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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丨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堵住教培機構卷款跑路的漏洞
培訓機構應按照政策要求和技術標準直接入駐或系統接入全國平臺,真實準確全面填報信息并及時更新;應主動將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通過全國平臺介紹、展示、售賣相關課程和服務……日前,教育部印發《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應用管理辦法》,要求加強校外培訓數智化全流程管理。
校外培訓機構是學校教育的補充,可以滿足部分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的教育需求。隨著“雙減”政策深入實施,校外培訓機構亂象得到有效治理,基礎教育生態得以重塑。
在這一背景下,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于2021年上線,承擔著保障家長學生權益,服務主管部門監管,規范校外培訓秩序的重要使命。尤其是,此次規定培訓機構“主動將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對于保障家長學生權益,避免劣幣驅逐良幣,推動校外培訓行業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預收費管理是校外培訓治理的關鍵環節。預付費較多、資金挪用、卷款跑路等隱憂,困擾著家長。此前,為加強預付費問題,教育部等多部門出臺了包括《關于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在內的多個文件,要求對校外培訓預付費全面實施監管。
雖然,當前以銀行監管專戶為主要方式的校外培訓預收費監管制度基本建立,但是仍有一些機構逃避預收費監管要求,沒有將預先收取的培訓費繳入監管專戶,致使退費難、卷款跑路等問題偶有發生,損害家長學生的權益,也擾亂校外培訓市場秩序。
現在依托平臺,主管部門可以開展預收費監管、風險預警、執法監督等工作,提升校外培訓監管數智化水平;家長可以選擇“證照齊全”的合規機構;機構可以介紹、展示、售賣相關課程和服務。
平臺不僅是一個監管平臺,更具有服務職能,是一個一體化服務平臺,可以為主管部門開展預收費監管提供有力支撐。
比如,《辦法》要求將培訓機構全部納入全國平臺統一管理,全國平臺將會同資金監管機構落實國家資金監管要求,對納入全國平臺的預收費進行監管;培訓機構售課退費、監管資金變動等情況應全部記入全國平臺臺賬,確保可溯源追查。這就有利于避免監管漏洞,防止部分機構向預付費動歪心思。
此外,對通過全國平臺購課的家長學生,平臺將支持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未消課程費用。另一方面,全國平臺已上線“先學后付”功能,支持家長學生自愿選用“先上課再付費”模式,從而從源頭上避免家長學生資金損失。
從現實情況來看,部分家長由于缺乏對校外培訓市場的深入了解,在選擇培訓機構時往往只看宣傳廣告,忽視了機構的資質和信譽。一些不法機構正是利用了家長的這種心理,以低價課程吸引報名,收取高額預付費后卻無法提供相應服務,甚至直接關門跑路。
因此,在強化預付費監管的同時,還要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宣傳引導,增強學生家長消費保護意識。當各個環節的漏洞都被堵上,預付費的監管難題也就不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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