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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華遍地——從晚明朱守城墓文物看當時市民生活
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藝術系與上海博物館合辦、北山堂基金贊助的大型展覽“浮世清音——晚明江南藝術與文化”于2025年3月21日至7月20日在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展出。該展覽籌備多年,意在透過193件(套)來自海內外多家藝術機構和重要個人的珍貴收藏,從物質、思想、藝術三個層面,展現晚明這個獨特時代的藝文風貌。本文結合“浮世清音——晚明江南藝術與文化”特展,為作者以1966年在上海寶山區顧村鎮朱家巷發現的朱守城家族墓出土文物為切入點,探究晚明生產的精致工藝品,與當時市民主要的營生方式、工業技術發展、物質生活環境變化以及社會文化觀念轉移之間的關系。
“虎丘八月半,土著流寓、士夫眷屬、女樂聲伎、曲中名妓戲婆、民間少婦好女、崽子孌童,及游冶惡少、清客幫閑、傒僮走空之輩,無不鱗集。自生公臺、千人石、鶴澗、劍池、申文定祠下,至試劍石、一二山門,皆鋪氈席地坐。登高望之,如雁落平沙,霞鋪江上。”
——此為晚明張岱所撰的《陶庵夢憶·虎丘中秋夜》卷五所錄。
十六世紀中期,江南城市工商業空前暢旺。尤其隆慶元年(1567)明廷解除海禁后,中國成為當時全球海上貿易體系的一部分,各國商船紛紛來華購買土產,大量白銀從日本、南美洲等地經此流入中國,令蘇州、杭州、松江等江南主要城市──生絲、絲織品、棉布等大宗商品的生產地和集散地──加倍興盛。江南地區此時不但本地產物和新奇的舶來品供應源源不絕,日用品和奢侈品更益趨精致考究。城市繁華,吸引了各色各樣的人前來尋找治生和發展的機會。清初,張岱回憶晚明蘇州的中秋夜,虎丘山上擠滿本地人和僑居的商旅、士人、樂工、名妓、幫閑、奴仆等。這些身份職業各異的城市居民,亦即“市民”,正是晚明城市繁華生活的主要群體。
晚明江南市民構成復雜,各人擁有的經濟資本、文化資本和社會地位可以有很大差異。雖然如此,市民之間仍有兩個普遍特點:一,政治、軍事、經濟實力上,他們遠遜于貴族、藩王、勛戚、中官、功臣家族這類自皇權延伸的群體。由于缺乏皇室庇蔭,他們無可避免要自謀生計或經營家業,只不過明代家事管理之責經常委諸婦女,故士人往往自稱“不事生產”。二,明代中期以后,朝廷無力控制之下,社會規范越發松弛,階層流動逐漸普遍。此一社會現象,學界已有充分討論。而個人的社會身份,在家世以外,還取決于個人的經濟和文化資本的多寡,而累積的文化資本和社會地位,又對往后所能進一步獲得的經濟資本及其他社會資源(如人脈)有影響,各項因素互為作用。汲汲于經營自身的文化生活和社會身份,因此亦是江南市民的普遍特點。“而雅俗之分,在于古玩之有無,故不惜重值,爭而收入”(吳其貞《書畫記》卷二)。個人擁有的器物,尤其是古今工藝和書畫作品,皆為個人文化內涵和社會身份的外顯指標,故深受重視。如何治生、如何使用器物、如何建立社會地位等問題環環相扣,正是晚明江南不少市民的關注所在。

圖1 金箋朱漆描金人物紋竹折扇(圖錄1.95) 明晚期(約1550-1644) 1966年上海寶山區朱守城家族墓出土 上海博物館藏

圖1 金箋朱漆描金人物紋竹折扇(圖錄1.95) 明晚期(約1550-1644) 1966年上海寶山區朱守城家族墓出土 上海博物館藏
