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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規范學籍管理,守護高考公平

2月7日,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訂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學校應當至少每學期核準一次學生學籍,確保人籍一致、學籍變動手續完備、學生基礎學籍信息和學籍變動信息準確,還明確應嚴肅、及時處理檢查中發現的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問題。
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也關涉無數家庭的未來和希望,高考公平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考慮到當前教育資源分布不盡均衡,特別是一些邊遠、教育薄弱省份事實上存在“高考分數洼地”,就有人企圖利用“高考移民”的手段,在不同地區之間搞“套利”。最典型的一種手段就是,平時在教育較嚴格的地區上學,高考則“空降”到教育薄弱省份。這種學籍空掛、臨時參加考試嚴重損害了教育公平,影響到了轉入地考生的切身利益。
所以,教育部每年都三令五申,要求嚴厲打擊“高考移民”,壓實高中階段學校責任,規范學籍管理,嚴查空掛學籍、人籍分離、虛假學籍等違規情況。可見,嚴格規范學籍管理,打擊學籍造假,是治理“高考移民”、維護教育公平的重要的基礎性措施。
2013年,教育部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隨人走”。2014年,教育部又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并在全國聯網運行。最近新修訂的《辦法》在12年前規定的基礎上,積極應對了空掛學籍等現實問題,做出了針對性的治理。
一方面,當下人員流動規模較大,應依法保障符合條件的考生就近入學、就近考試,這是他們應享有的權利;另一方面,也必須要扎緊籬笆,嚴格規范跨省轉學、省內轉學,不能使之成為高考的“后窗程序”。
這一次《辦法》第15條對轉學籍做了嚴格規范:學生轉學時,轉入學校應通過國家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的核辦工作;轉出學校須對電子學籍檔案備份保留,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復印件;紙質檔案復印件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要確保在轉學籍時,轉出校和轉入校一體核準、規范銜接,避免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在哪里上學就在哪里考試。
此外,《辦法》第25條還規定,學校應當至少每學期核準一次學生學籍,確保人籍一致、學籍變動手續完備、學生基礎學籍信息和學籍變動信息準確。這是將學籍管理、核準納入學校的日常性管理、動態監管,特別是教育部還明確,應嚴肅、及時處理檢查中發現的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問題,壓實了學校的行政責任,亮出了學籍管理的政策紅線。
高考被國人寄托了太多的期待,也是無數年輕人關鍵的人生路口。要守衛好高考公平,必須嚴格規范學籍管理,以制度守底線,絕不允許有“開后門、走捷徑”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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