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交通事故中被撞成傷殘,一審法院支持誤工費包含部分兼職收入
在交通事故中被撞成九級傷殘、幾個月無法工作,責任方賠償的誤工費是否應包含兼職工作的收入?“江蘇法院網”日前披露一起事故責任糾紛案情,南通如東縣法院一審支持兼職工作的部分誤工損失。
2023年11月29日,原告趙某(化名)駕駛電動正三輪載貨摩托車,與被告黃某(化名)駕駛的小型客車碰撞,趙某受傷,兩車受損。交警部門認定黃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事發后,趙某將黃某及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審理中,因趙某除了固定工作外還有一份兼職,雙方在誤工費認定上產生較大分歧。
經查,趙某2010年9月至事故發生時一直在某公司任操作工,日均工資177.05元;2023年9月至事發在另一家公司有一份兼職,日均工資115.6元。
法院認為,趙某因受傷而無法正常工作,損害后果與事故間存在因果關系,被告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趙某的收入由一份固定工作收入和一份兼職工作收入組成,對固定收入,根據銀行流水計算平均工資,結合誤工時間,可以計算損失。兼職收入雖有銀行流水證明,但其從事這份工作時間較短,與用工單位未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系兼職,有不穩定性、不固定性,不能簡單對照固定工作計算誤工損失。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他在事發前確實存在兼職收入,也確因事故造成相應誤工損失。綜合考慮,法院計算誤工費時酌情認定其日均工資為220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如東法院法官表示,誤工損失系被侵權人受到人身損害,導致不能正常工作而減少的工資收入或其他類型的合理收入,應先確定侵權人的侵權行為與實際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再根據受害人實際減少的收入確定。本案中,原告受傷前同時有固定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對其主張固定收入部分的誤工費應予支持,對其因受傷導致無法繼續兼職工作,應根據提供的證據,結合事實合理計算誤工損失,全部認定或全部否定都不恰當。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