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一審被判20年,并處罰金3.61億元
奚丹霓/央視新聞客戶端
字號

經審理查明,1996年至2017年春節前,被告人周春雨利用擔任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秘書、安徽省財政廳副廳長、安徽省馬鞍山市副市長、市長、安徽省蚌埠市市長、中共蚌埠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在企業收購、項目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負責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365萬余元;周春雨在擔任中共蚌埠市委書記期間,違反國家規定,對陸續存放于境外銀行的美元412萬余元隱瞞不報;其在擔任蚌埠市市長期間,徇私舞弊,違反規定,決定向有關公司返還土地出讓金6.65億余元,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周春雨還利用擔任馬鞍山市市長、中共蚌埠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獲悉多家上市公司的相關內幕信息后,作為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相關上市公司的股票,累計成交金額人民幣2.71億余元,非法獲利人民幣3.59億余元。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春雨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內幕交易罪,應依法數罪并罰。鑒于周春雨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受賄及濫用職權事實,其受賄及濫用職權犯罪構成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群眾共計100余人旁聽了宣判。
(原題為《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受賄、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案一審宣判》)
責任編輯:劉戀
校對:施鋆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