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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鑒定科學真的夠“科學”嗎?
親子鑒定是大眾并不陌生的話題,在一些影視劇里面,為了探尋血親關系,也總會有類似“滴血驗親”的劇情出現。當然,我們現在都知道,“滴血驗親”并不是科學,真正的親子鑒定科學是現代才有的。的確,作為一門關于人的生物科學,親子鑒定的歷史不太長,它的出現與成型是二十世紀的事情,說起來,也可以算是人類社會一百年以內出現的新鮮事物——盡管提起親子鑒定,我們當下立馬會想到“DNA”“遺傳”“血型”等詞語,并且覺得習以為常。同時,我們對它確定親子關系的力量抱有一種無比堅定的信念,絕對不會懷疑它的準確性。然而,讀完《父親身份:探尋血緣之名》(以下簡稱《父親身份》)這本講述親子鑒定科學發展史的書,這種信念也許會被動搖乃至顛覆,不禁引人懷疑“親子鑒定科學真的夠‘科學’嗎?”

娜拉·B.米拉尼奇著《父親身份:探尋血緣之名》,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24年2月
親子鑒定科學的“科學之路”
“親子鑒定科學真的夠‘科學’嗎?”在這個問句里,出現了兩個“科學”:前一個“科學”是一個名詞,指的是遵從一定方法對有關事物進行研究的學科,比如,物理科學、生命科學,親子鑒定被認為是基于科學方法對親子關系的揭示,所以,也是一種科學;后一個“科學”則是一個形容詞,指的是符合科學在人們心中呈現的那種一般印象——純粹的、積極的、必然的、正確的、不容絲毫置疑的,比如,數學由于具有形式化特征,被認為“最科學”,諸如“1+1=2”這樣的數學推導被認為是不可能被推翻的,所有直角三角形也不可能逃脫“畢達哥拉斯定理”的支配。一般而言,這兩個“科學”是相互符合、彼此等同的,然而,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興起的“科學知識社會學”(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SSK”)對此提出了異議,認為某種科學之所以成為“科學”并不是因為它自身多么純粹、多么積極、多么正確或多么具有必然性而不容置疑,而是因為在社會因素的驅動下人們建立起了對這些學科的“科學”印象,簡而言之,科學是一種被社會建構出來的認知,它本身的科學性根源于它所處的社會環境。所以,要真正認識科學,就應該對科學知識的內容做社會學分析。
親子鑒定科學正是被二十世紀人類社會塑造出來的,它一步步走向“科學”,經歷了一個復雜的社會過程?!陡赣H身份》用幾個故事串聯起了親子鑒定科學的這條“科學之路”。首先,建構親子鑒定科學有具體的社會動力,那就是“尋找父親”。父親對于人類來說是一個特殊的角色,一個嬰兒降生后,人們不會問“誰是她(他)媽媽?”因為這個問題的答案是顯然的,那個分娩出嬰兒的女人是被大家所看見的,也就是說,母親身份是能被看見的——一種顯性的親子關系,但是,在嬰兒分娩的過程中,父親是隱身的,或者說不那么重要的,所以,人類在遠古的記憶里便有著對父親身份的追問,這種追問一直伴隨著人類社會從原始走向文明、從前現代走向現代。圣安東尼是羅馬帝國時期著名的基督徒,關于他的神跡中有一個與確定父親身份相關:圣安東尼奧在一地傳教,碰到了一位尋求幫助的貴婦,她丈夫懷疑她幾個月前所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威脅要殺了貴婦和孩子;圣安東尼展現神跡,愛撫孩子,問:“孩子,告訴我誰是你的父親?”那個嬰孩看向貴婦的丈夫,叫出了他的名字,并當眾宣布“他是我的父親”。到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好萊塢名人查理·卓別林的親子訴訟案引發了大眾的爆炸性關注,其中的核心議題亦是父親身份的不確定:曾經與卓別林相戀過的女演員所生的孩子卡羅爾·安究竟是不是卓別林的孩子?1944年,經過血型檢測,卓別林被證明不可能是安的生父,但是,根據陪審團的意見,法庭最后卻判決卓別林是安的父親。無論是基督教圣人的神跡,還是卓別林私生女案,都在訴說著人類嬰兒時期對父親身份的困惑,以及對“尋找父親”的執著。