朱守城家族墓1966年發現,地點在上海寶山區顧村鎮朱家巷。一墓三棺,墓主分別是朱守城、其妻王氏及兒媳楊氏。其中屬于楊氏的買地券顯示,其入葬年份為萬歷九年(1581)。該墓的重要隨葬品,大部分出自朱守城棺內,包括嵌玉木劍飾一件、明代竹刻名家朱纓所制香筒一個,以及現存最為齊備的明代書齋文房用具一套,后兩者發現于守城頭部兩側;另外,三棺共出土折扇二十多把,大部分置于死者手旁(圖1)。由于隨葬品充滿文人氣息,加上墓主生平史料失載,因此論者過往一直視朱守城為文人雅士,其隨葬品則為晚明精致文人文化的實物代表。直至近年,學者劉芝華翻檢出明代嘉靖、萬歷兩朝大臣徐學謨為守城之子顯卿撰寫的墓志銘《亡友忠伯朱君墓志銘》(《徐氏海隅集·文編》卷十七),厘清守城實為富農而非文人,才改變了過往對這批重要文物主人的認知。而此一發現,亦為研究晚明江南精致文物與當時社會中層的物質生活,提供了難得的契機。
一、治生之道:田產與紡織
朱守城,名鈴,號守城(墓志銘作“守誠”),世籍嘉定朱家衖。守城與妻王氏育有一子,名顯卿,字忠伯,生于嘉靖二年(1523),卒于萬歷二年(1574)二月。顯卿元配劉氏早卒,與繼室楊氏生一女。據墓志銘“執守誠公喪,雖逾祥,寸帛不施于體”數語,得知顯卿于其父去世后一至兩年仍在世,故可推算守城的逝世時間約在隆慶六年(1572)或稍前。
墓志銘稱守城“以農起家,頗積高貲”,是財力雄厚的富農。兒子尚幼時,守城已僑居嘉定縣城,并與徐學謨為鄰。徐學謨,字叔明,號太室山人,嘉定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士,后至湖廣荊州為官,累官至禮部尚書。徐學謨年紀與顯卿相若,考取進士后便離鄉出仕,所以他與朱家為鄰應在嘉靖二十九年(1550)考取進士前。墓志銘稱"守誠公故任俠,日征歌選舞,召賓客為長夜之飲"。所謂"任俠",既指明中期以后城市士人之間不事生產、輕財結客、善酒、縱情游樂的奢侈交游風氣;同時亦形容英雄豪杰義無反顧,觸白刃死患難的豪俠氣慨。“任俠”一詞,不禁令人聯想到朱守城棺出土的嵌玉螭云紋木劍飾(展品)。明人有謂,設劍于書齋意在“壯懷志勇”(高濂:《遵生八箋.燕閑清賞箋中卷》)。不過,徐學謨使用“任俠”一詞似無嘉許之意。他提及朱守城,旨在對比顯卿為人之“醇”,不為其父之酒色歌舞所誘惑。據此推測,朱守城在嘉定士人之間,應沒有特別的聲望。
守城“以農起家”,依靠家族田產供應開銷并累積財富。明清社會中層家庭營生的方式,以購買田產和收取田租、房租最為普遍。文人鑒賞家李日華自萬歷三十二年(1604)離開官場,退隱二十余年,他在嘉興的田產正是重要收入來源之一。袁中道屢試不第后考慮隱居,同樣期望以家族田產供應家人生活及自己游樂的開支。
至于朱家的農田種植何種作物,墓志銘并無記載,惟參照地方史志資料,則可大致推斷。明代中葉以后,絲織業和棉織業發展蓬勃,江南大量耕地從種植米糧轉為種植桑、棉。杭州、嘉興、湖州三府屬地大半用于植桑,而蘇州和松江兩府的耕地則多植棉花。朱守城家族所在的蘇州府嘉定縣,因“地形高亢,宜種棉花,名曰旱田。大都旱田當十之七八,是以種花者恒多,種稻者恒少。民之占田,富者以頃計,貧者以畝計,最下者佃人之田而償其稅,俱不務積粟。”(《嘉靖嘉定縣志》卷三)。至遲在嘉靖年間,棉已是嘉定的主要農作物,該地植棉比例為江南最高。“邑之貨莫大于布、帛。平布則戶織之”,當地民眾紛紛投入棉布產業。嘉定棉布是明中晚期國內市場的著名商品,“富商巨賈,積貯販鬻,近自杭、歙、清、濟,遠至遼、薊、山、陜,動計數萬。” 江南地區紡紗業和織布業日益興盛,使棉業成為嘉定人財富的主要來源:“ 國之賦斂庸調,民之服食器用,與夫養生送死交際之費,胥此焉出。”因此,朱守城的生活,很可能也是靠著家族田地植棉紡紗供養。
