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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一小區換新物業無法入場:重新核票未果,街道辦擬撤銷業委會備案
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越溪街道石湖華城花園小區(簡稱:石湖華城小區)最近因更換物業引發一場風波。
石湖華城小區第二屆業委會主任許洪華告訴澎湃新聞(www.kxwhcb.com),2024年10月,小區通過召開第二次業主大會表決票選出新物業公司,并按相關規定向老物業公司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關系通知,但老物業公司未按時撤場。
老物業公司曾回應稱,因有居民向越溪街道辦投訴,對第二次業主大會表決選聘新物業的信息不認可,申請核實投票信息,因此新物業不能合規備案入場。
社區居委會亦公開回應,社區居委會接到小區部分業主提出異議,要求核實相關表決投票結果,但業委會至今未提供相關信息。因相關表決結果無法核實,新選聘的物業公司不能備案,不能進場。
如何重新核票成為焦點。社區居委會稱,越溪街道辦向業委會提出兩種核票方案,業委會均予否決。業委會則稱,他們同意由街道辦事處尋找第三方來核票,但要求核票地點在業委會辦公室并全程進行錄音錄像。目前,雙方未達成一致。
目前,越溪街道辦已向石湖華城小區第二屆業委會發出通知,稱該屆業委會的選舉存在干預業主選擇自由、選票造假等問題,擬撤銷業委會備案以及換屆選舉小組發布的選舉結果公告。
業委會的代理律師表示,將準備必要的陳述申辯工作,并對可能最終做出的撤銷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解聘老物業、選聘新物業
2024年12月28日,石湖華城小區第二屆業委會主任許洪華向澎湃新聞介紹,石湖華城小區約有2600戶,近萬人居住。四川嘉寶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簡稱:嘉寶物業)在服務管理期間,小區里的消防、監控系統幾乎形同虛設,其中消控室一直處于鎖閉狀態、無人值守,有業主多次反映投訴也無果。

石湖華城小區消控室處于鎖閉狀態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記者近日在石湖華城小區里走訪時發現,業主反映的消控室確為鎖閉狀態,疑似長期未使用。同時,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居民,也提到該小區監控、消防系統不完善,還有亂停車等問題。一位業主稱,一年前,他向物業反映家門口的燈壞了,但至今沒有維修好。
許洪華稱,嘉寶物業自2017年6月起為本小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2023年6月20日,嘉寶物業與第一屆業委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后并未續簽,與小區之間屬于不定期物業服務合同關系。
2024年4月1日,石湖華城小區第二屆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表決是否解除與嘉寶物業合同關系。兩個月后,7月16日,第二屆業委會公開結果,以1596票的同意票、票數占比86.46%,決議解聘嘉寶物業。

第二屆業委會公開與老物業公司合同關系的選票結果 圖片來源:石湖華城第二屆業委會
許洪華說,根據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他們在2024年7月23日向嘉寶物業發出書面解除不定期物業服務合同關系的告知函。
這意味著三個月后,即2024年10月24日正式終止合同關系,嘉寶物業應與新物業公司做好撤場交接工作。
同時,許洪華與其他業委會成員也開始公開選聘新物業公司的工作。2024年10月25日,他們召開了第二次業主大會對選聘新物業進行表決。一個月后,11月25日,第二屆業委會公開票選結果顯示,共三家物業公司參與競聘,其中蘇州華新國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華新物業)以1528票、票數占比76.1%入選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