然后,《父親身份》敘述了親子鑒定是怎樣被建構成科學的。第一階段,親子鑒定的職責交給了人類學家或藝術家,通過檢查和測量軀體證據的方式來判定親子關系。在一場發生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遺產糾紛案中,人類學家羅伯特·萊曼·切尼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應用現代“孟德爾定律”確定親緣關系的專家。1914年,61歲的羅克·阿爾卡迪尼去世,留下了巨額遺產,也讓他的原生家庭——母親和姐妹等人,與他自己組建的家庭——未結婚的伴侶和三個生父不明的年幼孩子,陷入了嚴重的對立沖突。萊曼·切尼研究了阿爾卡迪尼家族四代16個人的軀體特征,包括鼻子、耳朵、發際線、瞳色、膚色等,來推定阿爾卡迪尼與那三個孩子的親子關系:大多數阿爾卡迪尼家族成員都有顯著的家族軀體特征,但三個孩子沒有表現出類似的特征,因此大的兩個孩子不是阿爾卡迪尼的,最小的孩子則無科學定論。不過,法庭并沒有接受萊曼·切尼的專家報告,仍然判決阿爾卡迪尼是三個孩子的父親。
測量軀體以確定身份尤其是親子關系的實踐,也被應用于另一個傳奇案件中:意大利人朱利奧·卡內拉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失蹤,十一年后,一個無法確定身份的陌生男人被收容他的精神病院登報尋親,卡內拉的妻子確信這個人正是她失蹤已久的丈夫,將他領回家照顧,并與兩個孩子團聚,但是,戲劇性的轉折不久便發生了,這個男人被指認根本不是卡內拉,而是一個臭名昭著的騙子,訴訟由此展開。1931年,經過四年的調查,意大利高等法院判決這個人不是卡內拉,并處以四年監禁;此時,陌生男人與卡內拉夫人已生了兩個孩子,并即將迎來又一個新生兒。服完刑后,他跟隨卡內拉夫人去到了里約熱內盧,卡內拉家族在那里找到了牙科醫生路易斯·席爾瓦來證明這個男人是卡內拉本人——通過比對由口腔和頜骨結構決定的面部外觀來確定他與卡內拉夫婦前兩個孩子的關系。席爾瓦分析了案件涉及的幾乎所有人的牙弓、牙齒、下巴線條、臉部角度等,并宣布這個陌生男人就是卡內拉,因為他與卡內拉夫人新生的孩子與兩個最大的孩子之間口腔和面部有許多驚人的相似之處。終于,席爾瓦把卡內拉夫人“這位妻子、她的孩子,乃至整個家族從道德恥辱中解救出來”。同一時期,圣保羅大學的奧斯卡·弗萊雷研究所則為法庭提供服務,將軀體測量從面部、外貌擴展到整個身體——包括人體的隱私部位,從而發展出所謂的“人體測量學”,以開展親子鑒定。
第二階段,出場的主角是所謂的“江湖庸醫”阿爾伯特·艾布拉姆斯,以及他發明的“血液振動儀”。艾布拉姆斯是一位美國史坦福大學醫學院的醫生,他提出了一種理論,認為身體是一種電子系統,身體患病和健康的部位都會發出電子振動,通過檢測這些振動可以對疾病進行診斷。1921年,他介入了“維托里案”——維托里夫人關于孩子撫養費對前夫提起訴訟的法庭官司,從而聞名于世。案件的關鍵問題仍然是父親身份,維托里先生拒絕為維托里夫人所生的孩子支付撫養費,原因是他堅持認為孩子不是他的。維托里夫人的委托律師提出可以通過檢測血液來證明親子關系,并找到了“專家”艾布拉姆斯。艾布拉姆斯則將他的“血液振動儀”用作親子鑒定工具,引入到司法程序中,他抽取了案件中三人的血液,進行振動儀檢測,并分析三人血液的振動頻率,據此得出了他的“絕對確鑿的”肯定性結論——案件也得以判決。在大眾媒體的助推下,一個科學幫助解決親子關系糾紛的熱點新聞事件被炒得火熱,通過報刊雜志的頭版頭條,引發了全球性的關注。然而,“維托里案”過去三年后,經過科學界的調查,艾布拉姆斯的血液電子理論被宣布為巨大的騙局。