紡織業是明代江南城市的重要經濟支柱,由棉紡織業和絲織業兩大產業組成。大概在弘治、正德、嘉靖年間,蘇州、杭州、南京等大城市,以至松江、蘇州、嘉興、湖州、杭州各府鄉鎮,民間紡織業皆先后興盛起來。明代中葉以后,蠶桑生產在國內多地衰落,唯獨江南和四川兩地持續發展,及后江南蠶桑生產更走向極盛,質量為全國之冠,江南絲織業因此具有先天優勢。至十六世紀下半葉,江南的生絲、絲織品和棉布已成為國內和海外市場的暢銷商品,棉布和絲貨產量極大。據學者估算,晚明時棉布年產量高達約5000萬疋。絲綢商品的年產量雖缺乏文獻記載,但江南絲綢產業在萬歷二十八年(1600)的生產毛額已達203萬兩,到了崇禎十年(1637)更上升至337萬兩,國內和國外市場分占120萬兩和217萬兩(李隆生:《晚明海外貿易數量研究──兼論江南絲綢產業與白銀流入的影響》,頁212-213)。出口絲貨占中國出口商品總值七成左右,足見其經濟價值之巨大。晚明江南絲貨和棉布出口量逐年躍升,促使巨額白銀流入,江南城市持續繁盛端賴于此。紡織品市場蓬勃,亦吸引大量鄉鎮人口投入到桑棉種植、紡織品深加工和紡織品貿易行業。“紡織不止鄉落,雖城中亦然。里媼晨抱紗入市,易木棉以歸。明旦復抱紗以出,無頃刻閑。織者率日成一匹,有通宵不寐者。田家收獲,輸官償息外,未卒歲室廬已空,其衣食全賴此。”(《正德松江府志》卷四)顧繡(展品)發源地上海露香園的主人顧名世,由于父親早逝,自幼“偕兄依母夫人從機杼中課讀”(《云間志略》卷十七),正是依靠母親紡織供給所需。
織染技術與花花世界
明代紡織業的興旺,為江南提供大量財富;而紡織技術的進步,更將大量花紋色彩帶入城市生活。明初洪武五年(1372),朝廷曾規定"民間婦人禮服惟紫絁,不用金繡,袍衫止紫、綠、桃紅及諸淺淡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用藍絹布";至天順二年(1458)又定,官民衣服不得用“玄、黃、紫及玄色、黑、綠、柳黃、姜黃、明黃諸色”(《明史》,卷六十七)。從江南地方志可見,明初民間服飾相當樸素,用色單調。如嘉靖常州府《江陰縣志》載:“國初時,民居尚儉樸,三間五架,制甚狹小。服布素,老者穿紫花布長衫,戴平頭巾。少者出游于市,見一華衣,市人怪而嘩之。”(《嘉靖江陰縣志》卷四)然而,隨著明中期以后社會經濟發展,民眾消費力上升,對華美衣飾的追求越發普遍,紡織技術亦在龐大需求的刺激下,不斷邁進。
就晚明江南紡織技術的改進,學者范金民已作精辟分析。例如,大型斜身式花樓織機的出現,有效提高織物密度,有利于大量生產柔韌耐用、光亮平滑的絲織品。緞織物在明清大盛,即得益于此。又如織物提花工藝上,晚明發明了“挑花結本”的新方法,一般織工只要掌握提花程序,據花本依次下色,就能織出復雜的花樣。花本不僅可重復使用,還可在織造過程中多次更換。從此織物紋樣不必循環重復,更發展出龍袍、蟒服等獨幅設計的織成面料,依線裁剪并縫制即可制成。

圖2 柿紅地盤絳四季花卉紋宋式錦(圖錄1.57) 明晚期 華萼交輝樓藏
然而,織染技術進步對晚明物質生活影響之巨,卻是此前甚少論及的面向。相較明初的樸素單調,晚明織染技術為民間服飾帶來前所未有的花紋與色彩。例如當時發展完善且極為流行的妝花技術,用彩色小緯管在門幅內分段織造,突破了織物相鄰紋樣色彩配搭的限制,達至逐花異色,變化無窮。此中變化,又得益于晚明高超的染色技術,產生更強烈的視覺效果。有別于明前中期多采用未經練白的絲,晚明使用已經脫膠的練白絲,故能染出光亮的淺色;配合多次套染的技術,增加媒染劑種類,更使新色迭出,各種層次的中間色尤為豐富。(范金民:《衣被天下:明清江南絲綢史研究》)如在圖錄1.50杏林春燕織金妝花緞上,淺藍、粉紅等各種柔和素雅的色彩,便為晚明吳服所尚。學者根據文獻歸納,江南絲綢的顏色從明初大概有十五六種,發展至嘉靖朝已有五十余種,到明末更達至一百二十余種。如圖錄1.57宋式錦上的瑣紋花絳(圖2),在細小的空間內變換多種圖案和顏色,并織入捻銀線,花色之多,令人目不暇給。染色工藝精湛,不僅令織物色彩奪目,更使南北刺繡發展登峰造極。顧繡能以絲線表現水墨設色濃淡不一的層次變化,絲染技術進步正是達至此一藝術高度的先決條件。

圖3 雜寶小團花暗花緞夾袍(局部),江蘇泰州森森莊明墓出土,泰州市博物館藏。 轉引自蘇淼:《中國古代絲綢設計素材圖系.暗花卷》,頁142。?

圖3 雜寶小團花暗花緞夾袍(局部),江蘇泰州森森莊明墓出土,泰州市博物館藏。 轉引自蘇淼:《中國古代絲綢設計素材圖系.暗花卷》,頁142。?
