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購143㎡房先要花70萬買車位”續:澎湃報道后購房者已辦下貸款
浙江杭州的張先生購買杭州上城區“疊映攬月軒”樓盤時,被捆綁銷售兩個車位。在不買車位的情況下,他的購房貸款一直未能辦理。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1月初報道此事后,近日,張先生告訴記者,他的購房貸款已經在光大銀行成功辦下來了,而這家銀行不是在開發商售樓現場的合作銀行。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4年12月14日,張先生選完房并支付了5萬元定金。因之后幾天家里有急事要回家,他詢問現場銷售人員能否當日簽訂購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這時銷售人員才明確提到,簽購房合同前要先選車位。我買的是143平戶型,至少要買2個車位,車位原價44萬/個,優惠后第一個車位是39萬,第二個車位是31萬元。”
張先生回憶道,此前,2024年12月13日下午,銷售曾通過微信向他發來關于車位的“溫馨提示”:“咱們這邊業主都是購買車位的,129平戶型和140平戶型至少購買1個車位,143平和167平戶型至少購買2個車位。”
但張先生以為這是建議購買車位,而非必須購買。
在雙方多次交涉后,2024年12月21日,開發商同意簽訂購房合同。張先生支付了145.2萬元的首付款。隨后,他和妻子拿著購房資料,在售樓處現場找開發商合作的中信銀行、上海銀行、建設銀行等辦理貸款。“每家銀行均以未買車位或資料不全等理由拒絕辦貸款。”
今年1月7日,記者致電涉事銷售人員,對方在得知媒體身份后稱不接受采訪。同日下午,記者以有意向購房的消費者身份致電“疊映攬月軒”售樓處。工作人員稱,“如果你買房子,建議你買車位。”在記者表達不想買車位后,對方稱,“如果真的不想買車位,建議看下周邊的二手房。”
張先生曾就樓盤捆綁銷售車位一事,向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投訴。
2025年1月7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回復稱,該局作為房產主管部門,已責令開發企業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不得進行車位強制捆綁銷售。若在購買商品房的過程中遇到開發企業捆綁銷售地下車位的,可保留相關證據材料向該局投訴,該局將進一步調查處理。如購房過程中涉及銀行對不買車位業主不按規定審批按揭貸款,侵犯購房人合法權益的,建議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