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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勝訴案例】“涼白開”引起的商標權爭議
引言
本案的終審判決為一審原告公司提供了法律上的明確支持,確認其商標的有效性、合法性。體現了法院在商標權糾紛案件中對商標顯著性、知名度以及消費者混淆可能性的綜合考量。
經過二審法庭調查,成功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為代理企業有效避免其后續的商標糾紛問題,助力企業品牌之路穩健發展。
01 案件詳情
某知名飲品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W公司)在飲用水市場推出了“W涼白開”這一產品,并申請注冊了“W涼白開”商標。R飲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R公司)生產“R涼白開”飲用水,并在后申請注冊了“R涼白開”商標。

W公司遂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商標無效申請,主張“R涼白開”商標與其“W涼白開”商標構成近似,可能會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支持W的請求,認定兩商標構成近似。
R公司不服被訴裁定,于是向W公司和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院認為,“涼白開”在飲用水領域作為商標使用,缺乏顯著性,不具備商標識別作用,從而認定“R涼白開”和“W涼白開”不構成近似商標,因此撤銷了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
W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就商標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一案提起上訴。

02 律師介入
R公司作為被上訴人之一,因商標權糾紛困擾不已,幾經對比和考量,最終選擇向北京市信之源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信之源律師事務所指派石倩律師和賈楠楠實習律師辦理此案。
03 辦案經過
石倩律師和賈楠楠實習律師在接受委托后,通過對行政階段及一審階段證據材料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除此之外,兩位律師還進行了大量的類案檢索和證據收集工作,研討涉案重點問題。
爭議焦點
石倩律師經過研判分析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
1、如何確認商標顯著識別部分,以及證明“涼白開”并非商標顯著識別要素。
2、如何證明R公司不具備商標搶注的惡意。
對于第一點,“涼白開”本意為“放涼的開水”,其在公眾中為常識,W公司主張“涼白開”為其引證商標顯著識別部分不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若因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均包含“涼白開”便認定兩商標構成近似,并據此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會導致對引證商標注冊商標權的保護不合理擴大,有違公平原則。
對于第二點,如果在先商標已經有一定影響,而商標申請人明知或者應知該商標,還故意注冊與其相同或近似的標準,則可以推定其具有“惡意”。但本案中,“涼白開”并非獨創性詞匯,不應被某一個個體所獨有,R公司對其注冊顯然并無惡意。
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在文字構成、呼叫、含義、整體外觀方面均有顯著區別,相關公眾施以一般注意力,在隔離比對的情況下,能夠將其相區分,故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不構成近似。
在充分準備好相關證據和應訴策略后,石倩律師在庭審中指出,W公司主張“涼白開”為其引證商標缺乏顯著性,不會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產生混淆誤認,未違反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同時提交了在先裁定、在先判決、R公司所獲榮譽等證據。
石倩律師憑借豐富的代理經驗以及對法律要件的深度把握,最終成功促使法院判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兩位律師強強聯手,為W公司案涉文字商標注冊事件迎來新的轉機,助力該企業的品牌之路穩健發展。

04 案件結果
法院終審判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W公司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對其上訴請求法院不予支持,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涉案企業R公司在收到勝訴裁決后,對信之源律師表達了真摯的感謝與認可,長期以來所困擾的商標糾紛終于得到了解決。
06 辦案心得
石倩律師:
商標不僅是一個企業的字號,更是核心品牌影響力。訴爭商標能否維持有效直接關系到公司的主營業務和品牌發展是否穩固,本案終審維持原判對于R公司來說意義十分重大,為企業的未來發展避免了后顧之憂。
本案揭示了商標注冊和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問題。企業在選擇商標時,應盡量避免僅描述產品性質特點的詞語,而應選擇具有獨特性和創意性的標志。對于商標中通用的,缺乏顯著性的非顯著識別部分,商標權人也無權禁止他人使用。
賈楠楠實習律師:
商標的顯著性并非一成不變,而是動態的、可變的。一個原本缺乏顯著性的標志或文字,經過長時間的使用和宣傳,可能會獲得顯著性。
然而在本案中,“涼白開”作為飲用水商標的使用并未達到這樣的效果。相反,由于其描述性和通用性,始終未能建立起足夠的識別度和獨特性。因此,案涉商標“涼白開”并非顯著識別部分。即使引證商標包含“涼白開”,引證商標的商標權人也不因此享有“涼白開”的商標專用權。
06 律師介紹

石倩律師
北京市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主任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
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
北京市律師協會商標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北京廣播電視臺《律師幫幫忙》節目特邀嘉賓律師
石倩律師17年法律服務經驗,處理及代理知識產權非訴及訴訟案件千余件, 其中代理案件入選 2019 年度商標授權確權 20 經典案例、2023人民法院高質量服務保障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典型案例。專注于商標、版權、專利、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確權維權訴訟, 同時在公司維權、合同風險防控等民商事法律實務方面經驗豐富。
擅長領域:商標確權行政訴訟,商標侵權糾紛,不正當競爭訴訟,專利、著作權授權確權及權屬糾紛訴訟,企業糾紛非訴及訴訟,企業法律顧問等
【成功案例】
1.代理“華佗圖形”商標確權案件,從無效宣告請求人適格性審查入手,對公司員工是否能作為公司所使用商標的“在先權利人”,是否為“利害關系人”,以及何為商標法意義上的未注冊商標的“利害關系人”進行了細致闡述和最終認定,對今后的同類型案件具有鮮明的指導意義。該案入選2019年度商標授權確權20經典案例。
2.“唐鴨兒”商標確權案,對于商標法三十二條“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認定突破了以往認定標準,而更考慮雙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對明知在先商標存在而惡意注冊的搶注行為予以打擊,從而對在先權利人的在先使用行為加大保護力度。該案經一審二審再審,最終成功幫助委托人維護了自身商標權利,打擊了惡意搶注行為,也被知產力等行業媒體宣傳報道。
3.代理“大紅鷹”商標侵權糾紛,全國范圍內肅清侵權商家,為當事人取得維權階段性勝利成果。
4.代理北京某公司音樂作品侵權糾紛,獲得雙方滿意的結果。
5.代理河北某學校不正當競爭糾紛,打擊了惡意抄襲學校名稱,攀附學校知名度的侵權行為。
6.代理某商標侵權上訴案,在一審全面敗訴的情況下,二審找到案件突破點,以商品不類似為基礎,仔細論證41類服務類同35類的區分,最終二審法院全部采信我方代理意見,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成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7.代理遼寧朝陽當事人外觀專利侵權應訴案,通過仔細論證,在前期證據嚴重缺失,對當事人非常不利的情形下,找到案件關鍵依據,最終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以上僅為部分成功案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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