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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華打造“無證明城市”:本身就是一張閃亮的城市名片

2月25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浙江省金華市日前宣布啟動實施“無證明城市”,全市已將前期梳理的無證明意義事項2001項全部取消。今后,在該市市域范圍內,政府機關、公共事業單位、服務機構(包括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不得要求群眾和企業提供任何形式的證明材料。
首先要說明的是,“無證明城市”,并非不需要證明,而是不讓百姓去開證明;取消的“證明材料”,是指群眾、法人未持有的,由市內第三方權威部門、機構開具的,針對特定事項的具有證明意義的蓋章類材料,不包括群眾和法人自己持有的各類證照、審核材料以及公證書、判決書、裁定書和訴訟證據等。
辦點事兒,被要求開各種各樣的證明,一趟一趟“跑斷腿”,我們和這樣的場景告別的時間并不長。有些證明,從內容上看是必要的,比如,從事律師等特殊職業,需要公安機關出具無犯罪記錄的證明;有些證明則很奇葩,比如著名的“我媽是我媽”。而前者,證明承載的信息固然必要,但只要政府部門間實現信息共享,一個人有無犯罪記錄即可一目了然,讓當事人自己去開,既無必要,也沒效率,更不人性化。
近幾年,在國務院統一部署和強力推動下,各地減證便民取得重大成效,城市管理更好實現以人為本理念。而包括金華在內的城市,在“減證便民”的基礎上,進一步向“無證利民”推進,無論經營者投資經營還是百姓生活,都因此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便利。就城市形象而言,“無證明城市”本身就是一張閃亮的名片。
我注意到,根據媒體報道,此前,金華在義烏市試點,將其成功打造為浙江首個縣級“無證明城市”。去年10月,義烏因此獲評第五屆“中國法治政府獎”。金華則成為浙江首個全域實施這一做法的地級市。除了金華,浙江臺州、河北石家莊等多地,也正在開展創建“無證明城市”活動。
更多“無證明城市”正在走來,令人欣喜,我想強調兩點。
第一,“無證明城市”,不意味著政府部門可以少作為,相反,其承擔的職責有時更重。還拿特殊職業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來說,當事人無需到公安機關開具證明,那么,有關機關通過信息共享手段對其情況進行審核,就更不能出現任何疏漏。
第二,想說一下每個人在其中承擔的角色。此次金華創建“無證明城市”,重要舉措是實施6個“一律取消”,其中之一是,能夠通過申請人書面承諾等信用管理手段解決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也就是說,當事人對某一事項作出書面承諾,即可不用開證明。每個人都真實承諾,取消證明就沒問題;一旦承諾靠不住,虛假承諾多,取消證明會引發很多問題,那樣的話,或許過不了多久,我們就會回到不得不去開證明的老路。
從這個意義上,“無證明城市”的未來,在每一個參與者手中。
(原題為《“無證明城市”是一張閃亮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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