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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100、科創200指數編制方案修訂,新股上市超12個月方可納入

上證科創板100指數、上證科創板200指數的編制方案即將修訂。
2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提升指數可投資性,上交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決定修訂上證科創板100指數和上證科創板200指數的編制方案,此次修訂內容為:指數樣本空間新股納入時間要求修訂為“上市時間超過12個月”,并按照指數新老樣本劃斷的方式實施修訂。編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變。
上述編制方案的修訂將于2025年3月17日實施。
“隨著科創板市場發展日益成熟,為更好反映科創板上市公司的整體表現,進一步統一科創板寬基指數編制規則。上交所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決定對科創100指數和科創200指數進行編制方案修訂。”上交所表示。
科創100指數和科創200指數分別發布于2023年8月和2024年8月,分別反映科創板中等市值規模和較小市值規模上市公司證券的整體表現,與科創綜指、科創50指數共同構成科創板規模指數系列。
科創板設立初期,上市公司數量較少。為增強指數代表性,及時納入新上市的公司,科創50、100、200指數發布時的新股納入時間要求均為“上市時間滿6個月”。經過五年多的發展,科創板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多,“硬科技”企業不斷涌現,板塊發展逐步成熟,良好發揮了注冊制改革“試驗田”作用。科創50指數已適用“上市滿12個月”新股納入時間規則,并保留大市值快速納入規則;今年1月發布的科創綜指也規定對于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排名在科創板前10名以外的證券,需于上市滿12個月后計入指數。
為進一步統一科創板寬基指數編制規則,本次擬對科創100、科創200指數編制方案進行合理優化,主要修訂事項為:將新股納入時間要求修訂為“上市時間超過12個月”。編制方案其他部分保持不變。
為平穩推進指數修訂實施,遵循指數可投資性原則,在充分征詢市場機構的意見后,本次指數修訂擬采用新老劃斷過渡方案,對新樣本按照上市時間超過12個月進行篩選,對個別上市時間接近12個月的老樣本,適當放寬納入時間要求,從而減少指數不必要換入換出情況。
上交所表示,此次科創100和科創200指數的修訂,將進一步統一科創板指數體系規則,增強指數投資性,有利于科創寬基指數產品在吸引增量資金入市、服務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方面發揮更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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