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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除了聰明就一無是處?能跑死你家的狗也是一種能耐
人類,可以說是最喜歡挑戰極限的動物了。
9秒58完成百米沖刺,博爾特成了地球上最快的人。
但說來讓人泄氣,這喪心病狂的速度,竟還不及獵豹的二分之一。

在印象中,人類的運動能力在動物界基本不值一談。
除了短跑比不過獵豹,人類登山還不如山羊、游泳不及魚類、爬樹不比靈長類,在力量上更是被各種動物碾壓。
所以人類除了聰明以外,就一無是處了?
那倒未必,其實有一項運動人類就勝券在握,那便是長跑。

那么馬與人比賽,誰的長跑能力更強?答案呼之欲出,是馬。
但大約在40年,英國威爾士的一家小酒館內,就為此事爭得面紅耳赤。
當時就有客人認為,長距離跑步人能跑贏馬。
比比就比比,于是酒館老板就較真地舉辦了一場“人vs馬”的馬拉松大賽。

賽程規定全長為35公里,參賽人與參賽騎手互為對手。
那么人類究竟跑贏馬了沒?
2004年6月,人類還首次獲得了勝利,以2小時05分19秒的成績擊敗所有的馬匹。
隨后的2007年,人類再次勝出。

但回顧整個比賽歷程,其實人類與馬匹之間的成績差距并不大。平均下來,最快的馬也只比最快的人領先十幾分鐘。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全長35公里的賽程還遠不是人類的極限。
但讓馬跑這么長距離,就很容易造成損傷了。例如在威爾士人馬大賽中,馬匹就有專門的15分鐘獸醫檢查時間。

除此之外,我們還有各種賽程長得變態的超級馬拉松。
世上最長的馬拉松賽,也叫“超越自我3100英里跑挑戰賽”(4345KM)。
這項超級馬拉松的標準是51天,算下來選手平均每天就要跑96公里(一般每天休息6小時),但參加的人還不少。
其中,最快的選手只用了40天9時6分21秒便完成了賽程。
也就是說,他平均每天就需要跑106公里,并且連跑了41天。

人類在速度上的劣勢,很大程度在慢速長跑的能力上被彌補回來了。
所以論長跑,人類不敢說第一,也能擠進之一的行列。
現就有研究者認為,人類祖先就是長跑能手。
而從進化的角度來說,我們不但適合長跑這項運動,長跑甚至還加速了人類的進化。
這也正是耐久奔跑假說(Endurance running hypothesis)。

從那時起,人類也慢慢學會了直立行走。
而考古證據顯示,大概250萬年前我們祖先的食譜里就出現了大量的肉類。
這表明,早期人類就已經過上狩獵生活了。
但另外的考古證據卻顯示,可投擲的石尖長矛直到30萬年前才出現。
而更加高級的武器,就出現得更晚了。比如弓箭,要到5萬年前人類才解鎖成功。

要知道在石尖長矛出現之前,早期人類能使用的武器都是極其粗劣的。
其中最具殺傷力的,莫過削尖了的木棍。
最重要的,這些還都是近戰武器,只能近距離使用。
別說是非洲大草原上兇猛的野獸,就是現代采集狩獵者都不愿接近大型動物。

早期人類的狩獵生活就像是一個謎,科學家始終想象不出那是個怎樣的畫面。
但耐久奔跑假說,就可以為此破局。
根據這一假說,早期人類主要是以耐力狩獵(Persistence hunting)的方式來獲取肉類的。
所謂耐力狩獵,簡單來說就是先把獵物追到筋疲力竭,然后再近身獵殺。

是的,即便博爾特火力全開,都難以追得上草原最慢的獵物。
但擅長的耐力跑人類祖先,卻能靠長距離奔跑把獵物跑廢。
事實上,這種狩獵方式,在現今一些原始部落里仍未被淘汰。
例如,生活在卡拉哈里沙漠的桑人(Bushmen)。

BBC的紀錄片《The Life of Mammals》中,就記錄了桑人耐力狩獵的全過程。
影片中的獵人就在40攝氏度的高溫下,連續追獵了大捻角羚幾個小時。
在烈日下長時間奔跑,那只成年的大捻角羚最后只能四肢發抖、呼吸急促地倒下。
眼巴巴地看著的獵手的不斷逼近,它卻再也無力回天,只能安靜等待最后一擊。


