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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要父親遺產,兩兄弟卻被繼母告上法庭……

編者按
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如我在訴,念念在茲。人民法院辦理的案件,絕大多數都是看起來十分普通的“小案”。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特推出“如我在訴”融媒體欄目。該欄目從小案小切口入手,通過記錄法官辦案,體現法官注重查明事實的微末細節,注重釋法說理的微言大義,注重“小案”辦理的“情法交融”,展現司法的為民情懷。敬請關注。
立冬剛過,頭發斑白的齊大娘裹著寒風來到山東省惠民縣人民法院孫武人民法庭,要求與兩名繼子分割已逝丈夫的遺產。但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法官發現齊大娘的真實訴求并不是遺產本身……
領題:76歲老人起訴繼子
“我二十一歲到的他們家,丈夫是二婚,帶著兩個孩子。婚后我和丈夫買了一套房,舊城區改造的時候,換了現在住的這套房子。今年1月丈夫病逝了,房子的事我和兩個孩子沒商量好,我想要房子,可以貼錢給他們,我總得有個住的地方……”
了解到齊大娘的詳細訴求后,法官電話聯系劉氏兄弟,沒想到二人均對這起訴訟感到“一頭霧水”。
“分割遺產?媽沒和我們說過這個事啊,我們也不想分割房子,房子是爸媽兩個人買的,爸去世了,那房子現在就是媽的。我和二弟生活上也過得去,用不著和媽分。”劉嘉(化名)有些迷茫地說。
劉乙(化名)聽到齊大娘的訴求后則是有些怨念:“媽可真行,還起訴到法院分房子,真要分的話那不僅僅是房子,爸的撫恤金什么的都在媽那呢,我們也沒說要啊……”
法官告訴記者,齊大娘夫婦結婚的時候劉氏兄弟倆分別是五歲和十一歲,已經記事了,雙方可能不如親生母子一般親近,但是兄弟倆也說自己是齊大娘帶大的,認可齊大娘對他們的撫養。母子三人一直以來關系融洽,其父去世后,對于遺產的繼承更是沒有矛盾。劉氏兄弟懷疑有人在背后挑唆,希望法院能查明事情真相。
破題:家事調查還原真實訴求
一邊是老人的居住需求,另一邊是出現裂痕的母子親情,承辦法官明白,該起法定繼承糾紛背后可能隱藏著強烈的感情色彩,需要通過調解來推動關系的和解,這比一紙判決更能從根本上化解矛盾。
“當下,查清齊大娘提起訴訟的真實訴求是關鍵。”承辦法官決定委托家事調查員進行深入調查。

圖為孫武人民法庭法官到當事人家中了解情況。
引入家事調查員制度,是孫武法庭近年來深入推進家事審判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邀請社區干部、當地鄉賢等作為家事調查員,根據法官出具的委托函深入走訪調查,充分發揮其熟悉情況、熱情公道、擅長群眾工作的優勢,明晰糾紛詳情、疏導當事人情緒,為承辦法官調處糾紛提供詳實依據。
考慮到齊大娘年事已高,調查員通過電話、走訪、面談等多種方式,深入調查老人的現狀、家庭情況以及母子之間的感情狀況。在多次溝通交流后,齊大娘對日漸熟悉的調查員慢慢吐露了心聲,調查員隨即將了解到的實際情況形成《家事案件調查報告》提交給了承辦法官。
“誰給我養老,我就把房子給誰。”報告中的這句話引起了法官的注意,經仔細查看調查報告并與調查員詳細溝通后,法官明白了齊大娘的真實訴求是什么。
原來,在這起法定繼承糾紛的背后,隱藏的是齊大娘對養老的擔憂。
今年1月,老伴的離世給齊大娘帶去的不只有孤獨,還有對未來生活的憂慮,目前她尚能生活自理,但身體機能的日漸衰退讓她深感無奈。兩個兒子均在濱州市區定居,獨自居住在惠民縣的齊大娘覺得他們對自己不夠關心,害怕以后沒有人給自己養老,遂想用房子來增加自己在孩子們心中的價值感。

圖為當事人在法官的引導下吐露心聲。
法官意識到,化解糾紛的關鍵點在于如何滿足齊大娘的精神贍養需求,而精神贍養難以通過強制執行來實現。“若子女僅草草探望老人、‘敷衍了事’,不僅達不到關心慰問老人的效果,更易給老人帶來困擾。”法官告訴記者。
于是,在征得齊大娘及其兩位繼子同意后,法官將他們約到法庭,準備進行面對面調解。
答題:心理疏導守護“安養屏障”
為充分發揮家事審判的療愈作用,法官將調解場所定在了孫武法庭的茶歇式調解室,同時特別邀請一名心理咨詢師到庭協助調解。
調解當天,齊大娘在兩位兒子的陪同下來到法院,三人均有些沉默,眼神中透露著無措與尷尬。見此情形,法官和心理咨詢師相互配合,以“拉家常”的方式緩和雙方緊張情緒。
待氣氛稍微熱起來后,法官引入調解主題:“有些話你們不好意思當面說,所以我們這邊就先說一下我們掌握的基本情況和推測,機會難得,我們都敞開心扉交流一下。”
調解中,心理咨詢師指出齊大娘孤單一人、兩繼子也年逾六十的現狀,運用專業知識從老人心理需求、劉嘉與劉乙角色轉換等角度進行了客觀分析。
法官適時點明:“贍養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供給,還包括精神上的慰藉。齊大娘有一定積蓄,身體狀況仍能夠自理,實際上更需要的是情感上的陪伴和精神上的慰藉。”
法官結合道德層面和法律層面,與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幫助雙方慢慢敞開心扉。隨后從劉氏兄弟角度出發勸慰齊大娘:“他們兩個也六十多歲了,也到了被贍養的年紀,只想到了你這邊不缺錢,可能情感上的陪伴不夠到位。我能感覺到他們都很有孝心,愿意付出更多。你們相互包容理解對方,好好談一談日后怎么處理這些問題……”
隨著情、理、法等要素的充分調動,雙方心中郁結的負面情緒一點點紓解。
在法官的引導下,齊大娘與劉氏兄弟逐漸形成共識,約定了雇請保姆、定期回家團聚等一系列詳細事項,并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
三人臨走時,劉嘉向法官感嘆道:“《常回家看看》雖然是99年春晚的老歌了,但還是常聽常新啊。太感謝你們了,本以為家事鬧到法院會影響感情,沒想到倒是讓我們學會了怎么當一名合格的家人。”齊大娘聽著也終于露出釋然的笑容。
回顧解紛過程,承辦法官說到,“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一般家事糾紛中的法律關系并不復雜,但往往涉及家長里短、情感糾葛,矛盾的起因等具體細節僅僅通過庭審和案卷材料很難完全掌握,這個案子中家事調查員提供的線索,對我們的調解是有很大幫助的。家事糾紛的調解,是在法律框架下‘調’矛盾,也是在情理范圍內‘解’心結,心結解開了,調解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
(文中所涉人物名稱均為化名)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記者:陶羽黛丨通訊員:張菲菲 張小雪
原標題:《沒想要父親遺產,兩兄弟卻被繼母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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