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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華打造“無證明城市”,已取消兩千余項辦事證明

2月23日,金華市舉辦深化減證便民全面實施“無證明城市”啟動儀式,目前金華全市已將前期梳理的“無證明”意義事項2001項全部取消。
“無證明”是指在金華市全域范圍內,群眾和企業到政府機關、公共事業單位、服務機構(含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辦事,無需提交需要自己跑腿去開具的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的界定:即群眾(或市場主體)未持有、由市內權威部門開具、針對特定事項的具有舉證意義的蓋章類材料,不包括各類證照、審核材料、公證書、訴訟證據等。
據介紹,2018年初金華市政府作出決定,按照試點先行,再全市推開的方式開展“無證明城市”創建活動。2018年8月17日,金華義烏市率先試點打造“無證明城市”,分四批共取消證明270項。
此后,金華按照“六個一律”取消:凡是沒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開具證明的部門、鎮街或村居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夠通過申請人現有證件、憑證辦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申請人書面承諾等信用管理手段解決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部門間會商核查或實地調查核實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市政務網大數據信息平臺實現數據信息互聯共享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
據了解,截至目前,金華共取消證明事項2001項,其中市本級共取消證明180項。
為防止證明材料的反彈,金華市司法局將作為牽頭單位進行防范。
金華市司法局執法監督處處長潘駿冀告訴澎湃新聞,該局選擇在部分鄉、鎮、街道設立監測點,每月匯總上報是否存在開具證明情況,監測已取消的證明是否“死灰復燃”,并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派到鄉鎮街道明察暗訪,建立長效巡查、報告和問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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