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警示片披露一百貨店火災調查情況:防盜窗讓現場變“死亡牢籠”
1月22日,云南省消防救援總隊對外發布了云南鎮康縣南傘芹果百貨店“7·21”較大火災事故警示片,一家三口在該起火災中死亡,令人十分痛心,教訓深刻。

涉事商鋪火災后的場景。
2024年7月21日,云南省臨滄市鎮康縣南傘芹果百貨店發生火災,造成3人死亡,過火面積71.66㎡,直接經濟損失42.9萬元。經調查認定:此起火災是一起因經營業主未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電氣線路敷設、使用不規范,拒絕整改火災隱患導致電線短路引燃周圍日用百貨商品等可燃物并造成人員傷亡的較大火災事故。

店主走到室外查看起火情況后又沿原路返回二樓。
澎湃新聞獲取到的事故調查報告顯示,起火商鋪(鎮康縣南傘芹果百貨店)位于云南省臨滄市鎮康縣南傘鎮華泰集貿市場(南傘老農貿市場)。該商鋪用作鎮康縣南傘芹果百貨店日常經營,商鋪地上2層,建筑面積71.66㎡:建筑一層為商品售賣區,主要經營儲存煙酒、食用油、調味品、衛生紙、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日用百貨和冥幣、冥紙、香燭等殯葬用品。二層主要用于住宿及貨物存儲。
根據視頻監控,7月21日0時57分06秒,芹果百貨店西南角卷簾門左上角出現火光及煙氣,不到兩分鐘后,劉*華打開西側卷簾門走到室外查看起火情況后沿原路返回二樓且未關閉該卷簾門。1時0分42秒,芹果百貨店一層發生爆燃,火勢蔓延擴大。
火災發生后,當地多個政府部門趕赴現場開展滅火救援、醫療救治等工作。1時19分,火勢得到有效控制,現場救援人員繼續利用水槍進行降溫,同時,進入火場組織搜索被困人員,先后在二樓搜救出3人,并交給現場醫護人員。該起火災共造成一家三口死亡,均為生前燒死,分別為劉*華、王*果、劉*吉(劉*華、王*果之子)。

起火商鋪所有窗戶均加裝了防盜窗。
綜合分析檢驗鑒定、現場勘驗、調查詢問、監控視頻和現場試驗情況,認定起火原因為:鎮康縣南傘芹果百貨店一層西南側貨架底層電氣線路短路,引燃貨架周圍日用百貨商品等可燃物,蔓延擴大成災。
調查報告指出,涉事百貨店經營者違規在商鋪住宿。事發前,屬地社區、有關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曾到該店開展消防安全檢查,但該店經營者對此存在抵觸思想,未能積極配合整改火災隱患,為后續火災發生和人員傷亡埋下隱患。大量日用百貨、床上用品、衣物等著火物燃燒后產生大量高溫有毒煙氣,造成人員一氧化碳中毒、呼吸道灼傷。
此外,戶主劉*華發現火情后,對火災危險性認識不足,未在第一時間組織妻兒逃生自救,而是先獨自一人下樓查看火情;劉*華下樓查看火情后,沒有第一時間向妻兒發出危險信號以及報警求救;劉*華在自身已脫離危險的情況下,再次返回火場,最后喪失逃生機會,導致傷亡人數擴大。
該火災事故警示片中披露,起火商鋪所有窗戶均加裝了防盜窗,使得火災現場變成了一個“死亡牢籠”。

事發前消防救援部門作出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火災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包括:鎮康縣商務局沒有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對集貿市場組織自查和實地檢查,對集貿市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失察;鎮康縣消防救援局存在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鎮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落實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清單任務措施不力等。
調查報告表示,對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國家公職人員在履職方面存在的問題,調查組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