江南墓葬出土的嘉靖、萬歷年間的服飾,便充分體現紡織技術和時代風尚帶來的改變。此時期的官民墓葬,如江蘇泰州徐蕃夫婦墓、劉鑒家族墓、劉湘夫婦墓、森森莊明墓、浙江嘉興王店李家墳明墓等,大量出土使用花緞制作的服飾,如長衫、棉襖、裙、百褶裙、圍腰、護膝等。花緞用兩種顏色或以上的緯線通梭織成,色彩富于層次。雖然考古出土的織物,大多因顏色脫落而僅剩原絲的黃色(圖3),但對照各地所保存的晚明重刊《永樂北藏》的絲綢經面,落花流水紋花緞、萬字曲水紋花緞、雜寶水波馬紋花緞等流行衣料,仍可想像當時江南市民衣服色彩如何繽紛絢爛(圖4)。至于出土的織金織物,則多為補子,或衣物的局部裝飾,如門襟、邊襴等。其他高檔衣料,如妝花羅(圖5)、妝花紗、妝花緞、織金妝花緞等皆鮮艷奪目,盡顯奢華。

圖4 紅地雜寶水波馬紋花緞經面。明代晚期。美國費城藝術博物館藏。

圖5 大紅地朵云紋妝花羅經面。明代晚期。美國費城藝術博物館藏。
織物之所以對晚明物質生活環境產生巨大影響,原因在于它們不僅是衣料,更是包裝和陳設的材料。例如紗用于制作窗紗、床罩帳幔;花緞用于寢具制作;綾錦用于包裝器物,裝裱書畫;錦用作桌圍、椅披等室內裝飾。這些陳設和器用的制作,涉及不同門類的工匠對織物廣泛而靈活的應用。晚明版畫,如德國科隆東亞藝術博物館(Museum für Ostasiatische Kunst, K?ln)藏崇禎十三年(1640)吳興閔齊伋刻套色印本《西廂記》第七出《負盟》和第十三出《就歡》,即可見花紋織物用作椅披、桌圍、地毯、床罩、帳幔、床單、錦被等(圖6)。單色版畫的例子則更多,如武林起鳳館萬歷三十八年(1610)刊《元本出相北西廂記》(圖7)、環翠堂萬歷年間刊《義烈記》、《人鏡陽秋》等插圖,織物幾近遍布生活每個角落。這些版畫描繪滿布繁密錦紋的室內空間,也許意不在寫實,而在表現晚明某一種典型或理想的物質生活環境。事實上,織物的花紋、用色和意象,明清時期已大量轉化和挪用到其他材質上。及至十七世紀下半葉,室內裝飾滿布織錦紋樣的圖像例子,更俯拾皆是。

圖6《西廂記》第七出〈負盟〉。崇禎十三年(1640)吳興閔齊伋刻套色印本。 德國科隆東亞藝術博物館藏(Inv.-Nr. R 62,1)。? Rheinisches Bildarchiv K?ln, Walz, Sabrina, 2009.02.05, rba_d012779_07

圖7《元本出相北西廂記》插圖,武林起鳳館萬歷三十八年(1610)刊本。 轉引自鄭振鐸編:《中國版畫史圖錄》,第2冊,頁22–23。
晚明江南織物的用色,動輒可達十種或以上,即便是當時官窯的釉上彩瓷,也無法媲美。既然江南織物繁多的色彩和紋樣,日漸融入市民的生活環境,在此一環境中生產的日常用器和清玩,又有否模仿、挪用甚或發展出與織物抗衡的裝飾策略呢?晚明商品流動相對自由,研究者要系統地建立此一時期物品之間的線性發展關系殊不容易,也未必合適。然而,可以看到,存世各種材質的晚明器物,不僅普遍共用裝飾主題,如五毒、壽字等,整體用色搭配和花紋選取亦有很多相近之處。例如五彩描金瓷執壺與朱地織金鍛,兩者在色彩表現上十分相似(圖8-9);萬歷官款戧金彩漆長方盒的描金錦地,則與菱格卍字雜寶紋錦如出一轍。此外,晚明民間使用油漆混調的方法,在漆器上制造天藍、雪白、桃紅、粉紅等淺淡明亮的中間色;色彩斑斕的百寶嵌于晚明出現;甚或在竹、硬木等器物表面采用單純的素面磨光或不著色的鏤雕鑿刻裝飾等,這些手法和策略,皆見證了工匠在織物色彩與紋樣涌現的時代環境中,如何充分利用各種材質的獨特之處,回應審美潮流以及當時社會賦予這些裝飾符號的文化標簽。百工競技,對于城市中的工匠和商人,自是謀生致富和身份轉型的良機。而生活在城市中稍有資財的市民,面對琳瑯滿目的器用,乃至器用所蘊含的各種文化象征,就不得不留心選擇。

