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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侵犯隱私被罰,沒出派出所又因朋友圈威脅民警被行拘
澎湃新聞記者 陳雅儒 通訊員 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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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因討債時侵犯他人隱私被警方行政處罰,還未出派出所,又因在發朋友圈發辱罵辦事民警的信息被群眾舉報,再次被帶回審訊室。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1月28日從浙江湖州長興縣公安局獲悉,1月11日,該局雉城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朋友圈發布該所民警的照片并配有威脅的文字:“我會要他死得很難看。”根據朋友圈照片,警方發現發布者竟然是剛在該所值班大廳接受罰款等待簽名的沈某。

據介紹,沈某,25歲,長興人。2018年12月初,沈某的朋友鄭某向他借款10000元,約定一個月后歸還,但到期時沈某卻聯系不上鄭某。沈某到鄭某所在小區找人,但接觸到的住戶都說不認識鄭某。后來,沈某將鄭某的個人身份信息及讓其還錢的告示貼在鄭某的家門口、樓道及電梯。
僅僅貼十張,沈某就因被群眾舉報接到雉城派出所民警的傳喚。經調查,由于沈某違反治安條例,民警對沈某侵犯隱私處300元行政處罰。
沈某對處理結果沒有異議,但認為在整個調查過程中,自己十分配合,不應該被調查7個小時,導致其無法上班被扣工資。錢沒要到還被扣工資、罰款,沈某十分氣憤,在等待簽名的時他看到派出所大廳公告欄上有辦案民警的身份卡照片,于是拍了下來發了朋友圈,并配威脅性質文字。
“我就是心里不舒服,想發個朋友圈罵他兩句出出氣而已。”沈某說。

最終,沈某因尋釁滋事被處行政拘留8日。
責任編輯:謝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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