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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找人冒充妻子簽抵押房屋借款合同,法院判決妻子不擔責
近日,據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男子找人冒充妻子且偽造簽名,以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做抵押簽訂借款合同,直到被債主起訴,妻子才知情。法院判決,妻子不承擔還款責任。
澎湃新聞編輯:張琳 實習生:王晨菲 素材來源: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絡
責任編輯:李蕊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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