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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法院:租客搬離卻不交接被判支付欠款1.6萬余元,試圖用硬幣支付遭訓誡
甘肅牟某因擅自搬離租賃房屋未交接被判支付房東費用1.6萬元。后牟某抱一盒1角、5角硬幣交納首期款項,榆中縣人民法院認定其有惡意履行之嫌,警察對其進行了批評訓誡。
澎湃新聞編輯:張琳 實習生:劉培楓 素材來源:榆中縣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李蕊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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