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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加收“通靈玉牌”費強賣墓碑等違法行為,云南一殯儀館運營方被罰40萬
近日,澎湃新聞從相關渠道獲悉,負責管理運營云南文山州富寧縣殯儀館的富寧安樂園生態陵園開發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陵園公司)因巧立名目加收通靈玉牌費、變相加收燃油費、強制購買墓碑等違法行為,被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40多萬元。
12月30日,富寧縣民政局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縣殯儀館依舊由上述陵園公司管理運營,“已要求他們整改,清退此前多收取的費用”。
巧立項目加收通靈牌費、燃油費,強賣墓碑
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的違法事實載明,富寧安樂園生態陵園開發管理有限公司在逝者火化前,要求逝者家屬確認逝者身份并簽署《富寧縣殯儀館遺體確認交接單》及《富寧殯儀館火化車間登記表》確認遺體身份后,才會進入下一個環節將逝者遺體進行火化。但陵園公司在提供火化服務時,又以確認遺體身份為由,巧立收費項目向逝者家屬銷售通靈玉牌用于遺體識別,變相向逝者家屬收取逝者身份核實費。
該陵園公司收取上述通靈玉牌的收費事實自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27日期間一直未中斷過。截至2024年8月27日,涉及通靈玉牌的收費人數為4980人,收費金額分別為60元/人(涉及人數4979人)、88元/人(涉及人數1人),多收金額為298828元。
上述陵園公司在已提供燒大木服務的情況下,以大木無法燒完為理由,以燃油費為載體,巧立收費項目,變相向逝者家屬加收燃油費用于繼續燒大木服務。截至2024年9月,涉及燃油費的收費人數為34次,收費金額為50元/次,多收金額為1700元。
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22日向涉事陵園公司送達《責令退款通知書》,至2024年12月8日止,在責令退款期限內,已退還多收燃油費金額1650元,剩50元尚未退還;多收的通靈玉牌金額均未退還。
據此,該局認定前述陵園公司的違法所得為300528元,未退還的違法所得為298878元。
另查實,在開展經營活動過程中,這家陵園公司把安葬逝者的墓地劃分為A區、A2區、B區、C區、D區、D2區、E1區、E2區9個安葬區,針對安葬在其經營園區內的逝者,要求逝者家屬只能在當事人的經營場所內購買和使用按區域劃分的配套墓碑,剝奪了逝者家屬購買墓碑時享有的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上述墓碑配套銷售的事實自2021年至2024年9月期間一直未中斷。截至2024年9月共配套銷售墓碑667套,共獲得營業收入6619780元,因此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該陵園公司違法所得為6619780元。
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云南省價格管理條例》,對富寧安樂園生態陵園開發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沒收未退還的違法所得298878元;對巧立名目加收燃油費的行為處罰款510元;對巧立名目加收通靈玉牌費用的行為處罰款89648.4元;對強制消費者購買和使用其提供的墓碑的行為處罰款20000元;上述罰沒款合計409036.4元。
全縣唯一的火化場
公開資料顯示,富寧縣位于云南省東南部,全縣常住總戶數115054戶396818人。
富寧縣政府官網2024年11月14日對外發布的信息顯示,富寧縣殯儀館由富寧安樂園生態陵園開發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管理運營。富寧安樂園生態陵園開發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
富寧縣民政局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目前,縣殯儀館依舊由富寧安樂園生態陵園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運營,“已要求他們整改,清退此前多收取的費用,退了一項,還有一項沒退”。
12月30日,富寧縣殯儀館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以前該殯儀館確實銷售過“通靈玉牌”,但今年下半年起已取消此項目。
另據當地政府人士透露,已要求涉事陵園公司按期繳納罰款。該縣僅一個火化場,即縣殯儀館。
澎湃新聞注意到,早在2018年7月,云南省民政廳等12個部門曾聯合印發過《云南省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2022年11月,富寧縣民政局曾召開推進殯葬市場價格秩序監管專項整治工作會議。
為進一步加強殯葬領域監管,整治殯葬領域突出問題,2024年11月,云南省民政廳對外發布公告征集殯葬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相關問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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