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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企業“罰則”豈能凌駕于法律之上
員工寫學習心得,字數超了也要罰款?近日,有媒體報道,武漢一家公司因員工未按照要求提交心得體會,通報處罰員工。
涉事公司發布的文件稱,員工緊緊圍繞年終大會“董事長總結講話”撰寫學習心得體會,經公司檢查發現,部分干部、員工違反要求,不按規定字數提交心得體會,按照5元/字的標準處罰。文件顯示,有員工最高需罰近7000元……目前,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已介入調查。
字數不夠要罰,字數超了也要罰,共有381名員工因字數不符合要求被罰款,如此奇葩的處罰著實讓網友大開眼界。這不僅涉嫌侵犯員工合法權益,更折射出企業管理的霸道、企業文化的畸形。
面對外界的質疑,涉事公司回應稱,“企業有規章制度,違反了就有懲處”,超出200元的統一按200元標準處罰,且最后并沒有實際扣款處罰。從回應可以看出,企業確實也意識到了這種行為的不妥。
按照法律法規,企業有自主經營、自主管理的權利,可以制定內部規章制度,用來約束和管理員工。但是這些規章制度必須合法合理,不得侵犯員工的基本權利,不得凌駕于法律之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都有明確規定,“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在此事件中,企業僅僅因為員工的心得體會字數未達到既定標準,就擅自采取罰款措施,明顯超出了企業正當的管理范疇,是對員工合法權益的侵犯。即便最終罰款未實際執行,但企業公開通報處罰決定的行為,依然充分暴露了其對勞動者權益的漠視。
從企業文化的角度來看,如此奇葩的罰款,也透出一種畸形、高壓的管理理念。簡單粗暴、罰字當頭,缺少對勞動者權益的基本尊重,依賴一刀切的懲罰措施來建立嚴苛的管理秩序,員工動輒得咎。這不僅難以培養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反而會激起員工的反感,最終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檢索近年來的新聞報道,類似的奇葩處罰或管理規定,并非個案。有的企業在進行內部管理時,熱衷于制定不合理的規定,有的動輒罰款扣工資,甚至搞一些羞辱式的懲罰甚至體罰,這既體現出對企業文化認知的偏差,也反映了管理者法律意識的淡薄。
面對不斷冒出的奇葩處罰,勞動者要敢于說不,勇于依法維權。更重要的是,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督,一旦發現企業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良好的企業文化和氛圍,不是靠罰款罰出來的。尊重員工的合法權益,采取科學化、人性化的管理策略,才能真正贏得員工的忠誠和認同,企業才能真正實現長遠發展。

網傳的處罰通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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