情況,通過電腦派位或對口入學。
02、統籌安排入學操作辦法
⑴ 本區戶籍,小學階段在本區跨地塊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或居住)所在地塊就讀初中的操作辦法
家長須憑戶口本原件、房屋產權證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人戶分離的還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開具的或“一網通辦”平臺辦理的有效期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等材料,于4月25日前向現就讀小學提出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不再參加本區的電腦派位和對口入學,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⑵ 非本區就讀的本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及本市戶籍人戶分離應屆小學畢業生,回本區就讀初中的操作辦法
憑戶口本原件、房屋產權證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人戶分離的還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開具的或“一網通辦”平臺辦理的有效期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等材料,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家長于4月25日前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審核通過后,統籌安排至我區公辦初中就讀。
⑶ 外籍學生在本區就讀初中的操作辦法
① 本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中的外籍學生,可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繼續在我區就讀的申請,填寫《外籍學生繼續就讀申請表》,經區教育局統一審核批準后,根據其居住地址、學校的學額情況,統籌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學生資質的公辦初中。
② 非本市就讀符合初中入學條件的外籍學生,需要在本區就讀初中,須持父母一方在滬任職或就業證件(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父母一方在滬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許可證明、父母一方及子女護照、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證》、子女的出生證明、在長寧區的有效居住證明、長寧區公證處出具的監護人證明(此證明僅限不與父母同住情況),辦理登記手續。請家長關注長寧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網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關于2025年長寧區小升初無備案學生信息采集說明或撥打電話021—62787558進行咨詢。經區教育局統一審核批準后,根據其居住地址、學校的學額情況,統籌安排到具有招收外籍學生資質的公辦初中。
⑷ 香港、澳門、臺灣學生及華僑子女在本區就讀初中的操作辦法
① 非本市應屆小學畢業的香港、澳門人士子女,持子女本人及父母有效的港澳居民居住證、香港或澳門的身份證明、子女的出生證明、在長寧區的有效居住證明、長寧區公證處出具的監護人證明(此證明僅限不與父母同住的情況),辦理登記手續。請家長關注長寧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網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關于2025年長寧區小升初無備案學生信息采集說明或撥打電話021—62787558進行咨詢。經區教育局統一審核批準后,根據其居住地址、學校的學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② 非本市應屆小學畢業的臺胞隨行子女,持子女本人及父母有效的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子女的出生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證》、在長寧區的有效居住證明,辦理登記手續。請家長關注長寧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網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關于2025年長寧區小升初無備案學生信息采集說明或撥打電話021—62787558進行咨詢。經區教育局統一審核批準后,根據其居住地址、學校的學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③ 非本市應屆小學畢業的華僑子女,持子女本人護照、父母一方的戶口簿、由長寧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華僑子女來滬就讀身份證明》、子女的出生證明、在長寧區有效居住證明、長寧區公證處出具的監護人證明(此證明僅限不與父母同住的情況),辦理登記手續。請家長關注長寧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網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關于2025年長寧區小升初無備案學生信息采集說明或撥打電話021—62787558進行咨詢。經區教育局統一審核批準后,根據其居住地址、學校的學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⑸ 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在本區就讀初中的操作辦法
① 本區小學畢業的非本市戶籍學生,父母積分均不達標準分值的,若需要在我區繼續就讀,可向現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審核符合入學條件者,統籌安排至我區公辦初中就讀。同時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等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家長簽字確認后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保存。
② 非本市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請家長關注長寧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網站(https://kszx.chneic.sh.cn)中關于2025年長寧區小升初無備案學生信息采集說明或撥打電話021—62787558咨詢辦理登記的手續。申請時學生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辦妥的本市靈活就業登記,原籍戶口簿(學生戶口須隨父或母),在長寧區居住的有效居住證明。經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審核入學條件并通過后,統籌安排至我區公辦初中就讀。同時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等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家長簽字確認后由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保存。
㈡本市戶籍在本區就讀的人戶分離應屆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入學初中的申請辦法
1.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在本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所在區就讀初中的申請
須憑戶口本原件,向所在小學提出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申請,并在4月25日前網上填寫《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不再參加本區的電腦派位和對口入學。
2.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在本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回居住地所在區就讀初中的申請
須憑戶口本原件、有效期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房屋產權證(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等材料,向所在小學提出回居住地就讀申請,并在4月25日前網上填寫《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不再參加本區的電腦派位和對口入學。
六、主要日程安排

七、備注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
網址:shrxbm.edu.sh.gov.cn 或者“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
上海長寧區門戶網站 教育局
網址:www.shcn.gov.cn/cnjy
網上咨詢:“上海長寧區門戶網站 教育局”首頁“網上咨詢”
長寧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網址:https://kszx.chneic.sh.cn
咨詢電話:021—62787558(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長寧區教育局基教辦
咨詢電話:021—22050727(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長寧區教育局
監督舉報電話:021—22050723(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信訪接待部門地址:長寧路679號
信訪接待時間:周一~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2025年楊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和本市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2025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積極落實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根據本實施方案和區域內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二)深入推進“教育入學一件事”落地見效,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記、驗證等線上服務和招生入學咨詢服務,為家長辦理子女入學手續提供便利。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區教育局、中小學校與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通過“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專欄-楊浦招生與考試”欄目和學校網絡平臺、“校園開放日”、張貼招生告示等方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細則及所需提供的證件。推廣應用“一網通辦”電子證照。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家長發放“入學告知書”,作為入學的憑證。
