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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刊文:“清單之外不得收費”擊中涉企亂收費要害
據3月30日《人民日報》報道,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同志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要求各部門、各省份都要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實現目錄清單全覆蓋,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
涉企違規收費,不僅會為企業增加經濟負擔,使企業負重前行,還會為企業增加心理負擔,使企業發展縮手縮腳。近年來,我國持續整治涉企違規收費,如2022年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各地也在積極開展涉企違規收費監督檢查,以市場監管系統為例,2024年,在市場監管總局部署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涉企違規收費案件3042件,退還違規收費13.62億元。盡管相關治理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也要看到,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具有復雜性、反復性,亂收費等情況仍不時出現,須以更大力度、長效機制來遏制。
涉企亂收費之所以屢禁不止、屢治不絕,原因之一是未能嚴格依法收費,一些收費事項逾越了法律規定。現代政府是法治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但一些地方政府沒有法律授權、法律依據,便對企業隨意開展收費活動,一些已明令取消的政府收費項目,有的地方仍然在收,更有一些地方“自立名目”亂收費。
上述《指導意見》提出總體要求,明確重點任務,加強組織保障,這是深化治理涉企違規收費的又一重要部署,其最大的亮點在于抓住了關鍵問題,“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即將合法收費項目“一網打進”,嚴格明確了收費邊界;“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則將“收費權”關進了籠子,清單之外再收費就屬于違規收費行為,想對企業亂收費很難伸手。當認定亂收費有了硬杠杠,涉企亂收費的要害則被精準擊中,企業可以挺直腰桿拒絕亂收費,輿論可據此來監督涉企收費,相關方面查處涉企亂收費也有了更強大的抓手。希望各地各部門盡快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向社會公布、使企業了解。
當然,也不排除某些地方在清單之外可能會繼續對企業收費。這就需要暢通投訴渠道,為企業、社會檢舉亂收費提供便利;同時,要深入企業調查摸底,防止顯性亂收費被遏制后出現隱性亂收費。對于清單之外的亂收費行為,還要有相應的處罰制度措施,形成“清單+檢舉(或檢查)+處罰”的“組合拳”。
這方面,2023年12月,《涉企收費違法行為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經公布。作為遏制涉企亂收費的利器,希望征求意見稿能盡快完善,早日出臺實施。規范涉企收費,保障企業合法權益,是優化營商環境過程中的關鍵一環,期待這一領域的治理取得更顯著效果,為企業輕裝上陣、開拓創新注入更加給力的“強心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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