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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勇:法治是優化營商環境,促進ESG信息披露的關鍵
【中國綠發會訊】

編者按:2024年12月6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標準工作委員會(簡稱綠會標準委)聯合北京知行法律實務研究中心(簡稱知行中心)共同舉辦了“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與ESG信息披露討論會”,會議邀請了多家高校和研究機構的數十位專家學者共同就該議題進行了熱烈討論,并提出了相關建議?,F將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馬勇的發言分享如下:

今天會議的主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與ESG信息披露”,其中“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主體是政府,“ESG信息披露”的主體是企業,中國綠發會標準委與北京知行中心作為社會組織召集本次會議,邀請諸位專家學者發言,旨在架起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梁和紐帶,為推進營商環境建設、促進ESG信息披露建言獻策。以下我談點會議體會和意見:
第一,落實中央《決定》,社會組織應積極行動起來。
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提出了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對于一流營商環境的打造,這“三化”是根本,劉老師一開始就提出了這個《決定》的戰略部署,我們今天的討論會就是要落實中央的《決定》,作為社會組織,我們要積極行動起來。同時我們做了很多ESG信息披露、企業生物多樣性信息披露、企業溫室氣體信息披露等的推進工作,包括我們在去年初曾向國資委建議,向社會公開央企國企ESG信息,國資委采納我們的建議,在去年要求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2023年底ESG信息披露全覆蓋。
目前中國綠發會標準委正在對已發布實施的《ESG評價標準》進行修訂,歡迎各位專家和各有關企業積極參與并指導支持。
第二,法治是優化營商環境,促進ESG信息披露的關鍵。
推進營商環境建設,促進企業ESG信息披露,根本保障是要把法治提到最前面,法治是關鍵,有法治才有公平正義,才有根本的法律保障,才有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法律規定了各自的邊界: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企業積極履行作為市場主體的責任,守法經營。我們不能延續過去那些年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去發展,劣幣驅逐良幣,守法經營的企業干不過違法經營的那些企業,因為守法成本太高,違法成本低。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生態文明建設已成為國家根本戰略之一,中央又提出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提出了雙碳目標,現在已經形成了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為統領,結合行政執法,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環境刑事司法等,各方面的監管,然后形成合力,督促企業守法生產。地方政府、企業明確各自的邊界。有法治化保障之后,市場化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因為法治化是市場化最基礎最根本的保障,平等主體、公平競爭就是法治化具體的生動實踐。相互之間有了糾紛,通過仲裁或法院裁判去解決。如果沒有法治化,靠關系拿項目、靠權力做處罰,那社會就無公平正義可言。
第三,ESG信息披露助力高質量發展。
ESG信息披露實際上也是提升企業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雖然現在對ESG有不同看法,但我想就像中國的雙碳戰略,不是國際社會要求我們做,而是我們自我加壓去做的,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們提出2030碳達峰2060碳中和,是下了很大決心的。同樣,通過ESG信息披露,企業敢公開信息,包括相應的規章制度、治理體系、碳排放等等,就要接受政府和社會的全面監督??傮w來講,S(社會)和G(治理)方面,這么多年來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已全面貫徹執行了,唯獨E(環境)部分,最近這幾年才開始提升關注度,除了傳統的污染治理要求,在2015年環保法實施后有了根本轉變外,E部分最核心的就是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氣候變化應對,結合生物多樣性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在中國召開,中辦國辦專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以及中央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部署,各行各業都需要積極落實才能實現上述目標。而推進企業ESG信息披露,就是讓市場主體積極行動起來,經受市場的敲打,公平、有序競爭,為國家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發言人:中國綠發會副秘書長 馬勇
整理/Yang
審/綠宣
排版/angel
本文來自“中國綠發會”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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