第三階段,遺傳血清學被應用于親子鑒定,其中的關鍵人物是德國人弗里茨·席夫。1900年,奧地利科學家、1930年諾貝爾獎獲得者卡爾·蘭德施泰納注意到血液之間的獨特凝集現象,從而發現了“血型”,亦即后來被人們所熟知的A型、B型、O型和AB型四種血型。但血型的遺傳特征沒有進入蘭德施泰納的研究視野,而是得到了德國科學研究機構的關注:1910年,通過調查身邊家庭父母與子女的血型,人類血型的孟德爾式遺傳特征被揭示了出來,由此,根據孩子和母親的血型,便可以預測父親可能的血型,從而排除不可能的“父親”。但是,這一結論并未被科學家和法學家廣泛接受,直到席夫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主持開展了最大規模的家庭血型數據采集工作,情況才發生改觀。席夫不遺余力地推動血型檢測與法醫學領域的合作,倡導將血型檢測應用于親子鑒定。很快,遺傳血清學的親子鑒定實踐被法庭第一次接納,并迅速在德國推廣開來,“到1929年,德國法院在大約5000起親子鑒定案件中使用了血型檢測”,隨后在全球范圍內繼續擴展。
遺傳血清學的親子鑒定實踐到DNA時代實現了質的轉變。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基于人類白細胞抗原HLA的血液檢測可以90%確定一個人的父親身份;八十年代,DNA指紋被英國科學家首創,通過比對兩個人的DNA,“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有可能以99.99%的確定性來確定父子關系”。人類“尋找父親”的沖動似乎將在此畫上句號。
親子關系的社會觀念是親子鑒定科學的存在基礎
關于父親身份的社會認知是親子鑒定走向“科學”的決定性因素。這也是為什么第一階段的人類學家通過對人體的測量來分析親子關系沒有得到法庭認同的根本原因所在。因為在拉丁美洲,這個由大量移民組成的區域,遵循著羅馬法傳統,“身份占有的構成須滿足三個要件——姓氏(nomen)、待遇(tractacus)和名聲(fama),即如果一個男人讓孩子使用他的姓氏,也把孩子當成自己的來看待,并且在社會上被認為是孩子的父親,那么他就是這個孩子的父親。這一定義的核心是父親的意志:使一個人成為父親的是他想要成為父親的強烈愿望”。怎么判斷他的意志呢?那便需要身邊知曉相關情況的人作證了,這意味著是家人、鄰居、朋友或毫無瓜葛的觀察者,以及社會輿論,來決定一個男人是不是占有了某個孩子的父親身份,“父親身份不是從生育行為中自動產生的,而是由社會和意志決定的。它是通過一個人的言行而形成的”。
然而,又正因為身處移民社會,特別是二十世紀前半葉發生現代性變革的移民社會,那個“溫情脈脈”的舊式社群生活狀態被徹底打破了,在高速城市化的地理空間里,人與人之間是陌生的,家庭外部的人更是對家庭內部的事務知之甚少,將獲取一個男人占有父親身份的意志寄托于外在世界,越來越不可能。關于父親身份的傳統社會知識陷入了不合時宜的境地,但社會又不能不對父親身份做出判斷——比如,它或許牽涉著億萬遺產的分配,所以,盡管萊曼·切尼的第一次孟德爾式親子鑒定嘗試不被法庭所認可,但那只是說明了生物測試暫時無法戰勝身份占有原則。隨著在外在世界找尋到父親身份的機會越發渺茫,通過父親和孩子本身來確定這一身份占有的“科學性”得以增強,也進而得以被社會所接受。牙醫席瓦爾和奧斯卡·弗萊雷研究所不正是在這樣的契機下才被邀請進入親子鑒定領域的嗎?只不過,軀體測量提供的證據是否足夠抵消父親身份的不確定性,仍然還充滿了爭議。
另一方面,人體測量應用于親子鑒定與其自身所聲稱的“科學性”存在天然的內在張力。孟德爾的遺傳學定律是一種因果推斷:因為親代具有某些遺傳性狀,所以子代也會表現出相同或高度相似的某些性狀,包括身體特征以及更為重要的血型、基因等特征。也就是說,由遺傳的“因果性”能推出代際的“相似性”。但是,無論是第一階段的親子鑒定科學,還是早期的血清學分析——血型的比對,都是從相反的路徑對孟德爾遺傳學定律的應用:試圖從“相似性”推出“因果性”,而在科學的意義上,這樣的推斷并不能成立。更何況,從身體特征的相似來推斷親子關系,根本不是什么新鮮事,早已成為人們的一般觀念,如果有用的話,普通人的視覺觀察即能解決問題,但恰恰舊觀念、舊方法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給不出無可置疑的親子關系結論,否則,又何需另起科學的爐灶呢?
