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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官員反思商人送錢:好像是“雪中送炭”,事實是“雪中送災”

1月17日晚,由貴州省紀委監委與貴州廣播電視臺聯合攝制的反腐專題片《縱深推進—貴州正風肅紀反腐》第二集《聚焦重點領域》在貴州衛視頻道播出,片中披露了自然資源領域相關領導的腐敗問題。
專題片提到,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吳月平利用手中的礦源信息牟利。2004年,北京商人姚某某請托時任省地礦局102地質大隊副隊長吳月平幫忙在貴州尋找礦源并獲取探礦權,承諾獲利后會送錢“感謝”。吳月平拉攏下屬戴文坤(已另案查處)入伙。戴文坤時任102地質大隊總工辦主任,掌握大量的礦源信息。他利用職務便利收集礦源信息后,將他人申報探礦權的資料壓件不辦,卻把申報資料偷梁換柱提供給姚某某,讓其先于他人申報。
貴州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彭坤強介紹:“吳月平作為分管領導掌握著絕對的話語權,為商人姚某某‘開綠燈’,辦理探礦權和轉讓手續。”
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吳月平在專題片中講道:“我們給別人充當了賺錢的工具,我們不給他提供這個礦源信息,他是不可能登(記)得到,他也不可能去賺到那么多錢。”
專題片提到,此后“合作”一直繼續至2020年,姚某某低價獲得5個探礦權,隨后高價倒賣賺取差價,獲得1.14億余元的巨大利益。姚某某先后分9筆送了2280萬元給吳月平、戴文坤兩人平分。
吳月平說:“用小利益出賣了我們國家和我們地方的大利益,所以我講這個確實做了一個很蠢的事情。在我最需要錢的時候,他們出錢,我收下了,我覺得好像是‘雪中送炭’,事實上是‘雪中送災’,送災難。”
經查,吳月平在相關礦權手續申報、轉讓,承接相關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等方面為多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賄賂4000余萬元。2024年1月,吳月平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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