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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鳴鐘的“失靈”:“徒為巧異、無所實用”
自鳴鐘與“西器東傳”
16世紀后期,西方人將西洋機械鐘表帶入中國,其中形制較大的被稱為“鐘”,因其多能按時自行敲響報時,故傳入中國之后被廣泛稱為“自鳴鐘”。關于自鳴鐘傳入中國的過程,有研究指出:最早是1582年由利瑪竇帶到澳門,同年由羅明堅等送給了兩廣總督陳瑞,此后又有1601年利瑪竇在北京向萬歷皇帝的進獻,它們大體可以被認為是自鳴鐘傳入中國過程中最早和最重要的兩大節點。當然,與之同時以及在此之后,其他的自鳴鐘傳入事件也在頻繁地發生。

英國制的自鳴鐘,故宮藏
在自鳴鐘傳入中國之后,又發生了自鳴鐘由中國傳入朝鮮半島的事件——1631年,葡萄牙人陸若漢(1561—1633)將自鳴鐘贈予來明朝朝貢的朝鮮王朝使臣鄭斗源(1581—?)。這也是目前所見自鳴鐘傳入朝鮮半島的最早記錄。據《朝鮮王朝實錄》(下文簡稱《實錄》)1631年七月十二日條記載:
甲申,陳奏使鄭斗源,回自帝京,獻千里鏡、西炮、自鳴鐘、焰硝花、紫木花等物。千里鏡者,能窺測天文,覘敵于百里外云;西炮者,不用火繩,以石擊之,而火自發。西洋人陸若漢者來中國,贈斗源者也。自鳴鐘者,每十二時,其鐘自鳴;焰硝花,即煮硝之堿土;紫木花,即木花之色紫者。上教曰:“覓來西炮,志在御敵,誠極可嘉,特加一資。”諫院請還收加資之命,上從之。
國內學者湯開建、黃春艷在《明清之際西洋鐘表在中國的傳播》一文中,將自鳴鐘傳入中國的歷程,置于西方人“鐘表外交”的大背景下進行論述,因此在提及自鳴鐘傳入朝鮮一事時,認為陸若漢贈予鄭斗源自鳴鐘,是希望通過將其贈送給朝鮮使臣而叩開西方文化進入朝鮮之門。而從結果來看,很顯然陸若漢的期望是落空了,牢牢鎖閉的朝鮮大門,在其后二百多年的時間里,始終沒有對西方人打開。
關于西洋鐘表在中國傳播及影響的問題,海內外學者已有大量論著。湯、黃二位在論述該問題時也有歸納式的評價,指出:“鐘表及其技術在中國的影響幾乎接近于西方歷法”,“鐘表在中國傳播和被認知接受的速度是其他任何西方物品無法比擬的。”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自鳴鐘的這種“魔法效應”,在面對朝鮮半島時卻“失靈”了。自鳴鐘傳入朝鮮半島,為什么沒有帶來西方人預期中的效果?西方技藝的高妙,難道就沒有對朝鮮人造成震撼?我們通常認為的東亞共同性,此刻又去了哪里?要回答這些問題,恐怕還是要進入朝鮮半島自身的歷史語境中去觀察。接下來就讓我們來看一下自鳴鐘初入朝鮮半島時究竟發生了什么?