披著準確測量、精細比對的外衣,并不表明以外貌、身體的相似性為基礎的親子鑒定多么的科學。因此,既然測量身體、比對外貌等“科學”的方式不足以戰勝親子關系的舊觀念,那么,血液這一更加具有確定性的人體證據便漸漸在親子鑒定科學的舞臺上變成了主角——盡管作為證據,血液檢測報告、血型檢測報告在早期也不被法庭所采納。我們會發現,《父親身份》敘述的很多故事中,血液檢測推出的親子鑒定結果,對于法庭審理有關案件時,僅有參考意義,絕對不是唯一標準,甚至也不是什么非常重要的標準。比如,在“維托里案”中,艾布拉姆斯“血液振動儀”的分析并不直接導致法庭作出判決,其實,事實恰恰相反,正因為法庭依據既有的法律傳統,已經初步有了判決“維托里案”的看法,才使得艾布拉姆斯的血液分析結果被法庭所采納——因為這一檢測的結果與法庭的看法相一致,是符合既有法律傳統的。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假使“維托里案”中,艾布拉姆斯給出的血液分析報告認為維托里先生不是其前妻所生孩子的父親,法庭是否依然會接納他的這份報告呢?他大概也會像“阿爾卡迪尼案”中的萊曼·切尼和“卡內拉案”中的席瓦爾一樣,受到法庭的冷落。但隨著血清遺傳學的興起,以德國為中心,情況不斷改變著,血型檢測報告從被拒絕接受,到開始被接受,再到法庭主動尋求和血液檢測科學家合作,接著,血液檢測成為與親子關系有關的法律糾紛必須進行的一項程序;認可血液檢測報告的地域范圍,也不斷擴展,先是德語區,然后是歐洲,接著,逐步影響拉丁美洲、美國等區域。也正是在血型檢測被接納的過程中,親子鑒定建立起了穩定的科學形象,并步入了科學全球化的軌道。
新的問題依然存在:通過血型檢測來確定親子關系就足夠科學嗎?《父親身份》告訴我們,其實也未必。盡管血型檢測看似更加“科學”,它能夠做的、也是實際做的是排除不可能的父親。因為血型的孟德爾式遺傳顯示,子代的血型產生可以基于多種父母血型的匹配方案,比如,孩子是A型血、母親是B型血,那么,父親不可能是B型、O型血,但可能是A型、AB型血;在最復雜的例子里,父親的血型還會有A型、B型、AB型和O型四種可能,血型檢測對于確定真正的父親實際也是徒勞無功的。親子關系在科學的意義上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因此,很長一段時間里,血型檢測對于法庭審理案件同樣毫無必要性可言。
倒是其他一些社會因素促成了血型檢測的接受度不斷提升:其一,操作簡單,能迅速得到結果,大大提高了法庭處理相關案件的效率;其二,結論清楚,不存在人為解讀的不確定性,不容易泛化爭論——具備作為證據的要素;其三,成本低,易于推廣。最后,還必須指出,大眾媒體對于法庭接受血液證據發揮了推波助瀾的關鍵作用,在艾布拉姆斯推出“血液振動儀”的那個時代,在夫妻身份松動、家庭倫理轉換的那個時代、在私生子與巨額遺產關聯在一起的案件頻出的那個時代,大眾媒體十分熱衷報道和討論這些具有新聞爆點的社會事件,用現在的話說,就是追求“流量為王”。當然,這也意味著所謂“娛樂至死”時代的來臨,以及“烏合之眾”的崛起。處在報刊雜志等大眾媒體的“黃金時代”,信息傳播不再閉塞,人即使空間上沒有太大的移動,見識和知識的視野也被完全打開了,已經實現了從封閉地域走向全球的目標。科學處在這個時代,也是大眾媒體的“八卦”對象;更何況,親子鑒定科學本身的性質就決定了它必然會成為熱門的“八卦”話題,其中能釋放出的娛樂效果,正是大眾媒體所追逐的。
親子關系的社會觀念,也在親子鑒定科學發展的過程中,不斷被重構,變得越來越與親子鑒定的科學觀念相符合。也就是說,親子鑒定在被社會逐步建構為所謂“科學”的同時,親子關系的社會觀念也在被這一“科學”所建構,二者呈現出一種相互建構的關系。甚至可以說,親子關系的社會觀念,伴隨著親子鑒定科學的逐步成熟,也逐步脫離了前現代狀態,走向了現代化。親子關系的社會觀念也才變得夠科學。文化傳統所賦予的某人對父親身份的占有,徹底讓位于生物學意義上的血緣關系——必須由親子鑒定科學來揭示。

親子鑒定科學與種族政治是糾纏關聯一體的
