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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吃到同一種“異蟲”,男子碰瓷餐廳非法獲利三千元被刑拘
為獲取不義之財,男子精心編織了一場又一場“異蟲碰瓷”的荒誕劇目,企圖竊取利益。
10月31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到轄區某商場內“平安商戶聯盟”成員報警稱,有人在餐廳就餐時吃到“異蟲”,引發了消費糾紛。接報后,警方立即到場處置。

民警接警執法記錄儀截圖。本文圖片均為 上海普陀警方 供圖
經查,系一男子袁某在就餐時,發現菜品中有“異蟲”,便找到商家討要說法。袁某聲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商家需賠付其2000余元,相當于他當日消費額的十倍價格,否則就在網上曝光該餐廳食品衛生不達標。但餐廳負責人堅稱,店內的后廚十分干凈,且從未見過此種“異蟲”,更不可能出現在菜品里。同時據負責人反映,他通過商場餐飲店的店長群了解到,袁某幾日前剛剛來過該商場,也因為吃到了同樣的“異蟲”向餐廳索要賠償,情節十分蹊蹺。隨后,民警將雙方帶回了派出所內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通過走訪發現,袁某在一個月內曾多次到該商場里就餐,并且有過三次餐廳退款以及賠償記錄,每次都是因為在菜品中吃到了同一種“異蟲”。經查,袁某所發現的“異蟲”為土原蟲,并非城市內常見的昆蟲種類,而是一味中藥材。同時,民警通過調取店內公共視頻后發現,袁某在就餐時曾有過疑似將不明物體丟入鍋中的舉動。
為找到關鍵性證據,民警調查了袁某近期的網購記錄,發現他曾在網上購買過某種“異蟲”,正是其在店內“吃”到的土原蟲。同時,民警還在袁某家中搜查到了剩余的土原蟲。在鐵證面前,袁某不再抵賴,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民警袁某在家中搜出“異蟲”。
經審訊,袁某交代,不久前他曾在餐廳就餐時吃到了異物,并因此獲得了商家的賠償。見有利可圖,袁某便想到了用這個方法去敲詐商家,趁服務員不注意,他偷偷將“異蟲”藏在手中,假裝夾菜時把蟲丟入鍋中,隨后又以曝光餐廳衛生條件差為由向商家討要賠償。為此,袁某特地在網上查詢了相關法律中規定的類似情況賠償標準,并以此獲利。經查,袁某曾先后三次在同一家商場內敲詐了三家餐廳三千余元,所得錢款皆被其用于個人揮霍。

民警對查獲的“異蟲”進行檢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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