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以“上海交大”之名開甲醛檢測店,上海一公司被罰10萬元
10月24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4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五批典型案例。
1.上海孺子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
前期,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某點評平臺開設5家名為“交大飲水思源甲醛檢測治理中心(交大徐匯店)”、“交大飲水思源甲醛檢測治理(上海旗艦店)”、“交大飲水思源甲醛檢測治理中心(同濟大學店)”、“交大飲水思源除甲醛治理甲醛檢測消殺(黃浦店)”、“交大飲水思源除甲醛治理裝修甲醛檢測消殺(靜安大寧店)”的店鋪,在店鋪頂部滾動頁面、詳情頁面、團購項目詳情頁面使用上海交通大學的名稱及帶“上海交通大學”字樣的圖文標識,在店鋪鏈接展示頁面上使用該校的圖片標識和校門圖片,用于對外銷售“【媽咪優選】母嬰級空氣凈化”、“家庭標準級除甲醛 全屋空氣治理”等16個空氣凈化團購項目。

涉案標識 本文圖片均為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供圖
在某直播平臺將公司賬號命名為“交大飲水思源環境中心”,并將賬號頭像設置為上海交通大學的圖像標識,在團購項目鏈接展示頁面、團購項目頂部滾動頁面、團購項目詳情頁面使用“上海交通大學”圖文標識,用于銷售“【媽咪優選】母嬰級空氣凈化”、“辦公室甲醛檢測治理(10平米)”等7個空氣凈化團購項目。并委托上海易譜數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上述某直播賬號直播3次。
另,當事人的員工在上門開展業務時身著后背印有“交大飲水思源環境中心室內空氣凈化專家”字樣和標識的工作服,并在上門開展空氣凈化服務過程中所使用的“生物酶”、“多譜型復合光觸媒”、“甲醛清除劑”3款空氣凈化產品外包裝上加貼印有“上海交通大學”標識的標簽。案發后,當事人已完成上述某直播賬號和某點評平臺內店鋪的整改,并已自行銷毀了印有上海交通大學相關標識的工作服、產品標簽。

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現場檢查。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商業混淆行為。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混淆行為,并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本案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通過投機取巧攀附上海交通大學的知名度來擴大自身的影響力,進而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其行為違反了基本的公平、誠信的商業道德原則,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侵害了消費者權益,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利益。
2.上海擇盼餐飲有限公司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前期,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當事人的監督檢查中發現,其廚房倉庫內有1罐已開封、使用約1/3含量的獅寶牌吉士粉,產品外包裝標簽標示:配料:淀粉、食用香精(1.3%)、天然香料(0.3%)、檸檬黃(0.1%)、胭脂紅(0.008%)。經查,當事人將含有胭脂紅的獅寶牌吉士粉用于加工、制作“椒鹽九肚魚”并對外銷售,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食品添加劑“胭脂紅及其鋁色淀”允許使用的范圍未包含水產品及其制品。自2024年1月28日起至案發,當事人使用含有食品添加劑胭脂紅的獅寶牌吉士粉加工、制作并銷售“椒鹽九肚魚”共160份,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7680元,違法所得為人民幣7680元。案發后,當事人已主動停止使用獅寶牌吉士粉(食品添加劑:復配著色劑),并予以銷毀。

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監督檢查。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7680元、罰款人民幣25000元的行政處罰。
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此次違法行為,一方面及時約談企業負責人,通報案件、以案釋法,向企業宣傳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標準;另一方面持續加大對食品添加劑的監管力度,進一步提升食品經營企業主體責任意識,保障廣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3.上海滬頂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資質擅自向社會出具證明作用的檢測報告案
前期,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舉報線索,反映當事人涉嫌未依法取得資質認定,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接報后,執法人員當即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開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于2023年6月16日向其客戶出具了一份加蓋CMA章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D檢字(2023)第06090號),檢驗樣品:植物精油香薰,檢驗項目:藥效,檢驗依據及方法:國家標準GB 24330-2020《家用衛生殺蟲用品安全通用技術條件》,檢驗檢測費用400元。

執法人員監督檢查。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沒款30400元的行政處罰。
作為高技術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和科技服務業的檢驗檢測行業被稱為“傳遞信任的行業”,業務覆蓋包括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科技服務、醫療衛生等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為社會經濟活動和行政管理、司法審判、仲裁裁決等提供技術服務支撐,在便利市場交易、促進科技發展、維護城市安全和推動節能減排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凡法律、行政法規對從事檢驗檢測活動有資質許可規定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許可;未取得資質許可的,不得從事相應的檢驗檢測活動。
4.上海優鉦信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前期,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開展信貸中介服務活動時自稱為“某某銀行信貸外呼中心”。執法人員隨即調取了當事人外呼軟件賬戶中相關通話錄音,其接通電話后開場白均為“喂你好,這里是某某銀行信貸外呼中心”等通話內容。經查,自2023年4月18日起,當事人為獲取更多客戶資源,開始在外呼軟件使用上述話術,通過AI智能機器人外呼群撥的方式(每天向外撥打電話2000-3000個),在鎖定潛在客戶后再推送給業務員以針對性地推銷信貸業務。
經核實,當事人并非相關銀行的信貸外呼中心,相關銀行也未委托當事人對外開展信貸業務,上述自稱“某某銀行信貸外呼中心”僅系當事人為增加群呼對象的信任度,以提高信貸業務電銷成功率而作出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案發后,當事人已對上述行為進行整改。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人民幣280000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貸款中介”行業假借銀行名義開展助貸業務、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等亂象,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執法力度,通過鏟除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助貸黑灰產業鏈,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5.上海徐浦中醫醫院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前期,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反映當事人涉嫌發布虛假廣告。經查,當事人于2024年1月17日通過復禾健康網(www.fh21.com.cn)發布題為“‘官方宣布’上海徐浦中醫醫院是公辦還是民辦”的廣告,該廣告使用“徐浦中醫醫院是上海市政府與浦東新區政府共同投資建設的,屬于公立醫院”的廣告語。經核查當事人是一家民營中醫醫院,涉案廣告系虛假廣告。當事人與A公司(另案處理)簽訂《廣告發布合同》,廣告費用為人民幣1500元。案發后,當事人刪除了上述廣告。