(四)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本區域入學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深入推進小班化教育的實踐研究,原則上小學班額不超過40人、初中班額不超過45人。
(五)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各項要求,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實施均衡分班,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或變相舉辦各類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經條件審定后妥善安排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二、主要內容
(一)小學階段招生
1.入學信息登記。適齡兒童家長可憑“一網通辦”或“隨申辦”實名賬號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入學信息,進行在線報名。
2025年小學階段招生入學對象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
4月14日至4月27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幼兒園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區指定登記點(長嶺路50號,小學、初中招生辦公室)登記兒童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智力中、重度殘疾,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等適齡兒童,需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請查看《2025年楊浦區幼升小特教招生辦法》。
2.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至5月11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至5月9日。
3.統籌居住地入學。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在外區、居住在本區,或者戶籍在本區、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有效期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截止日為4月27日)。區教育局根據《2025年楊浦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2025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辦妥本市靈活就業登記。
5.公辦小學驗證。5月17日至5月20日,開展本區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公辦小學和區指定的報名驗證點主要通過集中調取“一網通辦”有關信息,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一網通辦”網站或“隨申辦”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戶籍的兒童,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須提供有效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
非本市戶籍的兒童,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區教育局將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送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5月24日至5月25日。
6.入學分配。本區繼續實行“一個戶籍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如地段內適齡兒童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可根據適齡兒童全家戶口入戶情況、入戶年限等人戶信息制定招生方案,并在學校網站公示。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于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對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按照“集中登記、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原則,統籌進入到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二)初中階段招生
1.小學畢業信息核對。4月14日至4月25日,各校有序組織本市戶籍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學相關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通過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同時,組織民辦一貫制學校征求本校學生直升意愿。4月25日為本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相關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2.回戶籍(居住)地就讀。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畢業后可在學籍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初中。確需跨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所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核對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核對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本區跨街道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畢業后可跟隨就讀小學對口升入初中,需回戶籍(居住)地就讀初中的,應向所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就讀小學核對證件、統計匯總并報區教育局,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為4月25日。
3.初中入學方式。本區公辦初中采取小學對口方式安排學生入學。按照小學畢業生“免試劃塊、相對就近、動態輪換、對口直升”的原則具體操作。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5.來滬就讀六年級。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學生、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須向區小學、初中招生辦公室(長嶺路50號)提供相關證件,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相關流程請查看《2025年外省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到楊浦區就讀六年級信息登記辦法》),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三)民辦學校招生
1.公布招生簡章。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與管理,根據區域和學校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專欄-楊浦招生與考試”欄目公布。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在本區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經區教育局審定,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民辦一貫制學校一般應設置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承接聯合辦學單位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區教育局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向區教育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
2.實施網上報名。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5月7日至5月9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志愿。5月12日至5月14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3.規范錄取程序。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6日,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工作。5月19日至5月20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本區在電腦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負責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區教育局于5月21日組織驗證,5月22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4.發放入學告知。5月21日起,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2025年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2025年區、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學。小學畢業生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三、工作安排
(一)公開招生信息
區教育局和學校分別通過“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專欄-楊浦招生與考試”欄目、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以及其他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
區教育局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
1.2025年楊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
2.楊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招生劃片范圍、小學對口公辦初中方案、楊浦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等信息。
3.楊浦區各類學校的辦學規模與設施等基本情況,包括:在校學生人數、學校占地面積、校舍建筑面積、運動場地面積、教學設施設備等。寄宿制學校須公布其寄宿設施情況。
4.楊浦區各類學校教職工人數、專職教師人數和師生比、中高級職稱教師比例等。民辦學校還須公布學校教師隊伍中退休返聘教師的人數和比例。
5.楊浦區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收費情況、招生承諾、辦學特色等。
6.楊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在線咨詢方式、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
