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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促進居民增收,牽住了提振消費的牛鼻子

兩會之后,提振消費的重磅政策落地!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下簡稱《方案》),從八個方面提出了30項具體措施,針對性解決制約消費的突出矛盾問題。
消費一頭連著生產發展,一頭連著民生福祉,既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也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體現。
提振消費,前提是有消費能力。此次《方案》將“城鄉居民增收促進行動”置于七大行動首位,這與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把“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放在年度工作任務的首位,形成了直接呼應,既是對“收入是消費的基礎和前提”這一客觀規律的積極順應,也精準回應了社會的普遍期待。
如何促進城鄉居民增收?《方案》明確提出促進工資性收入合理增長、拓寬財產性收入渠道、多措并舉促進農民增收、扎實解決拖欠賬款問題等多方面舉措,從不同維度致力于讓居民的腰包更鼓。比如,《方案》首次在促消費的文件中強調穩股市、穩樓市,目的就在于拓寬財產性收入渠道,努力讓老百姓的消費底氣更足,預期更穩。
《方案》的第二項行動是“消費能力保障支持行動”,包括加大生育養育保障力度、強化教育支撐、提高醫療養老保障能力、保障重點群體基本生活等,主要聚焦的是給民生減負,實際上也是一種間接“增收”。以增收減負提升消費能力,不僅是民之所盼,也有可觀的挖潛空間。
2024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13萬元,比上年名義增長5.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1%。當居民收入水平達到新的高度,民生負擔進一步降低,自然能夠為消費提振注入更多動力。可以說,將居民增收減負擺在提振消費的更加突出位置,是契合具體國情與社會期待的順時順勢之舉,也抓住了擴內需的牛鼻子。
從更深層次意義上看,隨著我國經濟總量和人均GDP等達到新的水平,著力推動居民增收、民生保障提質,也是推動國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應有之義。同時,在當前經濟發展的內外環境更趨復雜、不確定性上升的大背景下,國家宏觀層面傳遞的更加重視居民增收的積極信號,本身也利于穩住各方對于未來的發展預期,從而蓄積更多的消費信心。
除了以增收減負提升消費能力,《方案》在以高質量供給創造有效需求、以優化消費環境增強消費意愿等方面也出臺了一攬子措施。比如,《方案》專門就“保障休息休假權益”提出了相關舉措,通過強化執行監督來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
在17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表示,《方案》是一份牽頭管總的綜合性文件,后續落實需要各部門綜合發力,“有關育兒補貼、勞動工資等政策,相關職能部門正在積極加緊制定,后續會陸續出臺”。
總體上,這些組合拳將為居民“能消費、敢消費、愿消費”創造更好的客觀條件,真正使建立在民眾獲得感更強、民生保障更得力基礎上的內需擴大,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和穩定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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