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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刊文談毛志堯案:嚴格依法裁判是贏得民意的唯一路徑
連日來,甘肅省隴西縣工商局干部毛志堯醉駕致人死亡被免予刑事處罰,持續發酵,輿論普遍對這一司法判決結果產生質疑。
輿論高度關注個案,對司法機關來說,是挑戰,也是機遇。2月2日,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和甘肅省隴西縣人民法院在同一天先后發布了對毛志堯交通肇事案的通報意見,糾正原審案件的錯誤成為兩家共識。通報體現了司法機關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積極糾錯的決心和行動,這無疑對案件未來的走向和輿論引導會產生正向的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曾經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句話之所以能夠成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機關的奮斗目標,就是因為它抓住了根本。公平正義是人民群眾對于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從根本上滿足這一要求,人民群眾才能信服司法、相信法律,也才能做到尊法、信法、學法和守法。
不能把司法公正與民意對立起來,當民意普遍對司法判決不理解,甚至對司法公正產生懷疑的時候,司法機關的態度決定一切。應該說,輿論上,甘肅省司法機關在先失一局的被動情況下,積極啟動司法監督程序,向主動糾錯的方向邁出了有力的一步,又贏得了主動。當然,這只是一個開始,之后,人們會更期待案件的處理結果,而這種期待對司法機關來說,是壓力也是動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不斷提升,對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級各地司法機關必須順應人民群眾的要求,努力做到司法判決在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方面的高度統一。對于司法判決來說,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與堅持依法裁判高度一致。所以,依法辦案是司法機關贏得良好社會效果和社會輿論理解的關鍵所在。
毛志堯交通肇事案之所以會被媒體挖出來,是因為縣紀委監委的一起通報。這種引爆輿論的形式看似偶然,其實實屬必然。在信息時代,任何一個看似不起眼的案件都可能受到公眾輿論的高度關注和嚴格檢驗,而檢驗的唯一標準就是法律。同樣,讓司法與民意達成共識的唯一路徑也唯此無它。
(原題為《嚴格依法裁判是贏得民意的唯一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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