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浙江高速4車追尾:11人逗留快車道,接警員多次催促才撤離
澎湃新聞記者 陳雅儒 通訊員 章學情
字號
浙江高速上4車追尾,車上下來的11人在快車上長時間逗留,接警員多次聯系并催促其撤離。視頻來源 溫州高速交警微信公眾號 編輯 陳雅儒(00:55)
4輛車在浙江高速上追尾,這些車上下來的11人在快車道上竟然長時間逗留,不僅未放置警示牌,且在接警員多次聯系催促下才逐漸撤離。所幸這個過程中未發生二次事故。澎湃新聞(www.kxwhcb.com)2月2日從浙江省高速交警總隊溫州支隊獲悉,1月29日上午,甬臺溫監控中心發現沈海高速臺州方向溫州南出口發生一起四車追尾事故。
一輛白色奔馳轎車錯過出口后突然急剎停在快車道上,緊隨的灰色轎車向右緊急避讓后駛離,后面另一輛白色轎車則緊急制動也停在快車道上,但此時后方緊跟著的三輛轎車避讓不及,依次追尾。而引發事故的白色奔馳轎車則從快車道變道,駛出高速。
監控畫面顯示,事故發生后,四輛車連同駕駛員在內的11名車上人員全部下車,在快車道上走動、打電話,卻無一人在事故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在快車道逗留時間最長的接近15分鐘。
10點43分,指揮中心在發現事故后立即派執勤民警迅速前往事故地點,并與事故車輛取得聯系,指引事故駕駛員迅速撤離現場。3分鐘后,接警員再次進行回訪,催促車輛撤離至安全地帶。
10點49分,第一、第二輛車報警后根據接警員指示,終于撤離高速。而第三、第四輛車仍在快車道停留,車上乘客甚至拿其他物品代替三角警告標志擺放在后方。
10時56分,事故發生快十五分鐘時,當交警和施救人員到達現場,兩車才根據引導,撤離高速。
其間,接警員已聯系催促多次。
最終,高速交警對四位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志的違法行為各處以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對于奔馳車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及違法變道的行為,高速交警稱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罰。
責任編輯:謝春雷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