4月12日至4月13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等,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二)發放入學通知
區教育局在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招生錄取等工作后,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8月31日前將學生入學信息對接到“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
(三)推進注冊制度
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學年注冊的相關事宜,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四、監督管理
(一)加強指導與監督
區教育局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義務教育資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決策機制,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與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開展督導檢查
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本區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督。
(三)完善監察機制
區教育局在開展招生入學工作中,將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監督工作機制,主動接受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于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與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解決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四)落實問責制度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快慢班等,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由區教育局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掛鉤。區教育局將招生違規情況、對違規現象的監督查處情況納入對學校辦學績效考核。
(五)實施核減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對報名的學生家長組織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由區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2026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各類學校不得提前開展招生及相關工作。
咨詢電話:65044272、65627259
監督電話:65017733轉5301
信訪接待地址:長嶺路91號一樓信訪室
在線咨詢方式:

2025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2025年黃浦區小學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黃浦區教育局日前發布
《2025年黃浦區小學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詳見↓
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義務教育相關政策法規、《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5〕11號)等政策文件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小學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2025年本區小學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要求
(一)積極落實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實施意見和區域內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二)深入推進“教育入學一件事”落地見效,按市教委要求,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記、驗證等線上服務和招生入學咨詢服務,為家長辦理子女入學手續提供便利。
(三)各小學成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學習有關教育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辦學的觀念,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與法規,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杜絕招生中違規現象。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對各小學加強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同時接受社會的監督。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黃浦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頻道)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細則及所需提供的證件,推廣應用“一網通辦”電子證照。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作為入學的憑證。
(五)加強小學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各項要求,嚴禁各小學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實施均衡分班,嚴禁各小學舉辦或變相舉辦各類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妥善安排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入學。各小學應嚴格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六)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本區入學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平均班額原則上為35人左右,最大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0人。
二、工作安排
(一)入學信息登記
1. 適齡兒童家長可憑“一網通辦”或“隨申辦”實名賬號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入學信息,進行在線報名。
2.2025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3.4月14日至4月27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幼兒園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區指定方式登記兒童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
(二)公民辦小學報名驗證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至5月11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至5月9日。
1.公辦小學招生。對于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黃浦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2.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有效期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截止日為4月27日)。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3.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2025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 且一年內(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辦妥本市靈活就業登記。
4.5月17日至5月20日,開展本市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各報名驗證點主要通過集中調取“一網通辦”有關信息,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一網通辦”網站或“隨申辦”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戶籍的兒童,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須提供有效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等相關材料。
非本市戶籍的兒童,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出生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等相關材料。
各街道的指定驗證點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5.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時間為5月24日至5月25日。
(三)民辦小學招生
1.公布招生簡章。區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指導與管理,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區政府網站教育頻道上公布。嚴禁民辦學校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各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定,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承接聯合辦學單位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具體辦法。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學校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
2.實施網上報名。5月7日至5月9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3.規范錄取程序。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19日至5月20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電腦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區教育行政部門可于5月21日組織驗證。5月22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4.發放入學告知。5月21日起,本市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根據公辦小學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四)中重度殘疾適齡兒童安置