圖8 朱地纏枝西番蓮紋織金緞(圖錄1.45;局部) 明中晚期 華萼交輝樓藏

圖9 五彩描金執壺(圖錄1.47) 明嘉靖(1522-1566) 江西景德鎮窯 上海博物館藏
二、時尚物品與文化觀念的轉變
朱守城居住的嘉定縣城,從嘉靖到萬歷朝,在民風和物質供應上,都經歷了明顯的變化。這些變化對解讀該墓出土的文物,以及當時文人群體對時尚物品觀念的發展,至為重要。嘉定縣在明代曾四次修纂縣志,其中《<嘉靖>嘉定縣志》成書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當時守城年齡應介乎五十至六十之間,其子顯卿約三十四歲,書中所載為二人活躍年代的社會狀況。至于《<萬歷>嘉定縣志》,始纂于萬歷三十二年(1604),三十三年(1605)夏刊行,書成距離朱氏父子離世已三十多年,兩版縣志的差異,正好反映此期間風俗的變化。
據《<嘉靖>嘉定縣志》記述,嘉定的風俗本來“簡遠樸茂”,然而,自弘治朝始,民風漸變:“弘治、正德間,習侈好靡,無豐儉之節,置酒高會,輒刲羊擊鼓,連日夕不言厭飫。”奢侈浪費的生活習慣,弘、德兩朝主要見于飲食無節制。當時嘉定植棉紡織業正蓬勃發展,民眾漸有余財,開始有條件講究生活質素。及至嘉靖中期,社會日益富裕,作風更為奢靡,待客飯食豐盛,婚葬更極盡奢華,細節安排直可與貴族媲美:“父母死,送葬音樂、文繡擬諸王侯,甚至傾產”、“男女婚姻饋遺,多致遠方珍異之物,金珠紈綺,照耀里閭”。對于民間炫富之習,縣志的修纂者直言:“嗚呼,風俗轉移,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至《<萬歷>嘉定縣志》,風俗轉移的焦點則在“中人”之變,即中等人家的行為變化。如宴客,富室設遠方水陸珍品佳肴,“至于中人,亦慕效之,一會之費,常耗數月之食”,中等家庭為模仿富家,不惜用上數月的膳食費宴客。與此同時,人與人之間更見功利,不但大家僮仆見主家衰落會掉臂不顧,“至于中人之家,撫養有恩,或至長子育孫,而一旦叛去,恣意毆詈,甚且操戈入室焉”,長幼間的忤逆不時發生。社會道德亦出現崩解之征,恣意構陷、誣告、糾黨欺凌、侵占土地、攔搶鄉民棉花等劣行,間有所聞。而縣志列舉的惡俗之末,則是社會下層的奢侈之風:“食肆之盛,珍錯畢備,侑以歌舞,巨室僮奴,公門廝役,厭飫其中。一飽之余,捐金成笏,食者嬉笑,而主者痛心。”社會下層的僮奴和廝役,豪飲飽食山珍海錯,揮霍無度。此等惡俗,前志皆未有載,修纂者不禁感嘆道:“其民不能安居樂處于太平之世,而服讒搜慝,自為僇民,是何心哉!”
十六世紀嘉定縣經歷的,是從富庶豐足,到奢侈講究,至最后侈靡揮霍風氣深入社會中下層的演變。面對這些轉變,《<萬歷>嘉定縣志》的修纂者──張應武、鄭胤驥、唐時升、婁堅、李流芳等人俱作嚴厲批評。上述幾位修纂者,皆為嘉靖、萬歷年間著名文士,提倡以古學力抗當時的俗學,而后三者與程嘉燧合稱“嘉定四先生”,詩文書畫海內聞名。他們的觀點,在晚明江南文人之間極具代表性。他們痛心社會失序,將下層民眾過度揮霍與逾越階層列為惡習之末,可見十七世紀初文人對此何其厭惡。
從嘉靖中晚期至明末,隨著社會風俗和物質生活環境變遷,不同材質和裝飾的器物所得的評價不斷改變,文人對上述惡習的厭惡,亦投射到一些民眾借以炫富的材質和裝飾上。
說回朱守城棺內出土的文物,主要有四大類:一,文房用品、香筒及劍飾;二,折扇;三,個人衣物和小衣飾;四,喪葬用品包括梳和銅鏡。與上海其他明墓對比可知,第三、四類是典型的陪葬品。而第一、二類則并非典型的陪葬品,似是墓主生前鐘愛之物。這兩類文物的材料、器形和裝飾,包括使用硬木制造、具工匠名款,以至嵌銀絲、彩漆竹骨等仿古與尚彩的裝飾,皆屬嘉靖末至隆慶朝的時尚,而且這些工藝特點的流行更延續至明末。觀察這些特點,正好揭示晚明七八十年間對“物”的觀念的轉變。
