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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對方是“卡藥販子”?數十名老人卷入一起百萬醫保騙案獲刑
兩人大量借用老年人醫保卡,低價購買藥品轉賣得利,騙取106萬余元醫保基金。
11月21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寶山區檢察院)召開“檢護民生”新聞發布會,通報了這起 “收-販-銷”全鏈條醫保詐騙案。
澎湃新聞記者從寶山區檢察院獲悉,2021年以來,該院全鏈條打擊“收-販-銷”醫保詐騙犯罪團伙,共辦理醫保詐騙案件70件112人,對醫保詐騙犯罪打擊保持高壓態勢。
前述案件中,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被告人王某、李某等人以每次或每月200元至400元不等的價格,通過他人借用醫保參保人的醫保卡,冒用老年人的身份,以虛開的方式,低價購買相關藥品,而后轉賣得利。經查,王某、李某共計騙取醫保基金106萬余元。徐某某等出借醫保卡的醫保參保人員騙取國家醫保基金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
這起重特大醫保詐騙案移送至檢察機關后,面對多名老年醫保人員“不知對方是卡藥販子”的辯解,檢察官結合相關人員相識過程等情況,準確認定借卡人員的主觀明知。同時,通過指出出借醫保卡行為“得不償失”,算清“經濟賬”“信用賬”“后果賬”,促使涉案老年人真誠悔罪,最終,全案59名涉案人員自愿認罪認罰。
在綜合分析研判案件事實、證據的基礎上,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地位、分工等情節,依法認定主從犯。對于“收、販、銷”鏈條上的主犯,檢察機關建議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于涉案醫保人員,考慮到多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受他人利益蠱惑、主觀惡性不大,參與程度較低、獲利較少,依法認定為從犯,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除卻累犯,均建議適用緩刑;對于犯罪金額較少的,依法相對不起訴。
最終,王某、李某以及藥品回收人、醫院工作人員等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7個月不等,并處罰金;醫保參保人員55人也被判刑并處罰金。
寶山檢察院通過審查卷宗、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并走訪全市多家醫療機構調查后發現,涉案醫療機構存在委托代配藥制度執行不嚴格、門診醫師怠于審核把關、日常管理不完善等問題,遂向相關區行政管理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書》。同時針對醫保詐騙案件中,詐騙人員通常具有的活動軌跡異常、就診醫院異常、就診頻率異常的特征,寶山區檢察院還聯合區公安分局、醫保局協作搭建“異常人員就醫數據模型”。通過運用該數據監督模型,共發現監督線索62條,成功追訴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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