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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維持原判,被判侵權的葉永青向比利時藝術家公開道歉
2025年1月23日,《法治日報》第8版刊發了一則葉永青署名的“道歉聲明”。此前,他因被比利時藝術家克里斯蒂安·西爾萬指控抄襲而受到輿論關注。

葉永青“道歉聲明” 法治日報截圖
上述道歉聲明稱:“本人葉永青,因與克里斯蒂安·西爾萬(Christian Silvain)著作權糾紛,已經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案號(2024)京民終471號。終審法院維持原判,案號(2019)京73民初1376號,并判決我部分作品侵權。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誠懇地接受批評,檢討教訓,并向西爾萬先生致以誠摯的道歉。”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克里斯蒂安·西爾萬向當地媒體表示,其發現中國藝術家葉永清抄襲他于1980年代創作的作品:“鳥、鳥巢,鳥籠、紅十字架、飛機......一切都在那里!除了我的名字,否則看起來根本就是一樣的!”

左: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的作品(1990) 右:葉永青的作品(1994)

左: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的作品(1989) 右:葉永青的作品(1999)
葉永青生于1958年,畢業于四川美術學院繪畫系油畫專業,在“85”美術新潮階段時期即為“西南藝術群體”的代表人物。同時,葉永青還是知名策展人、藝術活動家、四川美院教授。克里斯蒂安·西爾萬,比利時藝術家,此前并不為中國觀眾所熟知。前者的作品曾在拍賣行上以60萬歐元成交,而后者的作品在“抄襲”事件前的價格為6000歐元。
此后,西爾萬提起訴訟,葉永青沒有回應。2020年10月13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發布公告稱將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并要求葉永青出庭,“屆時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將依法缺席審理。”
2023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西爾萬訴葉永青侵害著作權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葉永青立即停止涉案侵權行為;葉永青在《環球時報》中縫以外版面發表致歉聲明,向原告西爾萬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葉永青支付原告西爾萬賠償金人民幣500萬元;駁回原告西爾萬的其他訴訟請求。如不服本判決,雙方可上訴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而西爾萬則于2023年8月31日在社交媒體上證實了勝訴消息,“經過4年的等待,我們贏得了在中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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