從紫檀文房到朱纓香筒
朱守城墓的出土器物之中,以文房用具最為矚目(圖10),當中有九件用紫檀木制作。紫檀木器在中國民間大量生產和銷售,發生于十六世紀后半葉。生于嘉靖十九年(1540)的范濂,于萬歷二十一年(1593)左右完成的《云間據目抄》卷二有以下記述:“細木家伙,如書桌、禪椅之類,余少年曾不一見。民間止用銀杏金漆方桌。自莫廷韓與顧、宋兩公子,用細木數件,亦從吳門購之。隆、萬以來,雖奴隸快甲之家,皆用細器,而徽之小木匠,爭列肆于郡治中,即嫁妝雜器,俱屬之矣。”范濂年輕時,松江民間只用“銀杏金漆方桌”,由此可知,嘉靖末年以前,即便有硬木家具在江南流通,亦只是富家大戶才會從蘇州少量購入。及至隆慶、萬歷二朝,精致的硬木家具始于民間普及。范濂的觀察,與嘉靖四十三年(1564)權臣嚴嵩籍沒的八千多件家具中未提及紫檀、黃花梨等硬木家具的情況相符,也佐證了紫檀文房用品在江南的流行年期。王士性成書于萬歷二十五年(1597)的《廣志繹》,論及當時流行的木制品風格:“又如齋頭清玩、幾案、床榻,近皆以紫檀、花梨為尚,尚古樸不尚雕鏤,即物有雕鏤,亦皆商、周、秦、漢之式。海內僻遠皆效尤之,此亦嘉、隆、萬三朝為始盛。” 紫檀文房用器和家具于十六世紀后半葉普及,主要原因有二:一,民間消費力不斷提升;二,隆慶年間開放海禁,原產自印度的紫檀木自此可經由遠洋貨船大量輸入。

圖10 朱守城家族墓出土的文房用具,上海博物館藏。
高濂所著《遵生八箋》,成書于萬歷十九年(1591),與《云間據目抄》和《廣志繹》同樣完成于十六世紀的最后十年。高濂在書中對紫檀制作的文房用具和飾物贊賞有嘉。他對紫檀制成的念珠、扇柄、筆床、壓尺、圖書匣、筆船和小幾,皆評為“雅”、“美”、“佳”、“上”、“精甚”、“傳玩佳品”、“甚快心目”,此外古研匣、秘閣和墨匣亦常見;惟有用于制琴時,紫檀木才受質疑“雖美何取”。由此可見,至十六世紀末,紫檀于文人心目中仍是美好的材質。湯顯祖于萬歷二十六年(1598)創作《牡丹亭還魂記·鬧殤》一節,特地描寫杜麗娘吩咐丫鬟春香用"紫檀匣兒"收貯其自畫像,藏在太湖石底。萬歷三十七年(1609),休居嘉興的李日華,尚收藏一紫檀芝朶擊子(磬),以為把玩(《味水軒日記》卷一)。
紫檀木普及至社會中下層之際,貶之為“俗”的聲音在十七世紀初便開始涌現,至天啟、崇禎年間更甚。沈德符在萬歷三十四年(1606)及四十七年(1619)寫于浙江嘉興的《萬歷野獲編》,指出“今吳中折扇,凡紫檀、象牙、烏木者,俱目為俗制”。文震亨的《長物志》成書年代稍晚,寫于天啟元年(1621)至崇禎十年(1637)之間,書中列出更多時尚紫檀制器,如畫卷軸身、架腳手爐、雕花筆管、梳等,一律遭到作者貶斥為雅士不可用之物;此前高濂認為適合用紫檀制作的雕花秘閣、扇柄、研匣、圖書匣、文具匣,亦被評為俗品,僅壓尺、筆船、筆筒、鼎彝式爐蓋、舊式木榻數種器物可用紫檀。由高濂到沈德符、文震亨,數十年間對紫檀評價劇變,展現了晚明文人品鑒器物如何隨時代變遷。而文震亨對個別材質和器類的貶抑,除了意欲維護文人階層評定雅俗的文化權威,很可能亦有意無意地將中下層市民過度揮霍、逾越階層的“惡習”,投射到遭“濫用”的材質和器物之上。就此而言,他的評論跟《<萬歷>嘉定縣志》的修纂者斥責巨室僮奴、公門廝役厭飫山珍海錯,并無差異。
觀乎晚明文人對紫檀制器態度的演變,再考慮到朱守城墓中的文房用具生產于隆慶六年(1572)以前,可以推斷其時文人對它們的評價應相當正面,更接近高濂而非文震亨的看法。這些文房用器是當時領先的潮流產品,不僅材質新穎,而且好古、尚奇的裝飾風格也是晚明文化所尚。如見于浮雕螭紋木瓶、松鶴紋木印盒、胡人戲獅圖木盒等器物的嵌銀絲裝飾,是明人認知中夏代銅器的特征,用之旨在表現古意。又如在木壓尺上鑲嵌宋代玉飾,將收藏的古物化用于新器。晚明民間的好古之風,雖然缺乏嚴謹的研究為基礎,但憑借豐富的創造力,參照古物及《博古圖》等圖書,制作出多種仿古和擬古的器形和裝飾,并應用于銅、瓷、玉等不同材質的器物上。隨著潮流發展,仿古的對象亦從古銅和古玉,擴展至宋元及本朝瓷器;古器之外,晚明亦流行在傳統隸書上巧妙地加以變化創造“奇字”,以奇為古。