執法人員監督檢查。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作出罰款人民幣6000元的行政處罰。
6.上海恒士電梯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進行電梯維護保養案
前期,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上海市奉賢區金匯鎮工業路699號廠房內的特種設備進行檢查,執法人員通過現場掃描電梯轎廂內“上海智慧電梯”二維碼,未查見設備2023年半年度與季度維保記錄。經查,當事人作為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了電梯保養合同,對工業路699號廠內的2臺電梯實施維保,年度維保費為人民幣4500元。現查明,當事人未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T5002-2017)要求,依據維保計劃與方案對上述2臺電梯實施季度保和半年保,違法所得為人民幣1125元。案發后,當事人已對兩臺涉案電梯實施年度保養。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125元、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本案中,執法人員通過電梯智慧監管手段巧妙發現案源,對于系統內維保記錄存在問題的單位有針對性地進行現場檢查。同時按照《上海市奉賢區電梯維保人員計分管理辦法》和《電梯維保人員服務質量與信用評價規范》要求跟蹤電梯維保單位維保質量,分類分級實施監管,多措并舉確保轄區內電梯使用安全。
7.賈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前期,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檢察機關反向移送案件,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賈某某于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間,明知其從商家所購商品系假冒“美心”、“半島”注冊商標的月餅,仍通過個人微信朋友圈發布月餅銷售廣告及信息,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對外銷售上述假冒品牌月餅。經注冊商標權利人鑒定,當事人銷售的“美心”“半島”月餅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有權的商品。截至案發,賈某某共計銷售假冒“美心”品牌月餅495盒、假冒“半島”品牌月餅50盒,銷售金額人民幣79549元,違法所得合計人民幣38290元(其中20000元當事人已于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主動退賠)。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沒收侵犯“美心”“半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月餅、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8290元、罰款人民幣62332.86元的行政處罰。
不起訴≠不處罰,本案的查辦體現了行刑銜接反向移送與知識產權保護的有機結合,既有效打擊了侵犯知識產權行為、保障了權利人合法權益,也實現了對違法者“罰當其錯”。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通過反向移送機制,為不起訴案件書寫有力的“后半篇文章”,共同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營造公平、有序、創新的市場環境。
8.上海英之凡科技有限公司侵犯“ReFa”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前期,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反映當事人涉嫌經營侵犯“ReFa”注冊商標的梳子。經查,當事人在其開設的網店內經營網頁標題為“ReFa新款便攜式心形梳順發不打結美發梳高顏值按摩蓬松居家日用梳”的商品。涉案商品均系當事人從聶某(已由公安部門另案查處)處采購后,通過其開設的網店對外銷售。執法人員在現場查獲總計6678把標有“ReFa”字樣的梳子,經注冊商標權利人鑒定,當事人所售的“ReFa”梳子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經核算,當事人的違法經營額為人民幣313866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因涉案金額較大,已涉嫌構成犯罪,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辦案機關在接到商標權利人舉報線索后快速處置及時固定證據。根據現場查獲的物品數量,執法人員預判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并第一時間啟動了行刑銜接機制,由公安機關對當事人及其上游經銷商進行刑事立案偵查。本案的查辦,彰顯了執法部門以高效務實的舉措,平等保護各類主體的知識產權,通過高水平執法積極打造知識產權保護高地,增加外商投資上海的信心。
9.上海西夢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單位偽造、冒用、買賣認證證書系列案
前期,崇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線索,依法對上海西夢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單位進行立案調查。經查,上海西夢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飛鴿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江蘇百運利化工有限公司等14家涉案當事人為區內某專業裝備生產企業(以下簡稱“總包公司”)的供應商,上海格盛產品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嵊泗縣守仁市場營銷策劃工作室為從事認證服務的第三方中介機構。自2022年3月起,上海西夢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飛鴿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江蘇百運利化工有限公司等14家單位為了爭取交易的機會,通過網絡以每張一千元至兩千元不等的低價從上海格盛產品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嵊泗縣守仁市場營銷策劃工作室等第三方機構處合計購入43張虛假認證證書,并將網購的虛假認證證書冒充合法證書提供給總包公司作為其招投標的資質證明。上述當事人偽造、冒用、買賣認證證書的涉案金額合計人民幣152400元。
上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崇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相關當事人作出合計罰款170000元的行政處罰。其中上海格盛產品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銷售假證案因涉嫌構成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執法人員充分踐行服務性執法理念,及時督促涉案企業進行整改,并指導相關供應商企業通過合法渠道、正規流程申辦認證證書,并對案件查辦中發現的其他涉嫌買賣虛假證書的違法線索移送屬地地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部門立案偵查,形成全鏈條打擊的閉環。同時,崇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區內大型海洋裝備企業構建供應商認證信息互通的長效監管新模式,為相關企業提供政策咨詢、資質查詢、證書核驗等全鏈條幫扶政策,助力專業裝備行業高質量發展。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