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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萬元全屋整裝未完成已付13萬元,澎湃介入后商家退款5萬
近日,消費者陳女士向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稱,其與內蒙古美裝達新材料有限公司簽訂總價9.89萬元的全屋整裝合同后,裝修還未完成實際花費已超13萬元,陳女士認為裝修公司在裝修材料等方面存在隱性消費,要求退還多出部分錢款,并按合同價格完成裝修,但多次協商無果。
對此,澎湃新聞致電內蒙古美裝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員稱,一切行為均按合同進行,將盡量滿足客戶要求。
2月23日,陳女士向澎湃新聞反饋稱,經協商,商家以“未達到客戶滿意的裝修效果,退款以補償客戶”為由,決定退還5萬元。目前,已達成一致。

陳女士與美裝達裝修公司共同簽署的訂購協議
裝修未完成,累計支付遠超合同定價
陳女士介紹,2024年9月,她在短視頻平臺看到內蒙古美裝達新材料有限公司發布的廣告,宣稱“全屋整裝999元/平方米,包含燈飾、家電及衛浴產品”,因陳女士恰好有家裝需求,并對商家宣傳的報價十分心動,便前往位于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金盛國際家居的展廳了解情況。
陳女士稱,當時一名王姓經理帶其參觀樣板間后承諾:“按建筑面積計算,總價98900元即可實現拎包入住。”陳女士對計價方案表示認可,雙方隨即簽訂了裝修服務合同。
據陳女士提供的合同顯示,雙方約定全屋整裝套餐優惠價為999元/平方米,總價為98900元。陳女士說,她當場支付5000元押金及80000元預付款。
然而,裝修啟動后陳女士很快發現問題,工人反映瓷磚、墻板等材料質量及顏色都有問題,同時她發現所有墻板以及柜子板材外包裝都無產品信息。更令陳女士不滿的是,實際施工開始后,工人卻要求陳女士預付施工費。裝修還未完成,陳女士已額外支付2萬元工費、1.8萬元輔材費及5000元運費。截至2025年1月,累計支付超13萬元,遠超合同金額。
陳女士稱,她曾多次找到商家協商費用問題,要求退回多出的錢款,但均未得到明確答復。因超支問題,陳女士家中裝修甚至一度暫停施工,“我當時已經不敢裝了,盡管后來協商控制成本完成了裝修,但又花了5萬多元,嚴重超出了當初約定的總價,我希望商家能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價格,盡快把多出的錢退給我。”

陳女士支付5000元押金
企業回應:費用明細已提前告知客戶
接到陳女士投訴后,澎湃新聞致電內蒙古美裝達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員表示,全屋整裝價格“根據客戶房產面積不同而異”,并稱費用明細“已提前告知客戶”,但并未對陳女士實際支付價格與合同約定總價之間的差額做出解釋。
對于陳女士所稱裝修材料外包裝無產品信息等問題,該工作人員稱,所有材料均有質檢報告,但以“商業原因”拒絕向記者提供。
隨后,該公司另一名經理表示,公司稱裝修行業難以讓所有客戶滿意,對于合理要求會盡量協商解決。對于陳女士的超支情況,公司稱“已提前口頭告知增項可能性”。
2月23日,陳女士向澎湃新聞反饋稱,經過協商,目前商家已向她退還5萬元裝修款,“退款的理由是最終效果沒有達到客戶滿意程度。”
陳女士表示,除了合同約定的總價13萬元,在中途停工之后,她又增加了50000元支出,在商家退還之后,她表示認可。
目前,雙方已經達成一致。

陳女士支付輔材費
對此,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風虎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時,必須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全面性,不得進行虛假或誤導性宣傳。如果商家在廣告中宣稱“全屋整裝999元/平方米,包含燈飾、家電及衛浴產品”,但實際通過增項收費(如工費、輔材費、運費等),這可能構成虛假宣傳。
此外,商家向消費者展示的樣板房實際也屬于其承諾的一部分,如果其提供的相關材料顯著低于樣板間展示的質量的,則其應當向消費者承擔違約責任。律師建議消費者保留好所有相關的廣告、合同、溝通記錄、樣板房視頻照片等證據,在取證后可以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12315平臺投訴虛假宣傳和產品質量問題,也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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