尚奇炫異的晚明藝術特色,尤其突出表現在朱守城家族墓出土的折扇上。該墓出土折扇共二十多把,相較于大多數墓葬出土一把,以及小部分墓隨葬二至四把的情況,其數量之多,為全國墓葬僅見。這些摺扇中,有十五世紀以來廣受文人喜愛的泥金書畫扇,也有金箋灑幾何金屑(圖1)折扇。后者至遲在十六世紀中葉已于南方流通。雖然裝飾風格不同,二十多把折扇同樣金光燦燦,帶有明人認識中的日本折扇"金銀涂飾"風格。這些折扇最新奇之處,在于黑漆扇骨上的裝飾:有的扇骨的正、背兩面皆畫海棠形開光,開光內分別繪士人郊游圖和賞荷圖;有的以彩漆描金繪上攜琴訪友、或牡丹壽帶鳥等圖畫;有的以泥金蠅頭小楷寫有《前出師表》。具有類似扇骨繪畫或書法的出土例子不多,且文獻未載,故無從得知當時的流行情況。此種裝飾將折扇色彩圖樣的滿密程度提升到極致,與上節論及的晚明織物特點遙相呼應,是極具時代特色的裝飾手法。
縱觀朱守城墓的文房用具與折扇,材料和裝飾風格多來自海內外各地。如箕形端硯來自廣東肇慶,紫檀木來自印度,黃花梨木產自海南等。上段提及的金銀涂飾,是明人認知中的日本裝飾風格;同樣著重金飾的“倭漆”、“倭銅爐”等器物,亦在十六世紀末以來的文人品鑒書籍中備受推崇。此外,犀角也是晚明富豪之家追捧的舶來材質,由途經蘇門答臘、爪哇、印度等亞洲犀牛原產地的遠洋商船販運中國,經巧工雕刻,制成各式犀杯,或作花葉形,或模仿古代銅器形態,成為風行一時的商品,并為福建德化瓷窯所模仿。這些原材料并非到晚明才首次輸入中國,然而,正由于肆虐東南沿海多年的海盜寇掠于嘉靖末至隆慶初年漸漸平息,海禁解除,海內外的高檔原材料薈萃江南,工巧精絕的手工制品得以大量生產,城市中等人家才有機會欣賞和把玩。
明代中期以后,大多數隸匠籍的工匠(輪班工匠)可以納銀代替定期到京師服役,增加工作自由。他們當中有的于十六世紀遷至經濟興旺的江南定居,專注發展手工藝事業,并積極培育子弟讀書考取功名以改變世襲的匠人身份。朱守城墓出土竹雕香筒的制作者朱纓,即是其中著名例子。朱纓,字清父,號小松山人,是雕刻名家朱鶴之子。朱鶴一家于正德至嘉靖初年從江蘇華亭移居嘉定,其時正值嘉定經濟勃興。朱纓繼承父業,以鏤雕作品聞名,享譽江南之外,聲名更遠傳至河南等地。由于朱纓個性恬淡,又精于書法詩畫,嘉定士紳對他推崇備至,并為他留下不少生平和作品的確切記錄。

圖11:明朱纓竹刻劉阮上天臺香筒。上海寶山區朱守城家族墓出土。上海博物館藏。

圖11:明朱纓竹刻劉阮上天臺香筒。上海寶山區朱守城家族墓出土。上海博物館藏。
朱守城家族墓出土的竹雕劉阮入天臺香筒,刻有“朱纓”及其號“小松”(圖11)。名款是鑒別竹刻圓雕蟾蜍及其他傳世朱纓作品的依據之一。在工藝品上刻上巧匠名款是晚明時尚。這現象一方面顯示當時工匠的社會地位有所提升,“其人至有與縉紳坐者”(王世貞:《觚不觚錄》),名匠受人尊敬,故物以人貴;另一方面,名款作為制作者的個人印記落在作品上,猶如明代官窯瓷器的年款,代表制作者對產品質素的認可,并以此標志識別。迄今所見,晚明器物上留名的工匠眾多,如治玉名匠陸子剛、以百寶嵌聞名的周柱、鑄銅名家胡文明、善制鑲嵌螺鈿漆器的姜千里等。然而,與朱纓不同,大多數江南巧匠雖名重一時,作品銷售至全國各地,但他們的生平資料卻極少,大多只有零星記載,撰于偽器日多之時。晚明商品市場贗品充斥,物上留名,雖然無助于辨別其真偽,卻不失為滿足各地消費者追求名家作品的一個便捷解決方案。
