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你會在招聘中詢問女士婚育情況嗎?當然不會,但是……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月22日消息,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主要目的,是“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
《通知》中提到,各類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我這個搞博弈論經濟學的教書匠,覺得這條特別有意思。
有意思在哪里呢?暫且不說。我先講兩個生活中的“經驗常識”。
第一個經驗常識,我叫它“沉默的聲音”。有個成語叫“指鹿為馬”,大家對這個故事想必耳熟能詳(不熟的請回去咨詢小學老師或者百度)。趙高指鹿為馬,朝臣中有趨炎附勢者為了拍馬屁,就順著趙說是馬;有正直不曲者直斥趙高顛倒黑白;還有一些朝臣低頭不語,他們可是啥都沒說。但是,趙高真會不知道沉默者內心的聲音嗎?
商場里的某類產品有好幾家生產商。某些廠商的產品貼上了某項流行認證的安全標簽,這是為了向消費者傳遞產品的品質信號。另外一些廠商,如果也具有良好的品質,它們會怎么辦?他們會把品質信號捂起來嗎?如果有的廠商真的保持沉默,拒絕給產品貼上這項流行的安全認證標簽,消費者又會怎么看待這些廠商的產品質量呢?
第二個經驗常識,是布朗大學經濟學教授格羅斯曼提出的一個分離定理。想象這樣一種情形:一個小學班級里已經不允許排名(這是很多小學現在的做法),老師只會告訴小學生自己的成績和班級的平均成績。但是呢,不用多久,小孩們就知道了彼此的成績。為何?因為拿到“優”等的,可不愿意被別人視為平庸,非得告訴別人自己是優等生;接下來,“良”的同學就不愿意跟“及格”和“差”的同學混同在一起了,他要表明我是剩下的同學當中最棒的;得“良”的同學披露后,“及格”的也按捺不住了,好歹我是及格了,比“差”好吧。結果,只有“差”等的同學什么都不說,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披露個人的私有信息,是一場競賽。因此,才有了分離定理。院士常常代表著學科權威,所以大學披露院士名額將是有利的。如果一個學校有院士而不披露,就會被人們劃入沒有院士一類。同理,教授不公布自己的學術論文,人們就會認為他沒有什么有價值的論文值得公布;漂亮女人不穿顯露身材的衣服,人們就會認為她的身材可能確實不怎么樣……這些情形,沉默只是一種不利的信號。能不沉默,就不能沉默。
好了,回到主題。在現行女性就業保護的情形下,相對于雇傭未婚育女性,雇傭已婚育女性可以為企業節約不少成本,因此后者相對于前者是有求職優勢的。既然如此,一個已婚育女性的求職者,將有極大的動機向企業的HR披露自己婚育情況,雖然現在的法規已經不允許企業HR主動詢問。但是,法規并沒有禁止求職者主動相告啊。一個女性在求職時,當然可以對自己的婚育狀況諱莫如深。但是,如果已婚育女性普遍傾向披露信息,那些諱莫如深的女性,呵呵。
我有時喜歡腦補一些對話。
記者采訪某HR:“你以后的招聘中還會詢問女性婚育情況嗎?”
HR:“絕對不會。我堅決擁護和執行國家的法律規定。(但是,她若要主動告訴我,恐怕我也不好拒絕傾聽吧?或者,她非要寫在簡歷里我也不能讓她簡歷作廢吧?我問問她的業余時間都有些什么愛好,經常參加什么活動總可以吧?——生了小孩的女士,哪里還有什么業余愛好,哪里還有時間參加各種活動。)”
一項法律,能不能達到它宣稱的意圖?經濟學家的看法是:不要看它的立法動機,要看它對行為會產生什么激勵。
真要是擔心生孩子的女性受到歧視,我更傾向于也給那些男性生育假。這有隔山打牛之功用,看似給男性的福利,實則是無論在企業還是在家庭,都在促進性別平等呢。
文末補記:大家不要誤會我對“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這一規定有意見。如果說有意見,就是我舉雙手支持把它寫到規定里去,甚至寫到國家法律中去。我看它的意義,不在于矯正女性就業歧視(它做不到),而在于試圖確認婚育狀況是用人單位不能主動觸碰的個人隱私——這個隱私在過去一直被踐踏。經歷過生小孩要向單位打報告的人們,經歷過夫妻雙方單位每年都要向對方單位調查生育情況的人們,應該會認同我吧。
(作者董志強為華南師范大學經濟學教授)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