第二屆業委會第二次業主大會表決票選新物業公司結果 圖片來源:石湖華城第二屆業委會
許洪華稱,根據《物業服務合同》規定,華新物業將在2024年12月16日9時9分正式交接進駐石湖華城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在交接之前,業委會多次發函進行告知,但嘉寶物業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清退和交接,導致新物業不能進小區開展工作。
12月28日,嘉寶物業一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單位確實與石湖華城小區存在一些問題,但具體情況其并不清楚。12月30日,澎湃新聞致電嘉寶物業陳姓經理,對方接聽后隨即掛斷了電話。
嘉寶物業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有居民向越溪街道辦投訴,對第二次業主大會表決選聘新物業的信息不認可,申請核實投票信息,因此新物業并不能合規備案入場,在此之前,根據相關規定仍應由嘉寶物業在真空期內提供服務。
居委會公告稱選聘新物業的表決結果無法核實
為何新物業不能進場?
12月16日,吳中區越溪街道小石湖社區居委會發布《告全體業主書》稱,關于石湖華城小區成立第二屆業委會以及召開第二次業主大會表決選聘新物業等情況,社區居委會接到小區部分業主提出異議,要求核實相關表決投票結果,但業委會拒絕提供相關選票、唱票統計表等相關信息。
《告全體業主書》提到,2024年11月26日街道辦收到6位業主的聯名信件,申請核實第二次業主大會表決信息并撤銷第二次業主大會結果公告。根據《蘇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相關規定,街道物管辦和社區居委會于2024年11月28日聯合發函給業委會,要求業委會提供第二次業主大會全部表決票、唱票統計表等相關信息。截至當日,業委會未提供表決票、唱票統計表等相關信息,也未予回應街道辦事處。因相關表決結果無法核實,新選聘的石湖華城花園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暫不能備案,不能進場。
針對上述情況,第二屆業委會發布的函告通知稱,唱票工作委托第三方依法依規進行,公示期間內未收到任何書面異議。
對于新物業進場后向主管部門備案事宜,江蘇孚佑律師事務所律師顧盼曾向媒體分析,對于《蘇州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應是事后備案,而非以備案為進場前提。
許洪華說,為盡快讓新老物業順利交接,目前有150多名業主聯名請求有關單位允許新物業進場,并且將有關情況反饋至吳中區住建局。
澎湃新聞注意到,根據《蘇州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業主對業主大會表決結果存在異議的,可以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反映,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核實表決相關信息。
越溪街道辦物管科張科長此前接受蘇州日報“引力播”客戶端采訪時表示,有業主對于新物業的表決存在異議,街道辦要求核票是在履行相關的法定義務,業委會需要向街道辦提供相關選票。關于業委會對于公開核票等要求,由于小區人數巨大、表決票數量多,具體事由可由業委會代表與街道辦領導進行協商,爭取盡快妥善地處理好相關問題。
帶走選票還是就地核票?未達成一致
澎湃新聞記者在小石湖社區公示欄看到一張《關于石湖華城新老物業交接及核實2024年第二次業主大會表決結果的情況說明》,落款為蘇州市吳中區越溪街道小石湖社區居委會,時間為2024年12月24日。

小石湖社區居委會公示欄張貼告知書,回應為何無法按照業委會申請就新老物業交接事宜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情況說明”顯示,2024年12月23日至24日,越溪街道辦事處和小石湖社區居委會約談業委會。針對新老物業交接,目前業委會選擇通過行政途徑,即由越溪街道辦事處審查后作出是否責令嘉寶物業退場、移交的決定。該途徑需要審查解聘與選聘表決的合法性,即更換物業是否為全體業主的共同決定。但作為重要執法依據的2024年第二屆業主大會決議受到業主質疑,街道辦應當先行履行核票法定職責后再依據經核驗的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業主大會決定作出相應行政處理決定。
“情況說明”提到,街道辦事處向業委會提出兩種核票方案,業委會均予否決。因此,越溪街道辦事處無法獲取2024年第二次業主大會選票等表決信息,暫無法按照業委會的申請就新老物業交接事宜作出相應行政處理決定。
許洪華稱,越溪街道辦核票的前提是將選票帶走,由他們找核票地點及第三方。鑒于此前街道辦在對第二屆業委會選舉核票時,公開核票和非公開核票結果差異較大,他們要求在業委會辦公室直接核實選票,全程錄屏錄音。因此,目前雙方未就核票事宜達成一致。
第二屆業委會發布的上述函告通知中提到,石湖華城小區第二屆業委會是由小石湖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為組長的換屆小組組織選舉產生,選票封存在社區居委會。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1月,越溪街道辦分別針對選舉組織了三次核票,其中兩次公開核票結果均合規,而第三次非公開核票結果是約45%的選票不合規。
對此,律師顧盼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會議的組織者,當配合街道辦進行核驗。但街道辦核票更多的是起到一個監督作用,在這基礎上要尊重小區業主合理的自治權,審慎發布指導意見。

街道辦作出擬撤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的通知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12月31日中午,越溪街道辦事處物管科張姓科長向澎湃新聞證實,他們已寄送《關于擬撤銷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備案的通知》給石湖華城業委會。當日,許洪華稱,他已收到這份通知。
石湖華城第二屆業委會的代理律師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將建議石湖華城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大會就嘉寶物業公司不撤出物業管理區域的行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同時向吳中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履行法定職責申請。該代理律師還稱,針對吳中區越溪街道辦事處做出擬撤銷第二屆業委會備案及《選舉結果公告》,他們將做好必要的陳述申辯工作,并對可能最終做出的撤銷決定尋求司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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