法律體系、風俗習慣、文化傳統與科學之間存在著剪不斷的糾葛,在親子鑒定科學的發展史上,真正的對錯不在于檢測結果正確與否,而在于社會是否接受這一套被冠以“科學”之名的檢測方法和背后的親子關系觀念。所以,這也就決定了不同地域對親子鑒定科學的接受過程大相徑庭。
在拉丁美洲,解決阿爾卡迪尼案的癥結不在于萊曼·切尼采用孟德爾遺傳定律考察性狀的方法是否具有科學有效性,而在于萊曼·切尼所做的鑒定工作與法官的關注點是否一致。然而,“萊曼·切尼試圖確定羅克·阿爾卡迪尼是不是這三個孩子的親生父親”,但法官關心的則是羅克·阿爾卡迪尼關于他自己父親身份的意志問題。
在美國,盡管艾布拉姆斯的血液檢測引發了大眾媒體的狂歡,但它對美國法庭開展親子鑒定引入血液檢測,沒有激起多大的水花;美國科學界對血液檢測的科學性也并不太關心,反倒對艾布拉姆斯本人作為醫生的其它醫學實踐窮追猛打。再者,由于英美法系的法庭審判以陪審團制為特色,所以,陪審團的意見十分重要——意味著陪審團對親子關系的社會認知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大部分陪審團成員都是“根本不能聲稱自己又什么特殊的觀察能力”的普通人,這必然隱藏著“欺騙性”,無論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專業人士在美國有關親子關系的案件中開始登場,令人遺憾的是種族政治與這種登場綁定在了一起。
令人想不到的是,驅動美國人發展親子鑒定科學的力量并不在美國本土,而是來自遙遠的東半球——他們太平洋對岸的鄰居。是華人移民給美國政府帶來的困擾使親子鑒定科學在美國的重要性大大提升,作為典型案件的“李夏案”在《父親身份》中得到了詳細講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臺山地區的李家三兄妹來到美國投奔父母親,但由于移民身份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他們被美國移民局扣留了。他們聲稱的“父親”李夏在二十多年前成為美國公民,不久前,他們聲稱的“母親”順利地從中國去到了美國;現在,他們也希望通過與“父親”的血緣聯結申請到美國公民身份。但是,中國移民被美國政府視為高度可疑的群體——在中國的妻子、孩子與已有美國國籍的丈夫或父親是長期分離的,加之1949年以后,受限于政治形勢,這些子女與父親之間親子關系的確定非常困難,成了困擾美國移民局的一大難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以往的做法是通過一紙證明來確認子女的“衍生公民”身份,比如,出生證明之類的,或者在移民局登記的紙上信息。李夏當年也正是通過這種方式,將他父親的美國公民身份轉移到了出生在中國的自己身上。相應地,偽造文件確認虛假的親子關系也由此大量出現。美國移民局已經意識到這一點,但“紙面移民”申請仍然在不斷積壓,面對這樣的情況,為了解決“李夏案”涉及的移民身份問題,血液檢測被引入處理程序。移民局給出的報告否定了李夏與三個孩子中兩個的親子關系,然而,這只是事件的開始,因為接下來,圍繞著李家三兄妹的移民身份問題,展開了為期五年多的曠日持久的法庭爭論。1957年,李家三兄妹的美國公民身份最終得以確認,而在法庭爭論中,最重要的一個焦點就是,血液檢測只針對華人移民展開——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曾有官員建議美國移民局納入血液檢測作為確定移民公民身份的程序,但被否決了;到了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雖然文本性的排華法案、條規被廢除或不再出現,但在移民問題上,僅僅針對華人的血液檢測卻被正式納入了美國移民局的標準程序中,尤其是,美國在香港設立的總領事館起到了關鍵作用——所有想移民到美國的華人“衍生公民”都被要求在香港接受總領事館的血液檢測,“正是通過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現代親子鑒定菜首次進入移民程序”?!袄钕陌浮苯涍^長久的司法抗爭,爭的其實并不只是李家三兄妹與李夏的親子關系,更是在爭種族歧視違反了美國憲法、僅僅針對華人移民的血液檢測喪失了程序正義。