鄭斗源與陸若漢的登州會晤
先回到被公認為自鳴鐘傳入朝鮮半島的背景事件——1630年鄭斗源出使明朝上來。1630年七月,鄭斗源被任命為進慰使出使明朝。這次例行的使行活動,同時還被賦予了另一項使命,即請求明朝收回更改登州貢道為天津貢道的決定。因遼東貢道為后金所阻,該次朝鮮使行由海路出使,先渡海至登州,再由陸路抵北京。正是因為此次出使線路的特殊性,才有了鄭斗源與陸若漢在登州的會面。
有關這次使行,當事人鄭斗源留下了一部記錄文獻——《朝天記地圖》。這是一部圖文并茂的資料,既繪制了登州貢道沿途所經海域島嶼和陸路城市的示意圖,又在每幅圖后附上途經該地時的見聞。從《朝天記地圖》的文字部分,我們看到此次使行關于修改貢道的交涉最終并未成功,另外,就本文的關切點而言,也同樣令人遺憾,因為在這部文獻中,并沒有提及鄭斗源與陸若漢的會面。
關于這一次會面的記載,留存在了另外一些文獻中。比如前述《實錄》中的記載即為一例,但是那段文字重點記述的是鄭斗源帶回的物品,“西洋人陸若漢”只是作為贈禮者的名字,被點到即止,并無更多細節,甚至連兩人會面的地點信息都沒有提到。而在朝鮮王朝另一部重要官修史料《國朝寶鑒》中,我們看到了更為詳細的記載:
秋七月。陳奏使鄭斗源回自京師,獻西洋火炮、焰硝花、千里鏡、自鳴鐘、紫木花及諸圖書等物。上以其志在御敵,特加一資,因諫院啟還收。
(原文注)鄭斗源先來狀啟曰: 西洋國去中原九萬里,三年可達皇京。陸若漢即利瑪竇之友,嘗在其國制火炮以滅紅夷、毛夷之作梗者,尤精于天文歷法。到廣東,請以紅夷炮討虜師,帝嘉之,以為掌教官,送于登州,軍門待以賓師。欽天監修歷,亦全用若漢之言。一日若漢來見臣,時年九十七,精神秀麗,飄飄然若神仙中人。臣愿得一火炮歸獻,若漢即許之,并給其他書、器,列錄于后:《治歷緣起》一冊、《天文略》(此處疑應為陽瑪諾(Emmanuel Diaz)所作《天問略》。)一冊、利瑪竇《天文書》一冊、《遠鏡說》一冊、《千里鏡說》一冊、《職方外紀》一冊、《西洋國風俗記》一冊、《西洋國貢獻神威大銃疏》一冊、《天文圖》《南北極》兩幅、《天文廣數》兩幅、《萬里全圖》五幅、《紅夷炮題本》一。千里鏡一部,窺測天文,亦能于百里外看望敵陣中細微之物,直銀三四百兩云。日晷觀一座,定時刻,定四方,定日月之行。自鳴鐘一部,每于十二時自鳴。火炮一部,不用火繩,以火石擊之而火自發,我國鳥銃二放之間,可放四五次,捷疾如神。焰硝花,即煮硝之堿土者。紫木花,即綿花之色紫者。
朝鮮使臣在完成使命后回國途中,往往要撰寫報告先行送回國內,稱為狀啟。與《實錄》不同的是,《國朝寶鑒》記錄鄭斗源出使一事時,將他提交的狀啟中的一部分文字,以小字夾注的方式,抄錄了下來。從這部分狀啟文字中,我們就看到了鄭斗源與陸若漢會面地點為登州這一細節信息。除此以外,不難發現《國朝寶鑒》編撰者在處理這部分內容時是有取舍標準的,即重點關注與“西洋”有關的內容。于是,他們專門將鄭斗源狀啟中關于西人、西書、西器的文字摘錄出來。首先便是“西人”陸若漢的事跡,包括其與利瑪竇的關系、在火炮制造和天文歷法方面的專長、參與崇禎年間招募葡兵一事關于崇禎年間招募葡兵一事,以及陸若漢參與其中的歷史細節,的經過,同時還有關于其年齡和相貌的記述。
令人不解的是,鄭斗源稱陸若漢當時年紀為97歲,這一點與事實不符。據記載陸若漢為1561年生人,時年應為69歲。我們已經無法確知這一關于年齡的誤解是怎么產生的,但這一誤解直接導致了鄭斗源對陸若漢“精神秀麗,飄飄然若神仙中人”認知的產生。以至于在其后與朝鮮國王仁祖的一次對話中,當被問及“陸若漢何如人也”時,鄭斗源的回答是“似是得道之人也”。然而,有意思的是,和當時發生在中國的一幕相比,鄭斗源誤認為陸若漢97歲這件事,簡直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據說,1630年陸若漢進京時,當時北京城紛紛謠傳陸若漢已有250歲,“結果很多人都圍繞在這位勇敢的老人身邊,像是要尋找長壽的秘訣,試圖撫摩他的身體”。