除了非洲桑人,西北墨西哥的原住民塔拉胡馬拉人(Tarahumara),也常常把鹿累癱再直接用手掐死。
他們每天能跑50-80英里,所以也被譽為“奔跑族”。
而澳大利亞北部的土著,則因對袋鼠“窮追不舍”而聞名。
在沒有遠程狩獵工具的情況下,西方人民偶爾還會恢復耐力狩獵,例如西伯利亞的;利科夫家族(Lykov family)。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耐力狩獵并非一股勁地蠻跑,也十分講究技巧。
獵人們更多的,會選擇跑走結合的方式來完成狩獵。
獵物在危機關頭下,會以最快的速度逃跑。
但這種高速的狀態,并不能維持太久。
狂奔一段時間,它們就需要放慢腳步休息降溫。
而當獵物停下休息時,獵人就會逐漸追上來。

邊追逐邊追蹤,這個過程不斷循環,獵物最終只有死路一條。
當然,對于耐力狩獵,人類的身體結構也給長跑帶來了巨大優勢。
2004年,哈佛大學的人類學家便發表了一篇名為“生而能跑”(Born to run)的論文。
文中除了詳細描述了早期人類耐力狩獵的重要性以外,還舉例了一系列適應長跑的身體特征。

但我們在跑步過程中,卻很少會為過熱而煩惱。
這是因為人類有著所有哺乳動物都艷羨的散熱系統——體表無毛且大量出汗。

體表大量的汗水,就像一個“水冷裝置”,可把熱量帶走。
所以說,只要能夠補充水分,人類就幾乎不愁過熱的問題。
此外,體表無毛更是一大優勢。
曾有科學家就推算過,如果原始人有濃密毛發覆蓋全身,那么在40攝氏度的高溫下他們只需持續奔跑10~20分鐘就會中暑。

他們不但體毛茂密,體表汗腺亦不發達,散熱能力非常有限。
在奔跑過程中,散熱效率跟不上,就會導致動物體溫急速飆升。
我們回過頭看那頭被桑人追廢了的大捻角羚,其實就是中暑倒下的。


雪橇犬,可以說是最能跑的動物了,每天行進超過100千米。
但他能跑長途也只是有特定條件的,僅限于寒帶的冬季。
如果將比賽地點換到向赤道靠近一點,它們也很難完成長距離奔跑了。
實際上,雪橇犬在夏天的大多數時候都在休息,就是出于此因。
而人類除了散熱好以外,也有著適應長跑的各種身體結構。
例如,我們就有著其他猿類沒有的發達頸部韌帶。
這可以幫助我們在奔跑時穩定與平衡頭部。

有研究表明,這么短的腳趾對直立行走的用處并不大,但卻對長跑非常有利。
光是腳趾長度增加20%,受試者跑步的機械工作量就增加了一倍。

它就像彈簧一樣,可幫助人類在邁步時儲存能量,大大地節省了體力。
再如人類適合跑步的身體比例;有利于減震的足弓;較窄的胸腔與盆骨;發達的臀肌等。
以上總總,都是人類對跑步或是長跑的適應性特征。

想必提起長跑,大家內心還是表示拒絕的,畢竟被體育課體測支配的恐懼還歷歷在目。
但實際上,很多有長跑經驗的人都注意到了一個現象。
那就是跑的時間長了,后半段的路程就不會那么吃力了,甚至會有飄飄然的快感。
原來人類在半小時左右的有氧跑后,大腦內啡肽(內源性類鴉片)的釋放就會增加。
這給跑步者帶來了欣快的感覺,并對消除負面情緒有一定效果。

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耐力狩獵的風險過高。一旦狩獵失敗,自身消耗的能量就是個巨大的損失。
但無論假說在人類進化歷程中是否成立,我們至少正視了自身奔跑的潛能。
人類不單只有一個聰明腦子那么“膚淺”,還有一具適合長跑的軀體。
(原標題:人類除了聰明就一無是處?能跑死你家的狗也是一種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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