王世貞《觚不觚録》載:“畫當重宋,而三十年來忽重元人,乃至倪元鎮以逮明沈周,價驟增十倍;窯器當重哥、汝,而十五年來忽重宣徳,以至永樂、成化,價亦驟增十倍。大抵吳人濫觴,而徽人導之,俱可怪也。今吾吳中陸子剛之治玉、鮑天成之治犀、朱碧山之治銀、趙良璧之治錫、馬勛治扇、周治治商嵌,及歙呂愛山治金、王小溪治瑪瑙、蔣抱云治銅,皆比常價再倍,而其人至有與縉紳坐者。近聞此好流入宮掖,其勢尚未已也。”《觚不觚録》約成書于萬歷十二年(1584)。按此推算,即元明書畫價格驟升始于嘉靖三十三年(1554),而本朝官窯瓷價上升大約始于隆慶三年(1569)。據丘集所撰〈書朱清父墓志后〉,其姻親殷仲弘曾“以白金一鎰,購其所刻檀香呂純陽像”(《萬歷嘉定縣志》卷二十)。徐學謨于〈朱隱君墓志銘〉曾言,朱纓在妻子逝世后至其本人離世前的十七年,“所善雕鏤多委棄不治”。由是估算,殷仲弘購買朱纓所刻呂純陽像一事,當發生在嘉靖三十九年至隆慶四年(1560-1570)之間。此時朱纓的作品尚可購得,一尊像價值一鎰,即二十四兩銀,等于《<嘉靖>嘉定縣志》所記當時教師的兩年薪酬(每年銀一十二兩)。如是推測,朱守城棺內出土的朱纓款竹刻香筒應該同樣價值不菲,只是尚未至于十七世紀初《<萬歷>嘉定縣志》所言"為世珍重,幾不可得"的無價珍品。朱纓的竹刻香筒,在隆慶朝以后五十年間在世人觀念中的變化,恐怕也是墓主所無法想像。
三、小結
十六世紀中晚期至明代覆亡的七八十年間,江南城市的經濟結構、工業技術、物質生活環境、社會風俗,以至文化觀念,皆經歷諸多變化,而各個面向緊密聯系,互相影響。本文論及的嘉定縣,可謂當時江南城市的代表。朱守城在晚明初期,以富農身份,靠著田產得來的財富,購買喜愛的時尚物品,享受江南經濟興旺,手工業發達,海內外商品薈萃的環境所帶來的豐盛物質生活,既可賞玩過往幾近為文人所壟斷的精致書齋文房用器,也可穿著本來只有皇室貴族才配使用的五彩文繡衣裳,手執灑金摺扇仿如才子名士,而未須經受文人群體的猛烈批評和明朝危在旦夕的迫切恐懼。許多像朱守城這樣的城市中層市民,享受到前所未有的物質和精神自由,對于他們來說,此時堪稱江南盛世。
朱守城以富農身份擁有墓中出土的眾多用器,文人或評為“俗品”、“濫用”,今日學者或視之為"奢侈性消費"、"社會仿效之風"的結果。此類的消費模式,在晚明社會應甚為普遍。朱守城家族墓之所以特別引人注目,是因為類似的奢侈品甚少集中放入明代百姓墓中陪葬。然而,這又是否出于朱守城的選擇?《亡友忠伯朱君墓志銘》記載其子顯卿曾為縣學諸生,雖然屢次赴京應試不第,但“文譽翔起,吳中佳士,爭折行交附之”,學養備受吳中士人推崇,其人“所至,載古圖書、彞器自隨,佐以觴詠,流連歡洽,翩翩如也”,而且“自閑平居,服御頗都麗”。朱顯卿所到之處,常備古圖籍、古禮器,賦詩飲酒,文采風流,平日衣著亦頗華麗。種種形容,顯示朱顯卿已經躋身士人群體,不禁令人想到,其父陪葬的精致文房用器、香筒和摺扇,是否緣于顯卿意欲將父親塑造成一介文人?這個問題難有確切答案。晚明社會消費市場相對開放,經濟資源流向社會各階層,精致生活知識普及,各階層與其擁有的物質生活之間關系錯綜復雜。也許,正是晚明江南城市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豐富和復雜,令這一切成為清初明遺民神牽夢系的美好追憶。
(作者系香港中文大學藝術系副教授。本文收錄于圖錄《浮世清音——晚明江南藝術與文化》,原標題為<繁華遍地——晚明江南城市中層市民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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