《國朝寶鑒》對鄭斗源書面匯報的內容,只是選擇性地摘錄,該報告的原始內容應該要更詳盡一些。產生于同時代的一部私撰著作——趙慶男的《續雜錄》,為我們提供了重要補充。趙慶男抄錄了一部分他所見的鄭斗源狀啟的內容,與《國朝寶鑒》所記又不盡相同。比如,其中提到鄭斗源一共提交三份報告:“《先來狀啟》《西洋國奇別》及《紫木花狀啟》各一道”,由此可知,《國朝寶鑒》和趙慶男抄錄的內容,準確來說應是鄭斗源所作《西洋國奇別》的部分文字。又如,其中更具體地提到陸若漢“統公沙·的西勞等夷到廣東”,公沙·的西勞正是當時所招募葡兵的統帥。再比如,提到“禮部尚書徐光啟題請優待”,所指乃是徐光啟在招募葡兵一事中的表現。這些內容在《國朝寶鑒》中均未見。
再看《國朝寶鑒》記錄的后半部分,是關于陸若漢贈予鄭斗源的物品目錄,包括書籍、圖繪和器物等。按鄭斗源的匯報,他主動向陸若漢求取的,只有火炮一物,后者爽快答應了。至于其他東西,都是陸若漢主動贈予的。鄭斗源將這些書、器名目一一記下,成為這些西方書籍和器物第一次大規模流入朝鮮半島的最早和最重要的文字記錄。因本文重點關注自鳴鐘,故書和圖的部分暫且略過,僅看其中所記器物:火炮、千里鏡、日晷觀、自鳴鐘、硝石、紫木花。如果說記錄的順序、描述的詳細程度和當時記錄者對這些器物的關心程度存在正向關聯的話,似乎自鳴鐘在所有受贈禮物中的重要性排序并不靠前,除一句“自鳴鐘一部,每于十二時自鳴”外,別無更多記述,朝鮮人鄭斗源至少并沒有表現出如明朝人初見自鳴鐘時那種“驚艷”的感覺。
如果再看《續雜錄》中的記載,會發現鄭斗源在《西洋國奇別》里列出各種物名之前,其實還有大段對所見事物的應對和思考。概括起來大體有以下四點。
其一,在了解到陸若漢精通天文知識后,安排自己所帶的譯官李榮后專門向其請教,學習天文之法,以期在回國后將所習之法傳授給觀象監官員。其二,見葡兵火炮的火石擊發之法,聯想到朝鮮國內也產火石,安排手下鄭孝吉學習該法,意欲回國后模仿試行。其三,見硝石制作之法,聯想到國內火藥價高問題可以通過自產硝石緩解,于是帶回硝石樣品,并建議從椵島雇傭明朝制硝工匠,以期實現朝鮮火藥低價量產。其四,見自鳴鐘,知其為定時之具,認為帶回后可依樣仿造,用來輔助校準觀象監原先用以計時的漏刻時計。這里的第四點,與本文關注的自鳴鐘問題密切相關,后來朝鮮王朝也確實進行了自鳴鐘的仿制,此為后話。
還有一個關鍵問題有待解決,且在目前所見朝鮮王朝一方的文獻中無法確知,那就是鄭斗源和陸若漢究竟于何時見面?韓國學者李元淳在《朝鮮西學史研究》中提及該問題時推測:1630年鄭斗源等一行出使時,因仍采用舊的登州貢道而被明朝方面拒絕入京,在登州滯留20余日,于是有了鄭斗源在登州軍門孫元化(1582—1632)帳中偶遇陸若漢一事。但該結論似乎并無確鑿文獻依據。
考證二人見面時間的另一條路徑是追索陸若漢的行動軌跡。根據董少新、劉小珊等學者的研究所示:陸若漢于崇禎三年(1630)六月,曾離開北京返回澳門,處理購炮募兵事宜,崇禎四年(1631)三月,由于登州前線吃緊,陸若漢與公沙·的西勞等“為登撫孫元化調用”。而鄭斗源使團是在崇禎四年六月返抵朝鮮。從朝鮮到登州航程為一個月。故知陸若漢在登州與朝鮮使團相遇即在崇禎四年三月至五月間。顯然這一種推斷更為可靠,而且這也回答了前文的一個疑問,即在鄭斗源的《朝天記地圖》中為何只字未提陸若漢?原因其實很簡單,《朝天記地圖》只記了朝鮮使團的去程,并未記述返程期間發生之事。
綜上所述,1630年朝鮮使臣鄭斗源出使明朝,1631年三至五月間在其回國途經登州時,于登萊巡撫孫元化處結識葡萄牙人陸若漢,并從其處獲贈大量西書、西器,其中就包括自鳴鐘。自鳴鐘由此第一次被帶入朝鮮半島,并與大量西學書籍、圖繪和火炮、千里鏡等代表性西方器物一同被呈送給朝鮮國王。從第一次近距離接觸到自鳴鐘并且留下記錄的鄭斗源的筆下,我們并沒有感受到他在面對這一西方新奇器物時有過多的情緒波瀾,他只是平淡地認為其可資依樣仿制,作為校準當時朝鮮所用漏刻時計的輔助工具,僅此而已。
