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子因妻子出軌離婚后刀砍對方,犯故意殺人罪獲刑三年
澎湃新聞記者 陳雷柱
字號
因妻子有了外遇,江西男子吳某根在離婚后越想越氣,最終手持菜刀朝著前妻頭部連砍數刀,致其輕傷一級。吳某根在作案后逃至一處立交橋準備跳橋自殺時被警方抓獲。2月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起案件的二審判決書,江西省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某根有期徒刑三年。
判決書顯示,2018年2月10日早上,吳某根為與吳某某離婚等事越想越氣,便產生殺死吳某某的想法。當日8時許,吳某根打電話給吳某某,將吳某某騙到其居住的單元樓下,即用菜刀朝坐在電動車上的吳某某連砍數刀,當吳某某從吳某根手中騙走菜刀后,吳某根又從附近一住戶家中拿來一把菜刀,繼續砍殺吳某某。
判決書稱,吳某根發現吳某某傷勢嚴重后,停止砍殺并撥打110電話報警,他在事后來到長青路立交橋準備跳橋自殺時被公安民警抓獲。后經鑒定,被吳某根砍傷的吳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這起案件經過審理,新余市渝水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某根有期徒刑四年。
一審宣判后,吳某根認為量刑過重,案件定性應為故意傷害罪,并據此提出上訴。
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根因被害人吳某某有外遇而與其離婚,便持菜刀故意殺人致被害人吳某某輕傷一級的后果,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吳某根自動放棄犯罪,屬于犯罪中止,依法應當減輕處罰;吳某根歸案后能如實供述其罪行并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據此,新余中院于2019年1月31日撤銷了原審判決,并以故意殺人罪改判吳某根有期徒刑3年。
責任編輯:周喜豐
校對:徐亦嘉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