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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300元三文魚被罰5萬元?法院:變更罰款金額為1.5萬元
廣東某飲食店因三文魚生大腸菌群超標被罰款5萬元,而其銷售該涉案食物僅收益314.2元,店家不服起訴。最終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法院變更罰款金額為1.5萬元。
澎湃新聞編輯:張琳 實習生:劉培楓 素材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李蕊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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