“徒為巧異、無所實用”的自鳴鐘
鄭斗源對自鳴鐘的反應顯得過于平淡了些,那么其他朝鮮人會不會不太一樣呢?似乎也并沒有。按照《朝鮮王朝實錄》的記載,鄭斗源回國獻上陸若漢的贈禮之后,國王仁祖的第一反應是對其進行論功行賞,官升一級,理由是“覓來西炮,志在御敵,誠極可嘉”。但是,司諫院馬上提出反對意見,請求國王收回“加資之命”,最后仁祖聽從了這一意見。
朝鮮王朝司諫院的言官為什么要反對國王對鄭斗源論功行賞?從實錄中并不能找到答案,但是在一本題為《凝川日錄》的朝鮮王朝時代文獻中,卻記錄下了這一過程中國王旨意和司諫院上書的詳細內容:
傳曰:陳慰使鄭斗源,處事明敏。其所覓來西炮,精巧無比,實合戰用,其多甚殺賊為國周旋之功,極為可嘉。特加一資,以表予意。一行員役中可賞者,亦令書啟。……院啟:陳慰使鄭斗源狀啟,殊極誕慢,其所上進之物,徒為巧異,無所實用者多,而盛有所稱引,其不識事理甚矣,此誠可罰而不可賞。而一小炮覓來之故,至于資級,物情皆以為非。請還收加資之命。
司諫院反對的理由中有一條是“其所上進之物,徒為巧異,無所實用者多”。由此可見,自鳴鐘作為鄭斗源上進物之一,在司諫院官員看來,屬于“徒為巧異,無所實用”之物。自鳴鐘的確有制作精巧、令人驚異的外觀特征,但是論及實用性,在這些朝鮮人看來卻并無價值。細細想來,說自鳴鐘沒有太大的實用價值,這話不無道理。鐘表的實用性在于指示時間,而在當時的朝鮮,事實上并不缺乏指示時間的工具,即使是自動報時功能,在當時朝鮮人看來也并不新奇。
朝鮮時代學者李圭景(1788—1856)的一段論述,有助于我們理解這一問題,他在《自鳴鐘辨證說》一文中這樣寫道:
候時自鳴之制,古必有之而無傳。自唐、宋已有其漸,疇人輩出,西通昧谷故也。(間注)張衡、一行、祖沖之皆能作儀,運轉自動。蘇鶚載新羅獻萬佛山,木人稽首,其機在鐘。《唐書》:罽賓國遣使進天文經,拂菻國其王城門樓懸一大金秤,以金丸十二枚屬于衡端,以候日時之十二時,為一金人立于側,每至一時,其金丸輒落,發聲引唱,以紀日時。宋太平興國中,張思訓上渾儀,七人直七政,十二神直時,皆以機發。魏樸、馬鈞俱通此。中原本有自動自擊之可考者也。元有郭守敬七寶燈漏,鐘鼓應時自鳴。(間注)按《甲子會紀》:元泰定帝二十二年甲午,元主作刻漏,玉女捧籌,金甲神人自擊鉦鼓。一說元順帝自制龍舟及寶漏,按時而動,名自鳴鐘,精巧出人意表,皆未曾有者也云。元帝宮漏,詳在辨說中。皇明初,詹希元沙漏,童子自擊鉦鼓。王征輪壺,木人自行,手撞鐘鼓,以報更點。我世宗朝御制簡儀臺,銅人自擊鉦鼓。鄭三峰道傳撰《經國大典·工典》,有“自擊匠,注自鳴鐘匠”云。《弘文館志·中廟朝》,有“內下自鳴鐘于本館”之文。然則中國與我東,從古原有此制。
李圭景考證了定時自動報時裝置在中國和朝鮮半島的發展史,認為在中國和朝鮮半島,自古就有自動報時裝置的技術和實物存在。他按照時間順序,依次提到了漢代張衡等人制造的自動儀器、唐代新羅國進獻的萬佛山造型的自動儀器、宋代張思訓的渾儀、元代郭守敬的七寶燈漏、明代詹希元的五輪沙漏、朝鮮世宗朝的簡儀臺等裝置。最后他還專門提及在朝鮮方面的文獻記錄中,早在16世紀中葉前,就已經有了“自鳴鐘”這一詞匯及其所指稱器物的存在。從知識史和物質文化史的角度去理解,因為有了這樣的前提,1631年朝鮮人接觸到帶有西方色彩的“自鳴鐘”的概念和實物時的平淡反應,似乎也就變得合乎情理了。
但是,如果我們用一種比較的視角去看待明代中國和朝鮮王朝在最初面對西方自鳴鐘這一事物時的不同反應,還是會生出些許不解。當時的中國知識分子難道就沒有人像李圭景那樣認為自鳴鐘技術在本國古已有之嗎?還是說即便是存在這樣的認知,最初接觸到自鳴鐘的明朝人還是被西方器物“巧異”的特性所吸引和征服,而“實用”這一價值判定相應地退居其次了呢?
