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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人社回應“落實區級事業單位職級并行”:我們也翹首期盼
目前在縣以下事業單位推行的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何時能擴面實施?
據福建廈門市人社局網站4月3日消息,廈門市人社局在答復相關建議時指出,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快落實區級(含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級并行”的建議也是我們翹首期盼的。我們將積極向上反映,建議中組部、人社部盡快完善出臺措施,或者允許副省級城市先行試點探索市、區屬事業單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
廈門市人社局介紹,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縣以下事業單位建立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1〕29號)精神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廈門市鎮(街)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工作實施方案的批復》(簡稱《批復》)要求,廈門市組織、人社部門高度重視,及時研究謀劃,精心安排部署,全面摸底測算,有序推進鎮(街)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工作。
廈門市人社局稱,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批復》,2022年5月10日,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聯合下發《關于實施鎮(街)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認真按照中央、省有關文件精神積極穩妥實施,切實把相關工作做細做實,在制訂方案、確定人選、落實待遇及管理監督等各項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政策規定,不得自行擴大實施范圍,不得違反規定設置職員等級,不得自行變更職員等級結構比例和晉升資格條件,不得超結構比例晉升職員等級,不得一次晉升兩個以上職員等級,不得違反規定確定職員等級待遇,堅決杜絕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現象。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印發《區屬鎮(街)事業單位建立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工作實施方案》,并由區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區人社局等相關單位通過細致研究準備,全面啟動鎮(街)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工作。
截至2024年12月,廈門全市各鎮(街)已完成276人的職員等級晉升工作。廈門市人社局最后介紹,廈門市自2022年實施鎮(街)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以來,成效較好,促進了基層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但由于中組部、人社部尚未出臺正式的實施文件,一定程度地影響了試點事業單位人員之間的正常流動。從摸底數據看,廈門市管理崗九級聘任數占管理崗總聘任數61.33%,職級晉升“天花板”矛盾突出,推動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全面實施呼聲強烈。
公開資料顯示,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縣以下事業單位建立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21〕29號)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了《關于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有關問題的答復(二)》(人社廳函〔2022〕15號),明確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的實施范圍為“縣(市、區、旗)和鄉(鎮、街道)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管理人員。機構規格高于正處級的縣(市、區),其黨委、政府直屬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等不列入實施范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領導在全國動員部署會上強調,事業單位建立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屬中央事權,須按中央統一部署組織實施,各地不得私自擴大范圍。
早前,重慶也曾有人大代表反映,職員等級晉升改革后,鄉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晉升渠道暢通、晉升空間大大提高。但此次改革暫未推行到縣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具體改革時間也未明確。與此對比,縣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晉升空間有限,晉升的天花板無法打破。而縣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八級職員以上等級崗位有限,導致鄉鎮基層事業單位人員不愿意向部門流動,還可能出現縣級部門向鄉鎮逆向流動。
重慶市人社局后答復稱,我們將積極向中央部委反映區縣事業單位的期盼,密切關注國家改革動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高效推動縣以上事業單位建立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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