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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戀愛半年發現“未婚夫”已婚已育,法院:男方賠償撫慰金2萬元
據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王某隱瞞已婚事實與陳女士同居備孕,法院認定其侵害女方人格權,判決王某書面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并返還此前陳女士贈與的1.5萬元。
澎湃新聞編輯:張琳 實習生:劉培楓 素材來源: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責任編輯:李蕊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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