面對類似的案件,美國移民局“愿意接受白人家庭的非生物學意義上的親緣關系,雖然他們堅持要求華裔美國人要有生物學意義上的關系”;所以,“親子鑒定是一種看似中立的生物管理技術,但它代表了種族主義移民做法的現代化,而不是消除這種做法”;當然,“李夏案”最后的解決也借了當時美國國內反種族主義聲浪的勢。多年后,“李夏案”的律師透露,李家三兄妹中的兩人確實不是李夏的孩子,而是侄子和侄女。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親子鑒定科學之所以能走向成熟與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德國納粹的種族主義政策密不可分??梢哉f,最“科學”的親子鑒定科學是誕生于德國的,因為早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在全球各地仍然對科學解決父親身份問題疑慮重重、半信半疑的時候,德國科學家就發現了血清遺傳學,并推動其應用于司法實踐;也正是在德國,由于納粹種族主義政策的推行,科學的親子鑒定被“高質量地”應用和推廣?!凹{粹國家采用了基于祖先的種族定義”,而親子鑒定可以用于確定父親身份,因而,也可以確定種族身份;“隨著種族親子鑒定成為整個德意志帝國科學機構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一大批著名的種族科學家參與其中,并推動了親子鑒定科學的發展。受迫害的猶太人只能通過質疑父親身份的方法來稍微尋求自救:主要是否認自己有猶太人父親,同時再給自己找一個雅利安人的父親——相當于屈辱地承認了自己的母親“通奸”,這大大增加了納粹德國親子鑒定的數量。可笑的是,推動血清遺傳學應用于親子鑒定的重要人物席夫等一大批科學家均是猶太人。
《父親身份》中另一個與種族政治相關聯的親子鑒定案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期在意大利發生的“奇波利-奧尼西爾案”,它講述的是一個“白人父親,黑人孩子”的離奇故事。在解放意大利的過程中,同盟國的不少黑人士兵駐扎了下來;二戰結束后不久,奇波利的妻子奧尼西爾生下了一個黑人孩子。由此,引發了奇波利對其妻子和孩子的訴訟。但法律并沒有支持奇波利,反而進一步認證了他的父親身份。其原因在于“婚姻造就了父親”:婚生推定原則,是“廣為使用,影響深遠,跨越了古代和現代、宗教和世俗、西方和‘非西方’的各種法律傳統”,被認為是“最接近文化普遍性的法律”。奇波利無法推翻這一原則,又基于宗教因素——意大利的天主教傳統,他不可以離婚,孩子最終被送到了孤兒院安置?!耙粋€孩子的種族外表可能預示著生理上的不可能,但并不預示著法律上的不可能。因此,種族是區分父親的生物學概念和法律概念的明確界限”。針對這類案件的親子鑒定也帶有顯著的種族歧視色彩,“親子鑒定人員近乎從未提及膚色較深的女性生下淺膚色孩子的情況”,“現代親子鑒定及其技術專注于神秘的黑人父親,而不是白人父親”??上攵粚谌朔驄D生下不那么黑的孩子,會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結合白人對有色人種的殖民統治歷史,甚至會被認為是正常的。但是,一旦出現了白人女性生下黑人孩子的情況,則會引發很大的紛爭。畢竟對于白人父親們來說,這實在太不光彩了,原本被他們壓迫的種族群體,竟然倒反天罡,成了他們法律上孩子的生物學父親。這不僅僅是他們妻子通奸所帶來的一種羞恥感,更是他們種族統治權威喪失所帶來的一種憤怒。
因此,作為“高貴”“潔凈”“神圣”代名詞的科學,親子鑒定在其發展史上展現了許多令人意想不到甚至是現在看來比較丑惡的方面。這再一次讓我們不得不回到最初的問題,親子鑒定科學真的夠“科學”嗎?讀一讀《父親身份》一書,相信大家一定會有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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