有觀點認為,自鳴鐘初入明代中國時,其制作工藝還達不到準確計時的程度,甚至比之傳統的中國計時儀還要遜色不少,因此它帶給中國社會的只是滿足皇帝和上流社會極少數人群的獵奇心理需求而已,此時人們關注的只是它精美的外表和復雜唬人的金屬齒輪結構,其自身的實用價值尚未體現出來。
兩相比較之下,可以發現,盡管自鳴鐘在初次進入明朝和朝鮮王朝時,直面的對象都是社會上層精英群體,但收獲的兩者反應卻截然不同。前者被其精巧的外部特征吸引而對其投以極大關注,而后者卻因更注重器物的實用價值而對其幾乎不屑一顧。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這或許是對此差異性表現最合理的解釋。明代中期社會精英階層物質條件的相對富足,成為滋養和支撐其獵奇心理需求的基礎,也為自鳴鐘之類的西方器物的進入和被接受提供了空間。而17世紀初的朝鮮王朝在相繼經歷“壬辰戰爭”、后金侵襲等破壞之下,國家經濟陷于疲敝不堪的狀態,整個社會自上而下正嚴禁奢靡、奉行節儉。在這種氛圍之下,自然就沒有留給巧異而不實用的西方器物進入并產生影響的縫隙。
“利瑪竇模式”在朝鮮半島的失利
17世紀初,西方人試圖將西方文化輸入東亞的企圖及其相應策略,在面對朝鮮半島時何以失敗的原因,這下也便呼之欲出了。之前已經提到,有學者認為,陸若漢將自鳴鐘等大量西書西器贈予鄭斗源帶回朝鮮,背后存有西方人寄望以此叩開朝鮮大門的企圖。更有研究者對此有進一步的揭示:陸若漢與鄭斗源看似不經意的會晤,實際上是當時西方一些勢力的精心安排。果真如此,那么西方人費盡心機的安排,最終可以說恰恰是敗在了它對此前面對中國時出奇成功的“利瑪竇模式”的盲目自信之上。
有關利瑪竇和自鳴鐘的故事,還有這樣一個情節:1601年1月24日,利瑪竇到北京獻上了禮物,萬歷皇帝很欣賞那兩架一大一小的機械鐘,他把小的留在身邊,第二年令工部為有擺錘的大鐘修建了木閣樓。皇帝因這些討人歡心的禮物而對教士們有了好感,也對西方文明產生了興趣。為了正常維護和使用機械鐘,他指定四名太監向利瑪竇請教。利氏再三向皇帝請求在北京居住,利用當時中國人還不了解發條的作用略施一計,故意松了發條,使鐘“既不守時,也不報點”,于是皇帝命令外國人前來修理,而利氏也成功定居北京。
利瑪竇被尊為西方文化在中國傳播的奠基人,而這個故事也賦予了自鳴鐘非同尋常的標志性意義,甚至成為后來西方國家“自鳴鐘外交”政策的濫觴。“自鳴鐘”順理成章地成為西方文化傳播中國過程中孕育出的一件“魔法物品”,發生在日本的類似故事,也更進一步印證了它的“魔法效應”——利用西方精美新奇的日用器物,引起東方國家上層精英的關注,進而引發他們對西方科學技術的興趣,最終實現將西方文化傳播到該國的目的。
自鳴鐘的“魔法效應”,在西方文化向中國、日本的傳播中,都得到了顯現和印證,這在某種程度上令西方人對其產生了足夠的自信。于是在面對朝鮮半島這一前期未能攻破的堡壘時,一旦有了展開攻勢的機會,他們便最先使出了這一殺手锏。然而這一次,他們卻因為犯了經驗主義的錯誤而敗北。究其原因,西方人沒有對朝鮮王朝的社會經濟狀況做出準確的研判,不知道當時朝鮮王朝的真正需求。
