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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版權協會官微刊文:AI時代,視頻“魔改”莫觸碰版權紅線
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AI生成視頻成為人工智能領域的又一新型商業場景和趨勢,引發了全民創作的狂歡。“西游記師徒四人大戰”“林黛玉倒拔垂楊柳”“甄嬛舉槍狙擊四郎”,包括2025年春節檔熱門電影也被魔改……各類AI魔改視頻在網絡上層出不窮,頻頻挑戰版權“紅線”。去年底,國家廣電總局網絡視聽司發布《管理提示(AI魔改)》,稱“這些視頻為博取流量,毫無邊界褻瀆經典IP,沖擊傳統文化認知,與原著精神內核相悖,且涉嫌構成侵權行為”。由此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借助AI對視頻進行魔改,存在哪些版權侵權風險?短視頻創作者是否可以援引合理使用抗辯,進而免除侵權責任?網絡時代,又該如何使AI短視頻二創在合法合規的軌道上運行?
AI魔改視頻涉嫌侵犯視聽作品的著作權

AI魔改素材中蘊含的雙重權利

AI魔改視頻創作流程及相應侵權風險
AI魔改所需的素材通常蘊含雙重權利:一是直接利用的電影、電視劇等視聽作品的著作權;二是當電影、電視劇作品改編自小說、戲劇時,其中還包含著小說、戲劇作品的著作權。若對素材的使用未經許可,雙重權利即意味著雙重風險。從電影、電視劇作品的權利保護視角看,魔改視頻的過程可能會涉及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復制行為、改編行為、對他人作品的歪曲、篡改行為以及信息網絡傳播行為。
在素材選取階段,制作者對權利作品的復制行為可以被后續改編行為吸收,無須單獨評價。魔改短視頻往往依托于現有的長視頻資源,就其生成過程而言,制作者首先需要選取合適的影視作品。當影視素材的獲取“有意繞開”版權人,下載自盜版資源網站,或通過錄屏軟件錄制,視頻制作者就實施了受復制權控制的行為。然而,這種復制是利用AI進行改編的一個必要步驟,為避免重復評價和權利范圍的重疊,復制行為可以被改編行為吸收,無須單獨考慮其對權利人造成的損害。
在AI生成階段,魔改視頻存在侵犯改編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風險。一方面,制作者基于獲取的素材,對AI下達指令進行魔改的行為應當受改編權控制。《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四項規定:“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如果魔改短視頻與原作風格大相徑庭,呈現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內容畫面和劇情走向,可以認定其具有獨創性。但是,這些短視頻未脫離原作的基本表達,大部分魔改短視頻仍保留了原作的人物外形、聲音及服化道場景,令人將其與原作相聯系。若未征得版權人許可,無疑會引發改編權侵權風險。另一方面,魔改往往會導致原作被歪曲、篡改。以“林黛玉倒拔垂楊柳”為例,在影視劇《紅樓夢》中,林黛玉是一位才情出眾、嬌柔細膩的女性,而在短視頻中,她卻被塑造成了一個體魄強健、能夠將楊柳樹連根拔起的夸張形象。當重點被放在制造荒誕低俗的娛樂效果上,原作中細膩、真摯、充滿悲劇色彩的情感表達隨之被忽視,嚴肅而深刻的主題思想也會被惡搞式的情節所掩蓋,違背原劇的創作初衷,導致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
在上傳發布階段,制作者雖然無權將AI魔改視頻置于網絡中傳播,但并不涉嫌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首先,魔改視頻作為演繹作品,未經電影或電視劇版權人許可,制作者不得自行傳播。但這種限制并非因為原作版權人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而是因為其享有演繹權,能夠排斥他人利用自己的作品實施演繹并對由此形成的新作品后續利用。其次,改編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各有其應予規制的范圍。信息網絡傳播權控制的應當是原作,而非改編作品的交互式傳播。如果因為改編作品包含了原作的基本表達,就認定其侵犯原作信息網絡傳播權成立,實則是忽略了這一事實應由改編權評價。最后,若依此邏輯,對改編作品實施的復制、發行、表演、放映等任何受控行為,都會侵犯原作的相應權利,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技術狂歡下如何避免版權“失控”
魔改利用的影視素材往往改編自其他小說或戲劇,基于演繹作品“雙重權利、雙重許可”的規則,不能排除AI魔改對小說、戲劇作品的版權侵權風險。然而,當影視素材為視聽作品中的電影、電視劇作品時,魔改不會侵犯小說、戲劇作品的改編權。出于傳播便利的考慮,電影、電視劇作品通常被視為一種特殊的演繹作品,即在適用“雙重權利、雙重許可”規則時應有所限制,只要不涉及將電影、電視劇作品改編成漫畫等其他藝術形式,僅對其本身加以利用,就無須獲得原小說、戲劇作品版權人的許可。而魔改對電影、電視劇作品的利用,恰恰不涉及藝術形式的改動,只需要經過電影、電視劇作品版權人的許可即可。