本區戶籍中重度智障、聽障和視障的適齡兒童,納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網上信息登記,由區內指定的特殊教育學校驗證報名,由特殊教育學校做好初步測定、登記、上報手續,待參加全市組織的評估后,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五)校園開放日
4月12日至4月13日,全區公民辦小學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等,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六)發放入學通知
在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招生錄取等工作后,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8月31日前將學生入學信息對接到“上海市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
三、工作要求
(一)推進注冊制度
完善小學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二)加強監督管理
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小學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是要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與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三)開展教育督導
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對區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中小學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督。區教育行政部門接受市級層面開展的巡查,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監督并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的責任,健全小學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督機制。
(四)完善監察機制
區教育行政監察部門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監督工作機制,主動接受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于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與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解決本區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五)落實問責制度
公辦小學在招生過程中,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快慢班等,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六)實施核減措施
民辦小學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2026年黃浦區小學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各小學不得提前開展招生及相關工作。
附件:2025年黃浦區小學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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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區教育局關于2025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5〕11號)和本市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現就2025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要求
(一)積極落實本市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根據區域內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二)深入推進“教育入學一件事”落地見效,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記、驗證等線上服務和招生入學咨詢服務,為家長辦理子女入學手續提供便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和學生入學,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
(三)街鎮、學校及時向社會公布小學、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與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通過區教育局、街鎮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和學生的家長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學具體工作事項及所需提供的證件,推廣應用“一網通辦”電子證照。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家長發放“入學告知書”,作為入學的憑證。
(四)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入學適齡兒童和學生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五)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各項要求。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計劃外自行招生,小學不得招收非適齡兒童,初中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實施均衡分班,嚴禁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妥善安排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二、小學階段招生
(一)招生入學對象
凡是年滿6周歲(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兒童,應當入小學一年級接受義務教育。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經區教育局審批同意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具體分類如下:
1.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
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口簿戶主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應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的產權人僅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7日前經現就讀幼兒園審驗核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根據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教育局從2020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小學,實施“五年限一”政策,具體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為保持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2025年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五年。該政策的實施,由街鎮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并在街鎮招生公告和學校招生簡章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區教育局從2024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小學,實施對口學區入戶年限規定,具體為:2024年入學的須滿一年,2025年入學的須滿兩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三年。此類學校如果當年度人戶一致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按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該政策的實施,由街鎮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并在街鎮招生公告和學校招生簡章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2.居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居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兒童,須在4月27日前憑戶口簿及廉租房相關材料等,在現就讀幼兒園進行審驗、信息登記,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安排就近入學。
3.申請“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本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學(截止日為4月27日),憑有效期內本區居住地所屬街鎮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在現就讀幼兒園進行信息登記。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跨街鎮居住地入學(截止日為4月27日),憑有效期內居住地所屬街鎮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與居住地址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產權人僅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現就讀幼兒園進行信息登記。跨區、跨街鎮“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將根據《上海市嘉定區教育局關于2025年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和學生的入學實施細則》統籌安排。
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本區其他寄放戶口(含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