鄭斗源在會見陸若漢時,其實是傳遞了明確的需求信號的,他向陸若漢提出的唯一請求便是“愿得一火炮歸獻”。陸若漢滿足了他的要求,但卻沒有讀懂朝鮮人“唯一請求”背后的深層意味。在眾多的西器之中,鄭斗源獨求“火炮”,正是因為它才是當時對朝鮮王朝來說真正最“實用”的東西,對身處明清戰爭夾縫之中的朝鮮王朝而言,最緊迫的任務是自保、是生存,而葡萄牙人坐擁的戰爭利器“火炮”,可比作救命稻草。
鄭斗源與陸若漢互動過程中的其他一些表現,也明顯傳遞出對于“火炮”及其相關技術的渴求,比如他專門讓手下的鄭孝吉去學習火石擊發之法,對火藥制造原料之一的硝石及其煮制技術表現出極大興趣,而在鄭斗源回國后給國王的報告中,甚至還表示要尋機向陸若漢求取紅夷大炮相關的技術:
臣見西洋紅夷炮丸子,其大如斗,直到八十里外,天下之壯器。若漢時住登州孫軍門處,臣既與之相知,后日軍門前送咨文時,兼付一書求其法,則紅夷炮法亦可學矣。
然而陸若漢沒有隨機應變,只是機械地執行了既定的計劃,向朝鮮輸出大批西學書籍、地圖、精巧器物,殊不知送出的這一大批禮物,其實還抵不上一架火炮有用,甚至這些對當時朝鮮王朝而言沒有實用價值的東西,還有可能淡化了火炮的存在感。朝鮮王朝司諫院對鄭斗源的批評意見,歸根到底就是在說:帶回來一大堆沒用的東西,真正有用的火炮,就只帶回來一把,談何有功,何必獎賞?
對西方人而言,此時可以說遺憾地錯失了一個叩開朝鮮半島大門的絕佳機會,如果在這個時間節點上,借助歷史性的“鄭、陸登州之晤”,西方人能夠通過準確把握朝鮮王朝真實緊迫的需求,適時調整贈禮策略,以一定數量的火炮作為主要禮物,或者更明確地表明愿意向朝鮮方面提供軍事技術援助,那么,叩開朝鮮的大門也并非沒有機會。西方人在向明代中國傳播自身文化時確實積累了成功的經驗,雖然同為東亞國家,但是當時的朝鮮王朝卻有著自身獨特的政治、經濟、社會背景,不考慮這些實際狀況,盲目、機械地套用經驗性的固化模式去開展文化傳播的行動,最終導致了西方人的失敗,這樣的經驗教訓,在今天仍然值得被吸取。
自鳴鐘在朝鮮半島的首次亮相,并不是一次成功的文化輸出案例,但是自鳴鐘在朝鮮半島的故事,卻也由此拉開了帷幕。鄭斗源帶回的自鳴鐘,不知去向何處。但是到了1669年,有個叫宋以穎的朝鮮人,成功仿制出了一臺以齒輪驅動的西式自鳴鐘;朝鮮國王景宗(1688—1724)御筆寫過一篇《自鳴鐘記》;有清一代,往還中朝之間的朝鮮燕行使的筆下,頻繁出現在北京觀看甚至購買日益先進精致的自鳴鐘的記載。盡管開局不同,但自鳴鐘作為承載鮮明的西方技術和文化特征的器物,在此后長時段的歷史進程中,對于東亞不同國家的影響,似乎又慢慢匯攏到同一條路徑上來。
(本文選摘自《傾蓋如故:人物研究視角下的近代東亞海域史》,王鑫磊著,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經授權,澎湃新聞轉載。現標題為編者所擬,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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