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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多名律師稱申請轉所受阻:律所稱不符“三清規定”,市律協正初查核實
近日,福建懷司律師事務所多名執業律師向澎湃新聞反映稱,他們從2024年1月開始申請轉所,至今一年多未獲批準,過程中被律所主任惡意刁難、限制轉所。被投訴的福建懷司律師事務所主任林建新則向澎湃新聞稱,自己不存在刁難,是按照“三清(檔案清、財務清、業務清)”標準處理,不符合標準則不能予以批準。
3月13日,福清市司法局律工科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司法局曾介入調解多次,但均無果。福州市律協調查委主任林金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已接到相關情況反映,正在初查核實。
多人轉所申請受阻,有律師申請一年多未能離開
今年41歲的李曉峰是福建省福清市的一名律師,2015年加入福建懷司律師事務所(下稱“懷司所”),至今已有10年時間。一年多前,他希望離開懷司所,自己創立一個律所獨立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規定:“律師只能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申請換發律師執業證書。”2024年2月,李曉峰向律所主任林建新提出轉所申請。
律師想要轉所,需要提供原執業機構的蓋章證明。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律師變更執業機構,應當向擬變更的執業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該辦法同時規定,材料包括與原執業機構解除聘用關系或者合伙關系以及辦結業務、檔案、財務等交接手續的證明、擬變更的執業機構同意接收申請人的證明以及申請人的執業經歷證明材料。其中業務、檔案、財務三個辦結證明,被律師們稱之為“三清證明”。
李曉峰稱,自己將整理完的案卷材料交給律所后,遲遲得不到回復。之后他要求律所加快審查速度。“懷司所一會以案卷不符合歸檔要求,一會以未結案件需要其他留所律師簽字,一會又不要求留所律師簽字反而要求簽訂四方協議,更有甚者以律所指派案件費用未結清等理由,拒不辦理轉所手續。”李曉峰稱。
同一時期在懷司所申請轉所的還有5名律師,盧子骕律師是其中之一。他向澎湃新聞稱,按照規定,律師轉所需要提交一份轉所申請表,上面必須有原律所蓋章。在去年2月他提出申請后,律所主任最開始口頭表態說沒問題。但后續還是以“三清”材料不全為由,拒絕在申請材料上蓋章,至今一年多仍未轉所成功。
“一些所里指派的案件,他甚至要求我們這些要轉走的律師自己掏錢去墊付律師費。”盧子骕說,律師費本來是要當事人出,律師辦完案件后,當事人沒有及時付費,還要律師墊付費用給律所,這是非常不合理的要求,并不是所謂的“財務清”。
盧子骕稱,他也研究過針對此事是否可以提起訴訟,“提起訴訟無非是民事訴訟,而這件事又類似一種審批行為,法院可能會認為行政審批需要走行政訴訟,而行政訴訟根本沒辦法提,律所也不是行政機構。”
李曉峰表示,據他了解,有三四個同事在拖了一年左右后,才被律所主任放走。另有兩名律師在去年12月申請,目前也未通過。他表示,自己過去一年由于未能轉所成功,也不能再承接新的案件,現在家庭生計都成了問題。
福清市司法局多次調解無果,福州律協介入調查
李曉峰稱,2024年5月福清市司法局曾介入此事調解,調解過程中,律所主任林建新讓司法局作“擔保”。“法律已經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不得為擔保人,怎么可能為律師轉所這件事做‘擔保’呢?”李曉峰稱,在另外一次調解中,林建新又提出要律師交50萬履約保證金,最后均調解失敗。
3月13日晚,福清市司法局律工科負責人張小云向澎湃新聞證實,她去年5月起參與懷司所多次調解工作。
“我們縣一級司法局沒有行政處罰權,只能做口頭調解。讓他們雙方回去好好談一下,冷靜一下。”張小云說,她斷斷續續調解了好久,也沒有調解成功。
對于律所主任要求司法局為律師作“擔保”的情節,張小云稱確實存在,雙方本來計劃先簽訂協議后履行,律所主任認為需要司法局作“擔保”律師才會履約。
律師材料是否符合“三清”標準、律所是否違規刁難?張小云表示,這些問題他們縣一級司法局無法做認定,這個只能由福州市律協和福州市司法局來認定。
“律師分分合合是很正常的事情,這個律所的條件和其他律師比起來,確實有點嚴苛。”張小云說,之前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是第一例”。
3月14日,福建懷司律師事務所主任林建新向澎湃新聞回應稱,目前還有4個律師沒有被同意轉所申請,“符合‘三清’規定的,我統統都給過了,(他們)什么時候符合‘三清規定’,我就會及時給他簽了,不符合‘三清’的統統壓在那里。”
他稱,3月13日就給一個律師通過轉所申請了,“‘三清’差一點點我還是給他過了,差一點點無傷大雅。”對于李曉峰,林建新稱其還差100多個案件沒有歸檔。
關于“三清”的標準,林建新稱:“你最好找福州律協,它那邊各種規定都很清楚,律協有權力管我們,是有懲戒權的,我們如果做得不對,他們可以懲戒我們。”他稱,現在幾名律師已經投訴到律協,會按照律協的規矩來做。
對于曾經讓司法局“擔保”的情況,林建新表示:“(司法局)要調解當然要給我擔保,調解了答應的東西要給,答應的事情要做,沒有履約保證金我怎么愿意給你簽?”
3月13日,福州市律協調查委主任林金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已收到懷司所律師提交情況反映,“律協正在初查核實這個事情,投訴案件需要一個流程,律協會按照正常的程序依法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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