申請在本區接受小學教育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辦妥本市靈活就業登記。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統一安排進入公辦學校。街鎮要依據區域教育資源和入學需求細化相應入學排序辦法,并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二)入學信息登記
4月14日至4月27日,公辦幼兒園的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幼兒園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民辦幼兒園的適齡兒童家長按照街鎮指定方式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及非本市幼兒園在園的適齡兒童家長通過指定方式登記兒童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適齡兒童家長可憑“一網通辦”或“隨申辦”實名賬號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入學信息。4月27日為本區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學信息。
(三)公民辦小學入學網上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至5月11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7日至5月9日。
(四)公辦小學入學驗證
1.分批驗證
5月17日至5月20日,開展本區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
5月24日至5月25日,開展本區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未報名公辦小學和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參加第二批驗證。
各小學主要通過集中調取“一網通辦”有關信息,對已取得《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入學驗證通知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結果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一網通辦”網站或“隨申辦”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驗證材料
本市戶籍的兒童,須核查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須核查有效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
非本市戶籍的兒童,須核查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父母一方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各小學應對登記就讀一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父母的有關證件和有效期限進行核對,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
在登記和報名過程中,適齡兒童監護人必須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所填信息與實際不符,或在后續入學驗證時發現不符,將視錄取結果無效,并對錄取結果做相應調整。
(五)發放入學告知
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
三、初中階段招生
本區公辦初中采取小學劃片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
(一)招生入學對象
1.人戶一致的學生
本區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戶口簿戶主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應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的產權人僅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5日前經現就讀小學審驗核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根據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學生入學。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按照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區教育局從2020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初中,實施“五年限一”政策,具體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為保持政策延續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2025年申請入學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對口入學須滿五年。該政策的實施,由街鎮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并在街鎮招生公告和學校招生簡章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區教育局從2024年起對本區入學需求突出的公辦初中,實施對口學區入戶年限規定,具體為:2024年入學的須滿一年,2025年入學的須滿兩年,依次類推,直至滿三年。此類學校如果當年度人戶一致學生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按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該政策的實施,由街鎮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并在街鎮招生公告和學校招生簡章中明確,報區教育局備案。
2.居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學生
居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須在4月25日前憑戶口簿及廉租房相關材料等,在現就讀小學進行審驗,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安排就近入學。
3.申請“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學生
本市戶籍的小學五年級學生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本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學(截止日為4月25日),憑有效期內本區居住地所屬街鎮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應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核對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核對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本區戶籍的學生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跨街鎮居住地入學(截止日為4月25日),憑有效期內居住地所屬街鎮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與居住地址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產權人僅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繼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現就讀小學進行信息更正。跨區、跨街鎮“人戶分離”的學生,根據《上海市嘉定區教育局關于2025年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和學生的入學實施細則》統籌安排。
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本區其他寄放戶口(含集體戶口)的學生,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4.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本市戶籍學生
(1)非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申請到本區入學:目前在本市非本區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如持有本區戶籍或持有有效期內本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或居住本區廉租房,確需到本區就讀初中,家長須在4月25日前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就讀小學告知核對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核對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2)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申請到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入學:目前在本區就讀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如持有本市非本區戶籍或有效期內非本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可選擇到戶籍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按照本區相關規定申請繼續就讀。家長須在4月25日前決定就讀去向,在現就讀小學辦理相關就讀申請。選擇到戶籍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所在區就讀初中的,由現就讀小學告知核對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核對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學生
在本區就讀小學五年級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學生選擇在本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在現就讀小學完成入學相關信息的核對和確認工作,截止日為4月25日。信息核對和確認時須提供戶口簿、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辦妥本市靈活就業登記。
在外省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學生、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在本區申請就讀六年級,4月25日前,通過指定方式辦理入學信息登記,獲取《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區教育局將根據學生居住地所屬的街鎮統籌安排入學。
(二)信息核對
