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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單虛假宣傳被罰95萬,浙江發布15起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
浙江一公司因虛增商品銷量和虛假提高搜索排名等虛假宣傳方式被處罰95萬元;一公司因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商業賄賂被罰10萬元……浙江省市場監管局2月13日發布2024年度15起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以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浙江市場監管系統在開展2024年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行動中,聚焦網絡、民生、商業秘密保護等重點領域,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商業賄賂、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全年共開展跨區域、跨部門協作執法332次,普法宣傳、合規培訓1395次,立案查處各類不正當競爭違法案件1534件。

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正在企業開展執法檢查。
以下是其中兩起典型案例。
2024年5月7日,溫嶺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浙江某泵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某電商平臺開設的10家網店在銷售水泵商品過程中,均存在刷單行為。當日,溫嶺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涉嫌刷單炒信的行為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為提高其自營網店商品銷量,預先編制商品的購買鏈接、搜索關鍵詞等內容,發送給網絡刷手,通過虛增商品銷量和虛假提高搜索排名的形式,獲取平臺流量,吸引消費者關注和下單。自2023年1月起,當事人10家自營網店共虛增交易訂單63141筆,虛增交易金額3847萬余元。2024年8月19日,溫嶺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95萬元。
2024年4月19日,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管局收到舉報材料,掌握了寧波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在醫療設備銷售過程中向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商業賄賂,以謀取交易機會和競爭優勢的違法線索。2024年4月23日,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涉嫌商業賄賂的行為立案調查。經查明,自2021年起,當事人先后多次通過加油充值卡、香煙提貨券等形式,向區醫療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劉某(另案處理)行賄,利用劉某職務影響力,中標區某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項目,從中獲利共218223.84元,向劉某行賄金額7萬元。2024年7月12日,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218223.84元,并處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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