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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時間|亞投行行長如何選出
亞投行將于2025年6月下旬在北京舉辦的第十屆理事會年會上選舉產生下任行長。根據亞投行行長選舉規則和程序,3月31日,中方正式向亞投行提名鄒加怡女士為亞投行下任行長候選人。

鄒加怡女士現任中國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正部長級)。她曾任中國財政部負責國際事務的副部長,并兼任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亞投行、新開發銀行中國副理事,國際農業發展基金中國理事等職。她曾在世界銀行工作超過9年,擔任過中國駐世界銀行執行董事,并在2007年6月至2009年9月任世界銀行執董會聯合召集人。她在國際發展合作領域工作30余年,對國際經濟重大問題具有深刻見解和戰略性、前瞻性思考,對國際發展事業具有堅定承諾和高度認同,擁有豐富的國際金融組織工作經驗,特別是凝聚共識的領導力、敏銳的判斷力、有效的溝通能力,她深入參與國際多雙邊平臺下相關討論。此外,她在亞投行籌建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并為實現亞投行更好運營發展提出過很多建設性意見。
亞投行行長是如何選出的?哪些人可以擔任亞投行行長?首先需要來了解下“亞投行”。
據財政部網站,2013年10月,習近平主席出訪印尼時提出了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即亞投行的重大倡議。2015年12月25日,《亞投行協定》達到規定的生效條件,亞投行正式成立。2016年1月16日至17日,開業儀式暨理事會、董事會成立大會在北京成功舉行,歷時27個月的亞投行籌建歷程順利完成,亞投行正式開業運營。
亞投行的宗旨是,通過在基礎設施及其他生產性領域的投資,促進亞洲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財富并改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與其他多邊和雙邊開發機構緊密合作,推進區域合作和伙伴關系,應對發展挑戰。
亞投行成員資格向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成員開放。亞投行創始成員有57個,目前成員總數已過百。
關于亞投行行長,《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第二十九條有詳細規定。
理事會通過公開、透明、擇優的程序,依照規定投票選舉銀行行長。行長應是域內成員國的國民。任職期間,行長不得兼任理事、董事或副理事、副董事。行長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一次。理事會可依照規定經超級多數投票通過,決定中止或解除行長職務。若行長職位不論任何原因在任期結束前出缺,理事會應任命一名代理行長暫時履行行長職責,或依照規定,選舉一名新行長。行長擔任董事會主席,無投票權,僅在正反票數相等時擁有決定票。行長可參加理事會會議,但無投票權。行長是銀行的法人代表,是銀行的最高管理人員,應在董事會指導下開展銀行日常業務。
以首任亞投行行長金立群為例,2015年6月29日,為確保亞投行成立后盡快投入運營,57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舉行的特別財長會決定盡快選舉產生候任行長,并通過了候任行長遴選程序。據新華社報道,根據這一程序,意向創始成員國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名候選人,之后在第六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上確定候任行長人選。亞投行正式成立后,在首次理事會上根據《亞投行協定》有關規定,將候任行長選舉為行長。
2015年8月24日,籌建亞投行第六次談判代表會議在格魯吉亞首都第比利斯舉行。與會的54個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談判代表(阿曼、斯里蘭卡和瑞士因故缺席)按照公開、透明、擇優的原則,通過共識選舉中方提名人選、時任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秘書長金立群先生為亞投行候任行長。金立群后被任命為行長。
在此之前,金立群曾出任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亞洲開發銀行副行長、中國財政部副部長等職位。
2020年7月28日,在亞投行第五屆理事會年會上,金立群被選舉為亞投行第二任行長。第二任期于2021年1月16日開始,任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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