4月14日至4月25日,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根據現就讀小學通知,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學相關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通過現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25日為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相關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三)公辦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告知書發放
4月14日起,現就讀小學須向選擇在本區接受初中教育的本校小學五年級學生送達免試就近入學告知書。
(四)初中入學報名復驗
各初中在組織本市戶籍學生報名時,須核查戶口簿和房地產權證(含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等。登記居住地入學就讀的,還須核查有效期內本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
非本市戶籍學生報名時,須核查戶口簿、學生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等,以及學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證件。
各初中學校應告知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在登記和報名過程中,學生監護人必須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所填信息與實際不符,或在后續入學驗證時發現不符,將視錄取結果無效,并對錄取結果做相應調整。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招生計劃、招生范圍的核定
民辦學校應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和范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學校經區教育局審定,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民辦一貫制學校一般應設置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承接與聯合辦學單位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二)招生簡章的申報及公布
民辦學校依據相關規定制定的招生簡章須向區教育局備案,經區教育局審核后,通過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不得提前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三)民辦一貫制學校的小升初直升辦法
民辦一貫制學校一般應設置初中階段本校免試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數小于或等于免試直升計劃數,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數大于免試直升計劃數,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五年級學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4月14日至4月25日期間,由家長在《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核對表》中選擇“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本校直升”意愿,則不能被本校直升錄取。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五年級學生本校直升,堅持免試原則,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評、面試或面談,也不得對本校直升的學生單獨編班。
選擇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直升錄取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可以參加民辦初中網上報名,也可以由區教育局根據公辦初中入學辦法安排入學。
5月6日,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工作。
(四)網上報名
本區民辦小學、初中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
5月7日至5月9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志愿。5月12日至5月14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調劑志愿分為三類:同校調劑(同校內住宿或走讀等分類計劃間調劑)、區內調劑(就讀意愿區內其他民辦學校間調劑)、集團內調劑(同一集團內非本區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間調劑),可在三類調劑類型中選擇一個調劑志愿。
(五)規范錄取程序
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19日至5月20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5月21日由學校組織驗證。5月22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發放入學告知
5月21日起,將通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公辦中小學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小學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初中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招生政策和各街鎮細則安排入學。
五、特殊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招生
嘉定區成佳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招收符合條件的本區中、重度殘疾兒童入學。咨詢電話:嘉定區特殊教育指導中心59529873;嘉定區成佳學校59532151。對于無能力入學就讀的本區重度殘疾兒童,可采取送教上門的方式。
六、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
區教育局、各街鎮和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和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傳、政策咨詢等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區教育局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關于嘉定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招生入學具體工作事項,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劃片范圍、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和學生入學實施細則;各類學校的辦學規模與設施等基本情況;各類學校教職工人數、專職教師人數和師生比、中高級職稱教師比例等。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收費情況、招生承諾等;在線咨詢方式,咨詢、監督舉報電話和信訪接待部門地址;“校園開放日”安排。
各街鎮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關于本街鎮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公告,包括學校對口招生的劃片范圍、招生方式;入學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公辦學校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學校招生簡章,包括劃片范圍、招生計劃、招生入學工作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等。
民辦學校向社會公布如下信息:學校招生簡章,包括招生計劃、收費情況、教師隊伍中退休返聘教師的人數和比例、招生承諾、辦學特色等;招生入學工作在線咨詢方式、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校園開放日”活動方案等。
(二)加強政策宣傳
4月9日,各街鎮應通過網站公布招生入學公告和向家長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告知學區內適齡兒童及家長有關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記時間、登記方式以及申請就讀所須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4月10日,各公辦學校通過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公布本校招生簡章。
4月12日至4月13日,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須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校園開放日”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等,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三)推進注冊制度
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各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注冊。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注冊學籍所產生的后果,家長須向學校承諾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四)完善督導監察機制
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督,監督并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的責任,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公辦學校“電腦派位”過程和結果的監督和管理。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五)落實問責制度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等,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六)實施核減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對報名的學生家長組織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未經批準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七)公布聯系方式
“一網通辦”網站:
zwdt.sh.gov.cn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網址:
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頻道”網址:
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詢電話:
39902051(小學入學咨詢)
39902054(初中入學咨詢)
監督電話:39902066(信訪、舉報)
聯系地址:嘉定區嘉行公路601號
街鎮招生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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