此外,魔改是否侵犯小說、戲劇作品的保護作品完整權需要視情況而定。與改編權不同,保護作品完整權作為著作人身權,一般不能轉讓,也不會有作者許可他人曲解自己的作品,所以不宜在“許可”及特殊演繹作品的限制規則下探討。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權判斷標準為“是否會導致作品無法正確地反映作者原本要表達的思想,背離作者的意志和情感,使作者期望獲得的社會評價落空”。多數情況下,由小說改編而成的影視劇,均對原作內容進行了相當程度的加工處理,魔改視頻的觀眾往往只會對影視劇產生誤解,而不延及其背后的小說。此時,小說的社會評價并沒有受到實質性影響,小說作者期待傳遞的思想感情也不會因為魔改受阻。
但是,當一部影視劇對小說或戲劇的改編主要是藝術形式的轉化,而忠實地保留了小說或戲劇的主題思想、結構大綱、人物塑造、情節設計和故事走向,此時利用AI對影視劇進行魔改,直接觸及了小說或戲劇的核心內容,即有間接性地侵犯原小說、戲劇版權人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的可能。這種情況多出現在對經典文學作品劇版的魔改中。
有觀點認為,利用AI魔改視頻可能構成合理使用,可以適用《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述“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進而免除侵權責任。然而,這種觀點實質上混淆了“魔改”與“模仿諷刺”,是對合理使用抗辯的錯誤理解。
魔改與模仿諷刺具有表面上的相似性,但二者在目的上并不相同。根據對《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解釋,引用他人作品的目的限于兩種:一是“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二是“為說明某一問題”。前者與作品本身直接相關,即介紹、評論的對象就是該作品,后者是用于說明其他問題。模仿諷刺一般可以視為對原作的評論,即符合第一種目的的要求。以小說《風逝》對《飄》的模仿諷刺為例,《飄》以浪漫的筆觸描繪了南方種植園文化,將奴隸和主人之間的關系表現得十分溫馨;而在《風逝》中,這些元素被諷刺性地顛覆,以此揭示奴隸制的剝削和殘酷。《風逝》對《飄》的引用,是對《飄》特殊意義上的評論,通過深刻解構,批判性地回應其中隱含的種族主義與不平等。而魔改雖然與模仿諷刺都帶有戲謔的意味,但其往往是出于純粹的娛樂和惡搞,主要目的是吸引眼球、制造話題和獲取流量。這種創作方式并不關心原作的內涵和價值,只是一味地引入夸張特效。所以,不同于模仿諷刺對原作的反思,魔改缺乏對原作的尊重和理解,其對原作的使用并不是為了以此種風格進行介紹或評論,也不是為了說明其他問題,而僅是為了商業利益,二者在本質上并不相同,魔改欠缺目的正當性,難以適用合理使用抗辯。
加強行業規范共塑良好生態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5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4年6月,我國短視頻用戶規模達10.50億人,占網民整體的95.5%。短視頻行業的井噴式發展,加之AI技術進步帶來的創作便利性和創作成本降低,在催生大量創意作品的同時,也誘發并加劇了版權侵權風險。為在網絡時代規范AI短視頻二創,用戶、平臺和管理部門應共同發力。
用戶作為AI短視頻二創的關鍵主體,應加強版權意識的自我培養,尊重版權人的各項合法權益。一方面,自覺學習相關版權法規,明確合法與侵權行為的界限。對于計劃使用的素材,仔細核查其版權歸屬情況,積極尋求授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糾紛。另一方面,嚴守創作底線,在二創時秉持對原作的敬畏之心,不為博取短期流量迎合低俗趣味,曲解、丑化原作,背離原作的創作初衷。
平臺作為網絡版權生態的重要樞紐,應不斷完善內容審核機制,強化人機協同研判,對于類似魔改經典、扭曲原作的侵權短視頻,堅決予以清理,維護網絡視聽的清朗空間。通過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以站內信、彈窗提示、推送通知等多種方式,引導廣大創作者和用戶樹立正確的創作觀念,營造濃厚的尊重版權的社區氛圍。
管理部門作為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力量,須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存在大量侵權行為或版權管理混亂的平臺進行嚴肅查處,促使各方自覺遵守版權法規。此外,管理部門還應積極推動行業自律組織的建設與發展,引導短視頻行業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行業規范與標準,促進整個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總之,在AI二創蓬勃發展的當下,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版權問題,既要充分發揮AI技術優勢,促進短視頻創作繁榮,又要有效保護版權方的合法權益。通過構建一個創新與法治相得益彰、充滿活力又秩序井然的AI短視頻創作生態,為廣大觀眾帶來更多高質量、合法合規的優秀短視頻作品。
(作者于波系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韓宇菲系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2024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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