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65萬元電詐贓款充進加油卡,男子因協助銷贓獲刑二年三個月
澎湃新聞記者 徐禎曜
字號
據“上海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以加油卡為銷贓工具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
2024年的一天,有陌生人添加蔣某為微信好友,稱可提供兼職機會,只需幫公司跑腿即可賺取辛苦費。兩年前,蔣某曾因向他人出借名下銀行卡,用于轉移電詐資金,而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經驗豐富”的他知道事情并沒有那么簡單,但為了賺取好處費還是決定鋌而走險。
次日,蔣某攜帶陌生人提供的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名為“楊某”的身份證復印件,按照陌生人的指示前往某加油站,謊稱自己是持卡人楊某,并以該公司名義辦理了加油卡。之后,在陌生人向該油企賬戶轉賬后,蔣某憑借轉賬憑證向加油卡內充值65萬元。
經公安機關調查,陌生人用于加油卡充值的65萬元是電信網絡詐騙的贓款,而這些充值后的加油卡后續在某網絡二手平臺以“優惠加油”的形式快速銷贓,短短三日便全部出售完畢。
2024年12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蔣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普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普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伙同他人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應予懲處。綜合其累犯、從犯以及當庭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等情節,最終判處被告人蔣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本案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責任編輯:管卓
圖片編輯:沈軻
校對:丁曉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